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3日来源:环保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恢复默认
嘉峪关市2014年空气质量监测报告 (9月) 1.监测项目及点位布设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有 SO2、NO2 、PM10(清洁对照点为TSP)、PM2.5、CO、O3、硫酸盐化速率、自然降尘以及降水的11个分析项目。其中,SO2、NO2设3个监测点,PM10、PM2.5、CO、O3设2个采样点,TSP设1个监测点,硫酸盐化速率、自然降尘设5个监测点,降水设2个监测点。具体监测项目及点位见表1。 表1 监测项目及点位一览表 功 能 区 项 目 对照点 居民文教区(Ⅱ) 工业区 (Ⅲ) SO2、NO2、TSP 支农泵站 / / SO2、NO2、PM10、PM2.5、CO、O3 / 市气象局 酒钢耐材公司 硫酸盐化速率 自然降尘 城楼 市房管所 市环境监测站 嘉峪关宾馆 嘉峪关电厂 pH 、电导率、 阴离子:SO42-、NO3-、Cl-、F- 阳离子:NH4+、Na+、K+、Ca2+、Mg2+ 支农泵站 市环境监测站 / 2.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 2.1监测频次 SO2、NO2、 PM10、PM2.5、CO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一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O3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一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连续8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计算。本月清洁对照点SO2、NO2和TSP手工采样等时间间隔监测12天;市气象局和酒钢耐材公司SO2、NO2、PM10、PM2.5、CO、O3监测30天;硫酸盐化速率和自然降尘连续采样31天;本月无降水。 2.2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 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见表2。 表2 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一览表 项目 使用仪器 监测方法 测量范围 SO2 EC9850型 SO2自动监测仪 紫外荧光法 0~50mg/m3 NO2 EC9841型 NOx自动监测仪 化学发光法 0~25mg/m3 PM10 BAM-1020型 PM10自动监测仪 β射线吸收法 0~10mg/m3 PM2.5 BAM-1020型 PM2.5自动监测仪 β射线吸收法 0~1mg/m3 CO EC9830(一氧化碳分析仪) 非分散红外光度法 0~200ppm O3 EC9810(臭氧分析仪) 紫外光度法 0~20ppm pH pH211A酸度计 玻璃电极法 / 电导率 EC215电导率仪 电导率仪法 / 阴离子、阳离子 Ics-900离子色谱仪 离子色谱法 / 3.质量控制措施 (1)监测人员均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监测所用仪器、量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均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的要求进行。 (4)本月对自动站监测仪器进行了4次零点校准,2次跨度校准,1次流量和气密性检查,仪器运行正常。 (5)所有监测数据均经三级审核。 综上所述,本月监测是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的,监测结果可靠、有效。 4.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4.1评价标准 本次监测结果分别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 4.2监测结果及评价 4.2.1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应标准评价 (1)常规污染物 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07mg/m3~0.102mg/m3,平均日均值为0.025mg/m3(标准:0.15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无超标现象。 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16mg/m3~0.039mg/m3,平均日均值为0.029mg/m3(标准:0.12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无超标现象。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047mg/m3~0.566mg/m3,平均日均值为0.136mg/m3(标准:0.15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超标率为23.33%。 (2)其他污染物 硫酸盐化速率平均测定值为0.231毫克SO3/100cm2·碱片·日(标准:0.250毫克SO3/100cm2·碱片·日)。其中,房管所的测定值为0.195毫克SO3/100cm2· 碱片·日,市环境监测站的测定值为0.157毫克SO3/100cm2·碱片·日,嘉峪关宾馆的测定值为0.189毫克SO3/100cm2·碱片·日,嘉峪关电厂的测定值为0.384毫克SO3/100cm2·碱片·日,监测结果未超标。 自然降尘平均测定值为6.26吨/平方公里·月(标准:11.48吨/平方公里·月)。其中,房管所的测定值为6.11吨/平方公里·月,市环境监测站的测定值为4.99吨/平方公里·月,嘉峪关宾馆的测定值为4.93吨/平方公里·月,嘉峪关电厂的测定值为9.00吨/平方公里·月,监测结果未超标。 4.2.2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 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6ug/m3~80ug/m3,平均日均值为26ug/m3(标准:150u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无超标现象。 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0ug/m3~36ug/m3,平均日均值为29ug/m3(标准:80u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无超标现象。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8ug/m3~685ug/m3,平均日均值为147ug/m3(标准:150u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超标率为30%。 可入肺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6ug/m3~185ug/m3,平均日均值为41ug/m3(标准:75u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超标率为10%。 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50mg/m3~1.20mg/m3,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4mg/m3),无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