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23〕7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54号)要求,加快推进嘉峪关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智能精准的基础业务体系、普惠共享的服务体系、绿色发展的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人才培用体系。气象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到45分钟以上,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0%以上。
到 2035 年,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标志的符合嘉峪关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市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聚焦气象服务短板弱项,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快影响制约本市气象服务能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本市气象重大技术攻关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开展干旱监测、寒潮、大风、沙尘暴、局地突发强对流天气等高影响天气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出区域数值预报模式、生态环境、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攻关。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
2.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对接省级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建立联合攻关机制。加强与行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协同合作发展,建立共商共研共建机制,创新驱动发展,补足我市气象业务短板弱项。进一步支撑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扩大科研自主权。积极构建嘉峪关气象科技诚信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加强智能精准的气象基础业务体系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体系。统筹优化全市天气、气候及气候变化、专业气象和空间气象观测网布局,建成天基、地基、空基为一体的智能化立体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工矿企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科学加密气象监测网,提升行业区域气象监测能力。建立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充分利用各行业气象监测资源,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共建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气象监测平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郊区工作办、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预报预警精细化程度和准确率,发展分类、分强度的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技术,完善智能数字精准无缝隙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5.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依托“数字嘉峪关”综合管理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开展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和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发展基于需求、基于位置、在线交互、预报预警信息精准定向推送的伴随式气象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智能化服务产品制作和媒体发布平台,实现气象信息制作和多元发布渠道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
6.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推进气象信息支撑能力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大数据云平台,建立健全气象数据资料交互共享机制,推进气象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提高主动防御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
7.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道路交通、城市内涝、森林草原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利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融媒体中心)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制定印发《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实施嘉峪关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优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军地协同的联动机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安全管理,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健全聘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9.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提升社会防御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建立致灾风险联合会商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停业等制度。深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和区划成果应用,建立普查和区划定期更新制度,强化根据气象灾害影响修订基础设施标准、优化防御措施。加强面向党政领导的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加强大、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强化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依法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科协,各街道党工委、郊区工作办)
10.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健全防雷安全责任管理体系,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气象局)
(三)构建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1.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分灾种农业气象灾害区划,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强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挖掘“寒”“旱”气候资源优势,完善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气候好产品”嘉峪关品牌。做好病虫害防治和设施农业气象服务。开展农业高效利用水资源和农业结构调整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郊区工作办)
12.实施综合交通战略气象保障行动。开展全市交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构建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面向公路和铁路,发展基于影响的交通气象服务,重点提升道路积雪和结冰、强降水、大风、沙尘暴等影响公路和铁路运行的高影响及恶劣天气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车务段)
13.开展“气象+”赋能行动。推动将基于影响预报的气象服务产品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构建气象服务与相关行业深度融合的气象服务新业态。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强化全域旅游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进长城文化保护气象服务。强化流域和水利气象服务,提升讨赖河沿河区域安全度汛气象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气象+保险的防灾、减灾、定损模式。(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文旅局、供电公司)
14.加强公共气象和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将气象服务纳入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形式多样、直观易懂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探索将其植入各类媒体传播渠道,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优化农村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加快数字化气象服务普惠应用。开展健康气象、全民健身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市体育局、市残联)
15.完善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城市生命线、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高影响领域的气象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强化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的气象服务。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强化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及防御指南的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
(四)完善绿色发展的气象支撑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6.开展生态保护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保障工作。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气候监测评估需求,推动高精度温室气体浓度观测站网建设,开展温室气体监测评估,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完善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技术研究,提升决策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
17.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建立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区气象服务机制,加强云水资源开发,落实祁连山生态文明人工增雨(雪)保障工程,开展保护区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影作业。强化气象在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保障作用。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安全水平,开展生态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五)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8.强化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根据省级统筹,实施重点气象人才计划,培养造就本市气象科技领军人才、首席气象专家。加大优秀青年气象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力度,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积极参加或举办气象类职业技能竞赛,将气象类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对在嘉峪关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将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目标考核。
(二)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将气象执法人员纳入地方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气象标准本地化实施,推进制定适应本市的气象相关法规条例。
(三)加强支持保障。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支持做好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强化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属地管理和气象规划重点工程地方立项批复,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地方项目建设经费。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