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来源:嘉峪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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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审计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308号)有关要求,现将拟推荐的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客观、公正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近5年在承担的各项审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3.领导班子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有较强凝聚力,作风民主,团结和谐;拥有一支具备较高素质和一定专业化水平的审计干部队伍;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得到较好执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4.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二、公示对象
嘉峪关市审计局
三、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反映情况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信函以邮戳到达日为准)反映。
五、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峪关市镜铁区体育大道1号)
受理电话:6328409
邮 编:73510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