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市场监管在行动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提示会
为深入推进“神医”“神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28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召开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行为提示会。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和解读,并结合我市查处的“神医”“神药”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向参会经营户讲解了常见的违法广告行为及其法律后果,帮助经营户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对药品经营单位和第三方平台经营企业会议强调,发布药品广告要依法审批,未经审批的药品广告不得发布,广告内容不得含有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不得误导消费者。广告发布平台应严格审核药品广告内容,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杜绝虚假宣传和夸大疗效等行为。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此次会议有效提升了全市药械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下一步,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