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8 14:55 浏览次数:

 

关于嘉峪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嘉峪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嘉峪关市财政局局长  许万勤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在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1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3.23亿元。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2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1.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26.43亿元。

地区性财政收入完成40.4亿元,为年预算的99.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以下简称“同比增长”或“同比下降”),增加4022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37亿元,为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7.4%,增加1.2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73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2%,增加3.0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62亿元,支出预算为2.62亿元。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亿元,根据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规定及预算调整程序,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02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8.0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9亿元,为年预算的83.5%,同比增长11.4%,增加2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7亿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倍,增加3.9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41万元,支出预算为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61万元,为年预算的21倍,同比增长22.3倍,增加8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61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2.3倍,增加82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6.12亿元,支出预算为15.23亿元,当年结余8900万元,滚存结余25.2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6亿元,当年结余3631万元,滚存结余24.44亿元。

(五)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特点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影响,全市工业生产、消费、投资、企业利润等与财政收入增长密切相关的指标增幅均呈现回落态势,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营改增”税收分成体制调整后,增值税地方留成增多,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没有完成收入预算,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33亿元,为年预算的68%,短收6270亿元,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短进度32个百分点,影响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整体收入。

——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特点

一是全力保障工资和运转。努力克服地方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的不利局面,科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在保证工资发放的基础上,保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保证全市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有效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

二是全力保障民生促发展。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了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民生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累计支出20.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4.7%,充分落实了市委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宗旨,真正体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民生财政。

三是全力保证重点支出。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重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公共管理行业的“八项”支出20.18亿元,同比增长4.8%。

四是全力保证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力保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向省财政厅汇报困难,争取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2亿元,专项债券5.4亿元,按规定安排用于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收入上做到应征尽收。加强依法征管,依法组织税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实施综合治税,挖潜增收,查漏补缺,应收尽收;强化非税征管工作,认真研究国家实施的简政放权清费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做到应征尽收。

二是支出上做到倾力民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将节约下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用于省、市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管理稳中求进。提升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并督促209家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率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运行平稳,全口径预算管理稳步推进。

四是财政监督有序开展。积极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认真组织财政检查及专项资金检查等活动;全面彻底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核查,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点针对年初预算安排、年中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等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五是全力推进目标落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收入责任制,全力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六个三”的财政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期增长6%的目标任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省财政厅全年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2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58亿元,已根据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7.71亿元,已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规定安排用于特定科目支出。

2.全年税收返还收入4759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与省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安排,已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支出。

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3.85亿元。当年用市级财力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3.4亿元,其中:本金2.3亿元,利息1.1亿元。

4.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009.7万元,同比下降7.4%。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34.6万元,同比增长41.8%;公务出国费用较上年增加73.7万元,同比增长17.4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55.9万元,同比下降30.3%;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77.5万元,同比增长52.4%。

5.省财政厅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6亿元,置换债券2亿元,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和置换政府高息债务。

6.按照《预算法》规定,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若有超收,用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为1.39亿元,将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短收时,弥补预算资金不足。

7.累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8亿元,按规定原渠道使用或统筹安排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发挥了存量资金效益。

8.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筹集资金28.41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22亿元、专项建设基金1.34亿元、采用直接贷款方式筹集4.15亿元,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承接主体融资18.7亿元),保证了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上述预算执行及全年数据,在年底上报省财政厅收支年报和年终结算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7年,在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精心指导下,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得到了较好执行,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重点项目顺利实施,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经济下行税源单一,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特别是酒钢镜铁山矿、西沟张掖肃南县注册子公司后,税源流失1亿元;由于东兴铝业总部设在兰州,致使企业所得税流失酒钢本部经营困难税收减收1亿多元,给财政收入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时,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特别突出;二是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生投入仍有缺口,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部门和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偿债压力进一步加大,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六是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现代财政制度体系还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还不够高等等。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逐项破解难题、逐步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各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8年,我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随着我市进入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更为突出,用于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面临很大的缺口。我们将在全力组织收入的同时,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七差一超”关键短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质量优先原则,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发挥引导放大作用,着力促进经济增长,支持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运行风险,为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编制原则

——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支出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收入和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安排收入预算;支出按照实际需求情况和财政部“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要求,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分险种安排年度收支预算。

(三)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7%,以2017年完成数18.37亿元测算,拟安排2018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9.65亿元。按照《预算法》全口径预算要求,结合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年末预算结余等情况,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6.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各项基金的实际情况,经测算,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市属国有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5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53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国家政策及各险种实际情况,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7.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8.09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9152万元,滚存结余为23.99亿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根据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入情况,经测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3.1亿元,扣除上解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5500万元后,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55亿元,同比增长18.4%。

2.省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2.4亿元,根据一般性转移支付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省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计7.91亿元,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规定安排用于特定科目支出,上解省级支出3.29亿元,办理年终结算时上解省级。

3.税收返还收入预计4800万元,与省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定安排至相关预算科目。

4.2018年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3.85亿元,当年到期政府债务需偿还5.43亿元,其中:本金3.02亿元,利息2.41亿元。

5.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安排2018年预算时,针对科技进步、基层民主参选、文化产业、公共交通服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森林覆盖、建成区绿地、单位GDP能耗“七差一超”关键短板,在财政补助资金上进行了重点倾斜,安排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基层政权建设与党建、文化传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公益林管护及退耕还林、园林绿化等专项经费6585万元。

6. 2018年拟安排“三公”经费988万元,总体下降2%。其中:公务接待费根据财政部、省委办、市委办规范市直部门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以当年公用经费预算的2%计提。所有预算单位不安排因公出国() 费用,若有发生,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安排。

7.2018年安排预备费7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出现短收,则调减本项支出。

8.根据2015-2017年棚改项目实施的需求,2018年继续申请发放贷款资金10亿元,用于棚改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2018年,随着国内经济运行进入速度合理、追求质量发展的阶段,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与我市密切相关的钢铁行业及相关产业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我市经济整体增长压力较大,下行压力还会持续,财政发展的质量将受到一定限制。但从另一个方面看,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纵深发展,我市的经济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我们要增强信心,鼓舞干劲,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财政收支工作。加强依法征收,紧紧抓住“营改增”等改革政策的利好机遇,科学研判收入形势,为收入预期和决策提供支持。贯彻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力争节约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改善民生。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统筹兼顾支持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培植财源,把财政资金的投入侧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提升财政聚集资源要素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坚持把全市重点事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予以安排,坚持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列支,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预算执行程序,加快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公共支出标准体系,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打造“阳光”财政。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好评价结果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监管,规范部门采购行为。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强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果。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正确面对机遇与挑战,凝神聚力,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统筹兼顾支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名词解释

全口径预算: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基本格局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其他预算组成。

地区性财政收入:目前我国实行中央、省级、地方三级财政分税的税收分成财政体制,地区性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当年收入中所有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总和。地区性财政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市级留成收入(市级财政收入)。

市级财政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公共财政收入上划完中央财政收入、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可用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收入等。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收缴、支付和管理。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降低政府筹资成本。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营改增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简易征收方式,税负下降增值税的税率目前有17%, 13%、11%、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部分特殊情况下货物或者服务适用0税率。营改增后,中央、省级均调整了增值税税收分成体制,原体制为:中央75%、省级10%(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省级留成100%)、市级15%;现体制为:中央50%、省级15%(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省级留成100%)、市级35%。

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市政府2017年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嘉峪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对推进供给结构性改革,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税: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由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环境保护税。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分成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甘财办明电〔2017〕21号),环境保护税作为省与市州、兰州新区、省直管县共享收入,按统一比例分享,其中省级分享25%,市州、省直管县分享75%。

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为载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使税务部门更加有效地摸清税基、控管税源,从根本上解决涉税信息不畅、涉税源头控管不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税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举,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集约化管理的转变。

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农林水、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合计。

“全面改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简称。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所属基础设施型投融资公司以及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为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从上级转贷借入,向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直接债务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担保债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分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个大类。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它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税收返还:是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上解收入:指根据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向上级财政上缴的收入。一般指财政体制上解,以及企业隶属关系变化、预算执行过程中利益分配关系调整、专项扣款等形成的上解。下级财政上解收入是上级财政总收入的来源,但不属于上级预算收入。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根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策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额不得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各级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的制度,以全面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能力。现行的决算报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主要反映财政和预算单位当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一级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债务风险、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等。

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财政投融资进行国家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本国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积极的财政政策是经济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必要前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和供给效率。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国有企业(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职能剥离,交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13亿多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为实现这一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形成并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形成并积极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一带一路”战略: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3年9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发表重要演讲,首次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议;同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重要演讲时明确提出,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三去一降一补”:是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两个率先、三个翻番”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即率先在全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工业主导地位持续巩固,现代农业形成规模,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攀升;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

“七差一超”关键短板:根据统计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截止2016年底,我市小康社会实现指数为94.35%,但有8项指标未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监测目标值。其中科技进步贡献率47.95%,差55%目标值7.05个百分点;基层民主参选率87%,差93%目标值6个百分点;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6%,差5%目标值2.4个百分点;公共交通服务指数57.42%,差100%目标值42.58个百分点(其中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为7.6标台,差14标台目标值6.4标台);单位GDP能源消耗3.25吨标煤/万元,超0.95吨标煤/万元目标值2.3吨标煤/万元;环境质量指数92.75%,差100%目标值7.25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12.38%,差23.04%目标值10.66百分点城市建成绿地率38.12%,差38.9%目标值0.78个百分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57.6%,差73%目标值15.4个百分点。

“八个着力”: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着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

十九大报告财政发展蓝图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