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四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40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四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
及其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四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相关材料目录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无证明城市”工作具体要求,及时将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进行公示。凡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可由承诺书直接代替证明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公示目录中明确承诺后需要延期提交的,要在一次性告知书中明确说明并实行容缺受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告知承诺制事项承办单位,做好承诺信息核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扎实推进“最多跑一趟”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附件:嘉峪关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第四批)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