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48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补充

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

滚动计划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

(此件公开发布)

 

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

2023-2025年)滚动计划2024年度

土地储备计划

  

  为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工作的保障及调控作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嘉峪关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等有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以下简称《储备计划》),《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23719日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2号),2023927日《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64号),对《储备计划》进行了第一次补充调整。现因政府重大项目建设、闲置收回、项目用地退还等原因,需再次补充调整《储备计划》,具体补充调整《储备计划》内容如下:

    一、《储备计划》管理与调整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土地储备机构,从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中选取下一年度拟实施的土地储备项目,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系统升级为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系统后,计划调整时间、次数不再做限制,确需调整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的,需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

 二、补充调整《储备计划》内容

(一)计划规模

本次补充调整列入《储备计划》的项目共12个(12宗),拟/已入库面积共28.50公顷。其中,其他资产划转入库项目1个(1宗),入库面积:0.6公顷;老城区存量建设用地2个(2宗),入库面积:2.47公顷;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入库项目1个(1宗),拟入库面积0.77公顷;2024年拟收储/收回入库项目8个(8宗),拟入库面积24.66公顷。

(二)结构分布

1.嘉东工业园区范围内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使用国有农用地拟转建设用地入库项目1个(1宗),拟入库面积0.77公顷。

2.双泉工业园区范围内2024年拟收储入库项目1个(1宗),拟入库面积12公顷。

3.老城区范围内其他资产划转入库项目1个(1宗),拟入库面积:0.6公顷;老城区存量建设用地2个(2宗),拟入库面积:2.47公顷;2024年拟收储/收回入库项目6个(6宗),拟入库面积4.34公顷。

4.南市区范围内2024年拟收储入库项目1个(1宗),拟入库面积8.32公顷。

(三)出让收益预测

按照区位优先、规划先行的原则,结合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按补充调整《储备计划》内容,完成入库后根据嘉峪关市中心城区区片基准地价测算,预计补充调整土地拟全部供应后可实现政府收益20794.13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况说明

补充调整《储备计划》内容为《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动计划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52号)的补充,计划执行要求不变。

 

附件:补充调整嘉峪关市土地储备三年(2023-2025年)滚 动计划和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doc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