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必学内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开展专题学习9次,全市各部门开展专题学习152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宣讲122场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期、法治讲座3次。《嘉峪关日报》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撰写署名文章20余篇。依托市委党校建立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旨》等理论研究成果15篇。
二是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深入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印发《2024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10个方面提出31项具体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篇布局,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压茬推进任务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拓展提升。
三是持续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制定《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会前学法11次。常态化开展任前考法21批390人;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关键少数”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市76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法治思维、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着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拟定立法计划,严格立法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各环节立法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家站”共建共享,制定《嘉峪关市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办法》和《嘉峪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规范法规、规章动态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规程。
二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接收各部门备案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对44件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41件,废止3件。
三是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督促、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咨询、审核及协调处理工作。全年协助审查市政府合同、协议40件,提出审查意见200余条。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提出审查意见50余条,为市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意见建议。
(三)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13个事项均已上线运行,累计办件1.13万件。建立跨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及时调研并解决改革一线存在的问题50余个。按照“三减一优”原则,准确编制发布47个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1799项,办理承诺时限压缩比从89.05%提升至93.66%;即办率从76.8%提升至90.21%。
二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全面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在检查部门上提质扩面,建立监管人员库376个,监管对象库532个,采取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为各类随机检查“瘦身”。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合理分配监管执法资源,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是纵深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非禁即入,优化审批流程及准入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构建“1+6+12”工作体系,建立评价反馈、投诉办理等10项制度。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对14个方面35项重点任务采取清单式推进、台账化管理。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规范用地保障、财政金融、人才支撑、落地保障等惠企利企政策措施。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一是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启用“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全面落实五项机制、九项制度,形成执法会商研判、信息互联互通、监督互促互进的工作格局。配优配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利剑作用。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印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16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5家重点执法单位开展实地督察。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办理从轻处罚案件472件、减轻处罚153件、免于处罚6.44万件,让企业和群众切身感受到“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
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督促指导。指导督促各执法单位完成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及公示工作。为75个行政执法部门审核换发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扎实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优秀劣质案卷评选及观摩交流活动,切实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批次、2100余人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不断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现镇(社区)“七有”、行政村“五有”基本目标,协调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第一响应人”大型培训活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2800余场次,参演人数达8.3万余人次。确定卫生应急专业救治基地,实现区域内公共卫生应急1小时快速响应圈,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1起。
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主动创稳”平安建设为主线,坚持“枫桥经验”,运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化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579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00件,成功率99.8%。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以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设数字化听证室,积极推广掌上复议小程序运用,提供高效便捷通道。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3件,审结56件;承办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5件,应诉率100%,组织听证12次,听取意见56次,调解行政复议案件13件,复议纠错案件8件。
(六)强化社会治理质效,不断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评议办法》,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布普法任务清单,压实普法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24场次,培育“法治带头人”48名、“法律明白人”539名,指导“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活动412场次,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活动2700次。
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度融合公共法律、公证、仲裁三大便民利企法律服务平台,制定《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十二项措施》《助企纾困八项措施》,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87次。实现与“12345”热线联动,持续发挥律师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品牌效应,为4750户低保、残疾人家庭提供免费基础法律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建立“每月一题”工作会议、联动工单督办、“一把手”热线回访等工作机制,实现闭环办理模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12345热线受理工单7.89万件,直接答复5.30万件,转办2.59万件,按时办结率99.33%,一次办结率86.18%,群众满意率97.02%。
(七)强化督察考评,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全面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汇聚数据814.5亿条,电子证照累计调用超过145万次。年内累计受理人民网留言213条,中国政府网留言33条,依申请公开留言76条,按期办结率、满意度均达到100%,连续三年被人民网授予网上群众工作“民心汇聚奖”。
二是认真落实督察考评制度。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出台《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科学评价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印发《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聚焦法治建设难点、群众反映热点问题,开展督察3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工作提示6项。
三是自觉加强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内容,形成监督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2024年,全市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立法工作调研不够,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还需要再加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成果运用不足,制度机制执行力度还不够到位。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嘉峪关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与打造社会治理、民生幸福的典范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加强立法前调研工作,增强立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督促、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咨询、审核和协调处理工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建议。
(二)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强化风险源头防控,综合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高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切实发挥执法协调监督对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