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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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0年空气质量监测报告(2月)
1.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
2020年2月,嘉峪关市共布设2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分别为市气象局和酒钢宾馆,监测项目包括SO2、NO2、PM10、PM2.5、CO、O3等六项。具体见表1-1。
表1-1 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一览表
监测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环境空气 |
市气象局、酒钢宾馆 |
SO2、NO2、PM10、PM2.5、CO、O3 |
2.监测频次及方法
2.1监测频次
本月环境空气监测项目共监测29天。SO2、NO2、PM10、PM2.5、CO均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量1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O3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量1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连续8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计算。
本月无有效降水。
2.2监测仪器及方法
监测仪器及方法见表2-1。
表2-1 监测仪器及方法一览表
项目 |
使用仪器 |
监测方法 |
测量范围 |
SO2 |
EC9850型SO2自动监测仪 |
紫外荧光法 |
0~50mg/m3 |
NO2 |
EC9841型NOx自动监测仪 |
化学发光法 |
0~25mg/m3 |
PM10 |
BAM-1020型PM10自动监测仪 |
β射线吸收法 |
0~10mg/m3 |
PM2.5 |
BAM-1020型PM2.5自动监测仪 |
β射线吸收法 |
0~1mg/m3 |
CO |
EC9830(一氧化碳分析仪) |
非分散红外光度法 |
0~200ppm |
O3 |
EC9810(臭氧分析仪) |
紫外光度法 |
0~20ppm |
3.评价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嘉峪关市2020年2月环境空气各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4.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SO2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ug/m3~32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50ug/m3),无超标现象。
NO2日均值浓度范围为6ug/m3~20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80ug/m3),无超标现象。
PM10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8ug/m3~712ug/m3,其中,2月17日、18日、19日、21日、24日日均值分别为370ug/m3、712ug/m3、438ug/m3、164ug/m3、167ug/m3。综上所述,2020年2月共计5天PM10日均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50ug/m3),超标率为17.2%。
PM2.5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0ug/m3~176ug/m3,其中,2月18日日均值为176ug/m3。综上所述,2020年2月共计1天PM10日均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75ug/m3),超标率为3.45%。
CO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4mg/m3~0.8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4mg/m3),无超标现象。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浓度范围为72ug/m3~100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60ug/m3),无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