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3〕73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
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
发现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整改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守住耕地红线、筑牢资源安全底线的政治责任,围绕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结合自然资源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认真梳理,举一反三,以“钉钉子”精神、“零容忍”态度、“长牙齿”硬措施推进整改,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整改措施
甘肃省《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中,在第三项问题突出地区和第四项督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中需整改的问题我市均未涉及。经认真梳理,我市需整改的问题有三项:
(一)省域普遍性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非耕地问题。截止2022年底,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中,现状为非耕地0.0028万亩。经实地核查,产生非耕地的主要原因为受自然地理条件影响,农业结构调整,农户在自家承包地上自发栽种林(苗)木、果树、花卉形成了其他农用地类以及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工程(嘉峪关段)建设用地的占用。
整改措施:
1.结合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生成核实处置外业核实图层,开展外业核实工作。依据确定的核实处置任务,逐地块核实,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查清耕地利用现状。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核实处置数据库,利用质检软件完成自检。
2.编制处置方案,开展分类处置。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图斑为工作对象,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采取整改恢复和调整补划的方式,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
3.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已全部核实处置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中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非耕地已按要求今年完成30%,并向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处置方案和核实处置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郊区工作办 三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目前,我市已整改完毕)
(二)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国家和省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段公路工程违法占用土地面积106.202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2601公顷。由于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段公路工程属于跨境线性工程,需由市自然资源局与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合并报件,期间因多次改线及玉门段违法用地等原因影响项目建设用地整体报批进度。
整改措施:
省规划院已编制完成G312线嘉峪关至清泉段公路工程勘测定界报告,我市已经组卷并上报省政府。我市将继续积极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单位,加快推进G312线嘉峪关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手续。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目前,我市已整改完毕)
(三)往年督察逾期未整改到位问题。我市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
制定《嘉峪关市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主动抓好我市绿色矿山建设;筛选出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的企业,紧盯绿色矿山建设;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督促、验收和销号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目前,我市已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林草局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增强耕地、资源保护意识,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认真履行保护耕地、矿产资源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守牢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要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我市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有利契机,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把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和管矿用矿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管理水平。
(二)完善机制抓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整改,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动真碰硬、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系统的贯通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方面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和执行效率。
(三)强化督导抓整改。整改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统筹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对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明确时限要求。在全面整改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用地用矿的意识,避免同类违规问题发生。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