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3〕79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
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创建精品工程,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以下简称雄关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嘉峪关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奖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市领先水平,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条 凡在我市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均可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施工单位自愿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报参与雄关奖评选活动。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审、复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市雄关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雄关奖一般每年评选一次,每五年表彰一次。从雄关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的评选。
第四条 雄关奖评审以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为基本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度评选一次,由市雄关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范围内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并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第五条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雄关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雄关奖的评选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雄关奖申报、资料初审、现场复查等工作,组织雄关奖评审委员会召开雄关奖评审会。
第六条 雄关奖评审委员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人社、工信、交通、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人社、工信、交通、水利、林草等部门主管领导及住建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专家委员从评审委员会设立的雄关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七条 雄关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建雄关奖评审专家库,专家库通过公开征集组建。专家库由从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铁路、电力、民航、有色冶金、石油化工等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建设丰富经验和突出成就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专家库应每两年更新一次,及时吸纳先进人才,淘汰不负责、不专业人员。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 参加雄关奖评选的工程为我市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下列各类新建、扩建工程: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个别规模较小,但施工质量优良、建筑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力大或者技术上实现重大突破的工程也可申报。
(五)住宅小区以整个小区或分期组团申报,公共设施应基本配套,入住率达到60%以上,单体住宅楼入住率也应达到60%以上。
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工业项目及其他建筑群体应整体申报。
第九条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工程范围:
(一)保密工程及竣工后全部或大部分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二)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及未按时进行安全评价、总体安全评价不合格、存在瞒报、拖报、谎报安全事故的工程。
(三)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存在较大或较多质量问题被停工处理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依法处罚的工程。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使用限制或禁止使用技术(产品)的工程。
(五)在评选年度内企业被有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公布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工程。
(六)已参加过雄关奖评审,而未获奖的工程。
第十条 申报雄关奖的建设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绿色、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工程质量水平达到本市或本行业的优质水平。
(二)工程项目已竣(交)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经过一年以上使用,且没有发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
(三)积极推行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及装配式建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项市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7项;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了质量管理标准化,施工过程中实施了质量样板引路并验收合格,观感质量评价为优良工程;
(五)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市内专业领先水平;
第十一条 雄关奖由项目主要承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对实施总承包模式的项目,施工企业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牵头提出申请;其他非施工企业总承包的,由项目主要承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总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为鼓励建设工程施工参建单位共创雄关奖,参与申报的参建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参与申报工程施工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包含劳务分包单位),分包合同价应占其对应承建单位承包合同价的10%以上,每个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2家,有2家以上参建单位均有参加申报意愿的,按承包合同价由高到低排序取前2家申报。
第十三条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可以联合申报雄关奖。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建筑业企业的承包合同价均占合同总价的20%以上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承包合同价未超过合同总价的20%,但超过10%的,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申报单位应填写《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申报表》(附件2)原件,征得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同意并签字确认,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签注意见后进行申报。
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表》时,应同时提供(附件三),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供的资料应准确、真实,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辨认。
第十六条 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的影像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影像资料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科技创新、关键施工过程控制、关键节点隐蔽工程检验、质量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和绿色建筑、使用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第十七条 反映工程质量的彩色照片20张,其中应包括工程全景照片1张、反映质量样板引路和举牌验收的照片不少于3张、竣工标识牌的照片1张。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表》、《申报资料》组织初审。初审合格的,组织技术专家组成复查组现场复查。
第十九条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雄关奖现场复查工作。申报单位负责通知建设、使用、设计、监理、项目总承包、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复查。工程复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二)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申报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核查法定建设程序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该项目所有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资料,核查时应重点关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及其他重要节点的质量情况。
(四)实地查看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申报单位应予满足,回避或拒绝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25%,工业、交通、水利和市政、园林工程抽查体量不低于总体量的25%,群体工程原则上对每个单体都要抽查。
(五)复查组对复查合格的工程,由复查组撰写复查报告,提请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二十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据《申报表》、《申报资料》和《复查报告》进行质询、讨论、评议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
评审委员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时方为有效;同意人数超过实到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评审通过的雄关奖工程名单,应在嘉峪关市政府网或嘉峪关日报上公示五天。无异议的,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表彰。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由市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对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进行表彰,对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总承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予荣誉证书。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雄关奖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政策支持。工程建设单位应支持和鼓励承建单位创建雄关奖工程,实行优质优价。
第五章 纪 律
第二十四条 工程复查专家、评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办事、严守纪律,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十五条 雄关奖申报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撤销其已获奖项及证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依法信用惩戒。
(一)获奖工程出现较大质量问题或者质量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
(二)申报单位和参建各单位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附件:1.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工程应具备的最小建
设规模
2.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申报表
3.雄关奖工程申报资料目录及装订顺序
附件1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评选工程
应具备的最小建设规模
序号 | 工程类别划分 | 单位 | 工程规模 | |||
1 | 公 共 建 筑 | 体育场 | 座位 | 座 | 12000 | |
2 | 体育馆 | 2000 | ||||
3 | 游泳馆 | 1200 | ||||
4 | 影院、多功能厅 | 500 | ||||
5 | 电视发射塔 | 高度 | m | 80 | ||
6 | 单体古建筑(重建) | 建 筑 面 积 | m2 | 400 | ||
7 | 群体公共建筑 | m2 | 17000 | |||
8 | 其它单体公共建筑 | 4000 | ||||
9 | 住 宅 | 住宅小区或小区分期组团 | m2 | 17000 | ||
单体住宅楼 | 4000 | |||||
10 | 市 政 园 林 | 城市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道路 | m2 | 8000/50000 | ||
11 | 城市桥梁,独立/单跨/跨河 | m | 80/30/150 | |||
12 | 园林绿化工程(其中建筑物面积) | m2 | 25000(5000) | |||
13 | 城市轨道交通 | km | 3 | |||
14 | 独立供水厂、独立污水处理厂 | T/日 | 10000 | |||
15 | 其他市政园林工程 | 万元 | 1000 | |||
16 | 工 业 工 程 | 冶金、化学、石油化工 | 万元 | 3000 | ||
17 | 煤炭、机械、建材、轻工业、通信 | 1000 | ||||
18 | 有色金属 | 6000 | ||||
19 | 电 力 | 火电厂(单机容量) | MW | 135 | ||
20 | 水电/风电厂(总装机容量) | 25/50 | ||||
21 | 变电站(电压等级) | KV | 110 | |||
22 | 其他工程 | 万元 | 3000 | |||
23 | 交 通 工 程 | 高速、一级公路(含交通设施) | km | 10(或3亿元投资) | ||
24 | 二级公路 | km | 10(或3000万元投资) | |||
25 | 桥梁(单跨) | m | 30(15) | |||
26 | 铁路 | km | 20 | |||
27 | 隧道 | m | 800 | |||
28 | 机场跑道 | m | 4C | |||
29 | 水利工程(项目投资) | 万元 | 2500 |
注:1.工业工程(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工程。
2.工业、交通、水利等工程的申报规模和评审范围也可参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甘建质规〔2022〕8号)的相关规定,符合规模要求的也可申报雄关奖。
附件2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印章)
建设地址
申报联系人 手机
传真邮箱
注:单位名称以法人单位公章为准
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2、工程名称、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建设地址应填写工程所在地通讯地址;工程类别、建设规模应按附件1要求填写。
3、工程简况应说明工程概况、设计特点,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控制措施等。
4. 申报理由主要说明符合《嘉峪关市雄关奖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特别是结构和竣工实体质量状况、工程量及工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保、绿色建造和智能建造等情况。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另附页。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意见栏中对申报工程有无发生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其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是否存在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填写明确意见。
工程名称 | |||||||||||||
单位名称 (全称) | 资质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 质量负责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建设单位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项目总承包 单位 | |||||||||||||
主要承建单位 | |||||||||||||
主要参建单位 | |||||||||||||
监理单位 | 总监理工程师 | ||||||||||||
建设地址 | |||||||||||||
工程类别 | 结构类型、 层数 | ||||||||||||
建设规模 | 工程造价 (万元) | ||||||||||||
开工日期 | 竣工验收日期 | ||||||||||||
竣工备案日期 | 住宅入住率 | ||||||||||||
建设部十项新技术应用情况 | 是否争创 飞天奖 | ||||||||||||
竣工联合验收情况 | |||||||||||||
工程简况: | |||||||||||||
申报理由: | |||||||||||||
新技术(产品)推广使用与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 序号 | 名 称 | |||||||||||
申报单位 总工程师签认 | 项目技术 负责人签认 |
住宅小区(分期组团)或群体建筑工程
项目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结构类型、层数 | 建筑面积(㎡) | 质量验收结论 |
合计 | 单位(子单位)工程: 项 |
注:申报项目为非住宅小区(分期组团)或群体建筑工程时,无需填此表。
项目承建单位、参建单位施工内容统计汇总表
单位名称 | 主要施工内容 | 合同总价 | 占合同 总价比例 | 发包单位 | 质量验收结论 | 备注 | |||||||||
主要承建单位 | |||||||||||||||
主要参建单位 | |||||||||||||||
建
设
单
位
意
见 | 主 要 评 价 | 评价内容 | 满 意 程 度 | ||||||||||||
非常 满意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结构安全 | |||||||||||||||
使用功能 | |||||||||||||||
施工质量 | |||||||||||||||
质量管理 | |||||||||||||||
协作配合 | |||||||||||||||
四节一环保 |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
使
用
单
位
意
见 | 主 要 评 价 | 评价内容 | 满 意 程 度 | ||||||||||||
非常 满意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使用功能 | |||||||||||||||
施工质量 | |||||||||||||||
回访保修 | |||||||||||||||
四节一环保 |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满意程度用打√表示
勘
察
单
位
意
见 | 主 要 评 价 | 评价内容 | 满 意 程 度 | ||||
非常 满意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勘察质量自我评价 |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
设
计
单
位
意
见 | 主 要 评 价 | 评价内容 | 满 意 程 度 | ||||
非常 满意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设计质量自我评价 | |||||||
按图施工情况 | |||||||
施工质量 | |||||||
各方协作配合 |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满意程度用打√表示
监
理
单
位
意
见 | 主 要 评 价 | 评价内容 | 满 意 程 度 | ||||
非常 满意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监理自我评价 | |||||||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安全体系 | |||||||
施工质量控制严密程度 | |||||||
检验批验一次通过情况 | |||||||
工法应用情况 |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意 见 | 对是否同意报奖或其他说明事项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满意程度用打√表示
雄关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办公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雄关奖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雄关奖工程申报资料目录及装订顺序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类型 | 要求及说明 |
一 | 嘉峪关市建设工程雄关奖申报表 | 填报件 | 必须打印,签章齐全 |
二 | 申报资料目录表 | 注明页次,以供查找方便 | |
1 | 工程规划许可证 | 复印件 | |
2 |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合格书) | 复印件 | |
3 | 工程中标通知书 | 复印件 | |
4 | 施工合同(去掉通用条款) | 复印件 | |
5 | 监理合同(去掉通用条款) | 复印件 | |
6 | 施工许可证 | 复印件 | |
7 | 消防认可证明 | 复印件 | |
8 | 电梯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 复印件 | 仅对设计设有电梯的工程要求有此件 |
9 |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或工业建 筑环境检测评估报告 | 复印件 | |
10 |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记录表 | 复印件 | |
11 |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复印件 | |
12 |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 复印件 | |
13 | 沉降观测记录 | 复印件 | 一般在设计有要求时要有此件,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在复合地基和软土地基上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的工程必须有此件。 |
14 |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 | 复印件 | |
15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复印件 | |
16 | 工程结算有效认可文件 | 复印件 | |
17 | 优秀工程、优秀设计、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工法(关键技术工艺)名目等 | 复印件 | |
三 | 反映工程施工和质量的影响资料 | 影像 资料 | 装于粘贴在书页上小纸袋内。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严禁广告用语。 |
四 | 反映工程质量的彩色照片20张 | 照片 | 分别粘贴在A4纸上,注明照片具体内容名称。 |
五 | 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说明 | 原件 | 申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
注: 1、反映基本建设程序的资料,一般有严格的先后顺序,正常情况下不应出现日期颠倒,资料是后补的情况。
2、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晰,是真实原件。申报时必须携带原件,经初审验证后原件还回。
3、表附资料均一式两份,以A4(250×200㎜)为幅面硬皮装订成册。
4、封面应依次标明工程名称、工程全貌图、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日期。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YG〔2023〕4-SZ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