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街道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
为加强街道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审批
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工伤停工假、带薪年休假等。街道请休假须按审批权限通过“钉钉”完成相关审批程序。
(一)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请假。按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关于领导干部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党工委书记请假,须经分管市委常委同意后,向市委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办事处主任请假,经分管副市长同意后,向市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并向市委书面报告。其他班子成员请假,经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意后,向归口管理的分管市级领导书面请假。
(二)正科级干部(含机关各室(站、中心)临时负责人)请假,经街道分管(联系点)领导同意后,报请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审批。副科级干部请假,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联系点领导同意后,报请党工委副书记审批。其中:武装部长、纪委书记履行“双审批”制度,经街道分管领导和联系点领导同意后,报请党工委副书记审批。
(三)一般干部及工作人员请假,经社区及机关各室(站、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联系点)领导审批。
(四)异地公务出差、学习培训由申请人填写《钢城公务出差审批单》,经本单位(部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请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审批。
(五)休假期满后,须由请假人用本单位党办固定电话向党建办电话销假。
(七)依据《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一般干部及工作人员凡请事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请党工委副书记审批。
二、公示
各单位要建立公示和报告制度,每年年中、年底要将人员请假情况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党建办。
三、管理
社区及机关各室(站、中心)负责请假时限的审核把关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请销假管理办法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的请假情况统筹考虑,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批假。
(一)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优先使用公休假,不得借故频繁请假。各假种不得叠加使用,请假人员必须做好工作衔接。
(二)有下列情节的,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病假超过3个月者,原则上不考虑年度评优选先。
(三)有下列情况的均视为旷工,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不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假期期满未经续假逾期不归的;
3.未履行销假手续,无故不按时上班的;
4.各级领导超越权限批准的假期。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不定期对社区、机关各部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未按照本办法执行请销假手续,或事实与请假事由不符的,由纪工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本人进行约谈。
(五)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干部职工请休假明细一览表
干部职工请休假明细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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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假种 |
请休假条件 |
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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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事假 |
因特殊情况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
每次应在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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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病假 |
1.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工治疗; 2.请病假7天以上的,须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或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 |
每次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累计不超过24个月,累计最长时限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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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探亲假 |
1.未婚探望父母;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
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两年一次,假期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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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探望父母或配偶,结婚当年不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2.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
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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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婚假 |
结婚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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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丧假 |
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或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死亡;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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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育假 |
1.女职工生育子女; 2.女职工享受产假18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持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
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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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满4个月流产; 2.持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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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4个月流产; 2.持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
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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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假 |
女职工实施节育手术;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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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护理假 |
1.配偶生育子女; 2.配偶产假期间使用;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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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伤停工留薪假 |
1.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 2.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3.持有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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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带薪年休假 |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2.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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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 2.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
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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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工作满20年; 2.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
15天 |
备注:除带薪年休假其他假种均包括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原则上要一次性修完,却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的,可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