省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组来嘉 王进平陪同
10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王永前带领检查组一行,来我市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进平陪同。
检查组先后来到酒钢(集团)公司炼轧厂、东兴铝业嘉宇新材料公司和嘉峪关大友企业集团嘉能精碳科技公司,深入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以及企业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单位和部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如何有效推进我市国资国企工作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希望我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为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保护,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法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强化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因企制宜、因业施策,科学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全面加强产业协同合作,实现各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要强化重点攻坚,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着力提升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的法治化水平。
焦多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