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54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实“六保”底线,实现“六稳”目标,帮助中小微企业切实解决好生存发展问题,切实落实好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精神,根据《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抓好纾困救急政策落实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抓住政策红利释放的“窗口期”,保住稳住存量的实体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提高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二、精准落实涉企优惠政策
认真研究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55条”、“36条”及“13条”等政策措施,通过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网站及各类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查询和办事服务,帮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项目审批、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延期缴纳税费、招投标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三、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照“六保”任务逐项拿出具体可行的落地措施,待市上出台“六保”工作方案后,全力抓好落实。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协调原材料及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强化生产要素供需状况动态监测,切实保障好企业煤电油气运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四、做好保基本民生兜底
根据国家和省市社会救助政策,适时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至6月底前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等)
五、全力做好保居民就业
围绕我市实现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7000人以上的目标,6月底前对有输转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郊区工作办公室、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等)
六、加快恢复上下游产业链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预支货款、预付采购款、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辅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和原材料供应等方面问题,提高产业链复工复产的系统性、协同性。采取资金支持、提前采购招标、扩大合同订单等措施,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战略联盟合作关系,达到成本最小化、资源合理化、技术管理协同化,保持产业链完整、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七、全力保市场主体
做到应保尽保、早保快保,尽量让市场主体少死掉或者不死掉,力争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较上年不减,重点行业大企业稳定生产,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保持中小微企业数量基本稳定,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应复尽复、数量稳增不减。把保市场主体的范围扩大到不仅保中小微企业,还要保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八、全力保基层运转
优先保障机构运转和工资性支出需求,确保基层事业单位运转、工资发放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九、有效减免企业税费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减免税费等政策。坚决做好2-6月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3月1日-12月31日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
十、积极增加企业信贷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省上设立的3年1000亿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引导各金融机构降低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市场主体申贷门槛,充分利用好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指导并协助企业做好申报争取工作,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抽断贷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在嘉各金融机构等)
十一、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市属国有企业对承租企业房产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合理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阶段性减免保费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二、做好缓期限工作
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缓缴社保费、贷款展期、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缓缴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流动性支持,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等)
十三、提高政策落实力度
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精准精细兑现落实已定和新定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放大“超额利润”和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四、全力破解融资难题
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项目建设缺资金”“银行资金缺项目”、融资配套不足、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借鉴“三招八式”应对之策,研究拿出措施,逐条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等)
十五、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抓住用好疫情冲击倒逼之下的政策新风口,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对接,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企业危中抢机、难中破局、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十六、全面落实“不来即享”政策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精准落实好省政府推行“不来即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首选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开展“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度规定,积极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
十七、加强项目协调服务
各相关部门全面做好政策集成完善、项目谋划实施、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八、强化政策分析研判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政策的梳理、宣传、摸底、评估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工作细化到旬、月、季。各有关部门建立由熟悉政策业务的骨干和本领域的专家组成的智囊小专班、做好宏观形势分析、宏观政策研究和外省经验学习借鉴等工作,确保能第一时间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和工作思路,切实将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九、全面做好“银税互动”工作
各金融机构在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门槛、增加授信额度、提高审批效率、做实担保平台等方面加大力度,引入“纳税信用担保”机制,强化纳税信用应用质效,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着力提高“银税互动”小微企业受益户数比例和信用贷款比例。争取在破解困扰中小微企业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和作为。(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在嘉各金融机构等)
二十、强化政策措施督查落实
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销费扩内需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兑现落实政策、完成“六保”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各自组织开展以上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努力创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十一、建立完善复工复产考核监测机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及甘肃银保监局的普惠金融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银行机构进行考核监测评价,以调动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在嘉各金融机构等)
二十二、靠实责任抓好指标任务落实
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进步奖与贡献奖评奖办法和激励奖励措施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切实承担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全力促进各自领域相关指标增长,力争获得高质量发展进步奖、贡献奖以及资金分配、用地指标等硬核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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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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