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9 15: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257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

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36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特别是长城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创建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函》等文件精神,结合嘉峪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视察嘉峪关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像守护家园一样守护好长城,弘扬长城文化,讲好长城故事,全面提高长城保护传承利用水平,着力打造全国长城保护利用典范,为推动嘉峪关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建设文化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第一,系统保护。践行正确的长城保护理念,持续加大保护力度,健全长城保护责任体系和政策措施,依法严格管理,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统筹开展长城保护和周边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保护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价值引领。深化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业态和模式创新,切实做好长城价值的研究发掘、阐释展示、传播弘扬工作,提高长城合理利用能效水平,不断焕发长城的时代风采。

——坚持高位统筹,融合发展。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长城保护工作,推动长城保护利用与改善民生、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实现文物保护融入生活、回归社会、服务人民。

资源概况和价值评估

长城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线性文化遗产,与沿线自然环境共同构成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景观,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与地位,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

嘉峪关位于河西走廊中段,是明长城西端起点。明长城嘉峪关段由“万里长城一嘉峪关”和“长城”两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构成。1961年,“万里长城一嘉峪关”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6年,嘉峪关市辖域范围内其他明代长城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2020年,“明长城嘉峪关段”被国家文物局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嘉峪关市长城资源丰富,境内共有长城墙体43.62千米,墩台、烽燧49个,关隘、关堡8座,有关城、墙体、营堡、墩台、烽燧、山险、河险、壕堑等,另有分布在讨赖河、黑山之间的烽传系统,保存完整的关城两翼长城和东北长城等,防御体系和建筑结构完善。

嘉峪关长城具有突出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从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可为14世纪以来中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历程提供历史见证;是我国长城史上规模最大、防御体系和建筑结构最为完善的建筑工程之一,在建筑营建和建筑风格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充分利用周边黑山、祁连山、讨赖河等自然环境“以塞制险”,展示了古人尊重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规划思想,并在建筑结构、夯土、砖石工艺等方面达到长城建造技术史上的最高水平;历史上保障沿线地区的稳定安宁与商贸交通,推动了游牧与农耕文明的交流与融合,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多样性,对世界文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嘉峪关长城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宝贵资源,保护好研究好利用好嘉峪关长城,对于传承中华民族灿烂文明,促进文化交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地区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建思路

依托嘉峪关独特的长城资源禀赋和全域长城保护管理长期实践经验积累,围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系统保护、价值挖掘阐释、长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等重点内容,系统实施四大板块25项主要任务。聚焦保护传承,突出嘉峪关长城文化价值挖掘和长城历史文脉赓续,探索长城本体保护的创新模式,大力推进科技赋能长城保护,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验和成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长城保护格局。持续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协调发展能力建设,推动长城整体保护、精神传承、价值彰显,着力将嘉峪关打造成为最具标识度和影响力的“长城文化重要标识地”,为推进长城保护利用改革和长城保护科学化、系统化、长效化提供支持路径。

、创建范围

重点围绕“三点两段”与周边历史自然环境开展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设,“三点”即嘉峪关关城、长城第一墩、悬壁长城三个重要节点,“两段”即嘉峪关关城南北两翼的长城墙体,总面积达到48平方千米。建设范围由重点区、核心区、拓展区组成。

(一)重点区包括嘉峪关关城重点保护区、嘉峪关西长城重点保护区。其中,嘉峪关关城重点保护区东至景区绿草坪下农用灌溉渠,西至西环路,南至312国道,北至长城博物馆北侧外围墙;嘉峪关西长城重点保护区南至北大河,北至悬壁长城北端,东西以长城为界各延伸50米。面积为4.7平方千米。

(二)核心区包括嘉峪关关城和西长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关城保护范围南至文殊山山脚,北至悬壁长城以北约500米处,东至嘉黄公路及东南至整盖山山脚,西侧与关城重点保护区边界重合,嘉峪关西长城(明墙暗壁段)一般保护区范围以重点保护区各向外延伸450米,面积为13.5平方千米;建设控制地带东侧边界以保护范围东侧边界为基准向外扩展500米,局部至鳖盖山山顶,西至黑山山脉分水岭(约1500-3000米),原312以南建设控制地带边界以保护范围为基准向外扩展1000米,南至文殊山山体(约2000米),北至最近山峰(2000),面积34平方千米。

(三)拓展区依据《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工程核心区详细规划》划定。西至关城外城,南至兰新西路,北至双拥路,东至酒钢铁路专用线,占地3.5平方千米(文物保护区划外0.67平方千米)。

 

、创建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坚决担负起保护长城文化、弘扬长城精神新的文化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重点任务,结合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长城专题研讨会,邀请知名长城专家和学者,深入解读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当前保护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并对长城重要段落进行实地考察,现场研讨长城保护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2026

(二)以长城保护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激发文化创造创新活力

2.建立长城保护领导机制。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长城文物保护利用协调工作机制,在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指导下,安排部署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长城保护利用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2025

3.改革文物管理体制。参照国内高水平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对嘉峪关市现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进行优化整合,推动建立单一主体的专门保护管理机构;对现行行政监管、保护利用、运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构建科学规范、职责法定、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嘉峪关长城考古研究、保护管理、展示利用和运营管理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4.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出台促进嘉峪关长城保护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保障示范区建设工作,明确开辟为旅游景点的区域和尚未开放长城点段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晰涉及长城保护相关部门的职责。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加强长城保护工作检察监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确保长城得到有效保护。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5.建立长城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长城保护“大安全”格局,针对境内长城多处于戈壁荒漠、农村田野之中,长期面临风雨侵蚀等自然威胁,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农田开垦、农业灌溉等人为建设性影响的潜在威胁,在国家、省级长城保护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文物部门、镇、村组、长城保护员四级长城保护责任体系,确保文物安全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加强文物工作执纪问责,坚决杜绝法人违法现象。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从而构建文物安全的长效保障机制,持续保持嘉峪关境内长城全线无重大险情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2026

6.增强全民长城保护意识。开展长城保护课程研究,将长城保护利用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国民教育体系,着重增强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意识,提升中小学生对长城的认知。鼓励长城文化展示进校园、进单位、进企业,出版通识教育读本,开设特色课程,加大师资培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建设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嘉峪关长城研究院、市委党校

完成时限:2024-2026

7.加强文博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文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文博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培养,构建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与敦煌研究院等文博机构和兰州大学、西北师大等高等院校合作的方式,开设长城学研究课程,深化长城学科体系研究,培育中青年骨干人才;采用人才引进和专家外聘结合的方式,填补学术带头人缺口;采取“以赛促训”“项目+人才师带徒、匠带兵的方式,培养文博系列相关人才;通过招聘选聘、挂职学习等方式,提升本土专业人才,为全国长城文化保护人才队伍建设起到创新示范作用。甘肃省文物局与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嘉峪关长城研究院,重点在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长城数字保护、长城考古研究和价值挖掘、长城文化多元展示和合作交流、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建设甘肃长城保护研究展示中心,共同努力将嘉峪关长城研究院建设为国内一流的长城保护研究机构。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8.有效汇聚社会合力。依托新组建的嘉峪关长城研究院,搭建统筹推进、开放融合平台,完善跨部门、跨领域协同机制,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宣传长城保护,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合作,发挥社会力量对长城保护工作的有机补充和监督作用。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和意见,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三)以长城全面系统保护为基础,赋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9.建立健全嘉峪关长城保护规划体系。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要求,加强规划衔接,修编实施《嘉峪关明长城文物保护规划(2023-2040)》,将长城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定严格的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边界,明确世界遗产地缓冲区范围和长城周边整体保护、活化利用空间管控要求。将长城保护规划体系作为长城文化研究、价值挖掘、成果转化的基础和支撑。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10.省市协作支持保护研究机构建设。甘肃省文物局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签订《共促嘉峪关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协议》,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合作。甘肃省文物局在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构建文物保护与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创新文物科技保护模式、深化文物价值挖掘和研究、培育专业化人才队伍、长城文化多元展示与合作交流等方面给予嘉峪关市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11.整体保护长城历史环境。保护和修复长城沿线生态环境和景观风貌,重点施嘉峪关关城和两翼长城周边的环境治理工程,对嘉峪关村一组民居进行环境全面整治,对嘉峪关村二、三组农房沿街外立面进行美化,凸显长城主题元素,实现长城保护同周边人文环境保护提升相统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嘉峪关长城研究院、大景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4-2026

12.加强长城保护监测工作。根据长城遗产价值特征和保护管理要求,结合嘉峪关境内长城分布区域广阔、所处自然和人文环境复杂、病害严重的实际情况,在已有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完善和优化监测内容、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长城土遗址保护实验室,实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平台改造提升工程,在已有监测设施的基础上配套升级,设置专业气象监测站,加强气象要素培训。通过对长城病害研究和实验验证,探索形成更为科学高效的长城保护方法。加强多学科、多部门合作,进一步健全监测平台,加强与国家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加强监测人才培养,提升监测运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科技局、气象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13.实施长城保护维修工程。坚持保护性修复与“考古前置”,秉持最小干预的正确理念,结合全市长城本体保护现状,进一步强化系统性保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文物部门资金、技术支持,统筹加强长城周边独立烽燧、关堡的保养维修和加固,重点实施明长城-双井子堡遗址、嘉峪关暗壁长城2段、长城第一墩崖壁及独立墩台保护修缮工程,持续开展长城周边环境整治和日常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四)以长城价值挖掘阐释为引领,凝聚弘扬长城精神的强大合力

14.确立和丰富嘉峪关长城价值体系。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所确立的长城价值体系框架下,充分运用长城资源调查认定所形成的资料数据,结合古代和当代的文献资料,系统梳理嘉峪关长城资源,重点围绕长城历史沿革、戌防体系、规划营造、建筑工艺、军事制度、文脉传承等方面,建立嘉峪关长城历史文化价值体系,开展长城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时代精神专题研究阐释。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15.建立长城研究评选机制。立足长城线性遗产的独特性和嘉峪关长城各点段的优势,系统研究长城防御体系的深层内涵和现实价值,形成长城建筑、长城防线、长城艺术、长城文化等研究体系。设立“嘉峪关长城文论奖”,定期评选表彰一批长城文化和长城价值的研究成果,调动各方面参与长城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委党校、市党史和市志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16.搭建长城学术交流平台。在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长城沿线市县文物保护单位和研究机构合作,构建长城沿线联动保护研究协作机制,打造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长城文化论坛”,举办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长城研究和学术建设渠道,使嘉峪关逐步成为国内长城学研究的重要阵地。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委党校、市党史和市志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17.建设长城文献专馆。以促进长城研究交流和繁荣发展为目标,建设“嘉峪关长城文献专馆”。建立长城文化研究信息共享机制,探索与国内外专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合作,广泛收集与长城历史文化有关的数字文献资料。采取传统管理和数字化交互等手段,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学术界共同参与的文献资料征集体系,建成在长城沿线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长城文献专馆。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五)以长城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为路径,赋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18.加快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嘉峪关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区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持续筑牢保护基础,聚焦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核心,凭依共建共享支撑,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长城文化遗产多维保护展示传播体系。全面推进“明代雄关”核心展示园建设,主要包括开展长城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嘉峪关关城及长城沿线安防工程并搭建智能监控平台,对明长城嘉峪关重要点段考古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提升改造嘉峪关文物景区(关城、一墩、悬壁)约600万平方米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并构建标识系统;实施长城展示和利用工程,推动文物数字化保护,打造数字展示中心,开展长城博物馆新馆展陈工程与旧馆基础设施及展陈提升工程。加速关城景区、嘉峪关方特丝路神画、嘉峪关·关城里景区融合贯通,打造集文化体验、产业带动、文旅融合一体的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提升长城文化展示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大景区管委会、文旅集团

完成时限:2024-2026

19.提升长城博物馆展示利用水平。实施长城博物馆展示利用提升工程,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创新运用新技术,积极探索内容采集和数字化手段,采用3D扫描建数字博物馆、开发手机应用程序、线上研讨会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展示长城价值。依托嘉峪关长城资源挖掘文化价值,长期举办以长城为主题的基本陈列展。结合非遗文化,举办长城沿线民俗文化展,展示特色民俗文化。加强学术研究,开发青少年教育项目。举办长城主题社教、研学活动,与学校合作开展“长城文化进校园”,组织实地研学。提高文创设计水平,开发长城主题的特色文具、饰物、家居等系列产品。

责任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2024-2026

20.建设跨区域长城主题游径。充分利用连接长城第一墩、嘉峪关关城、悬壁长城的长城展示道路,丰富长城防御体系展示内容,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形成以嘉峪关关城为中心、南北延伸15千米的长城风景展示廊道。推动以关城为核心,以明长城第一墩和悬壁长城为支撑,以关城里和丝路神画为补充的三大板块资源串珠成线,形成嘉峪关长城主题游径。主动加强与周边市县合作,借助河西走廊国家遗产线路共同打造跨区域长城遗产游径。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21.打造长城文化艺术创作基地。依托讨赖河两岸资源,打造“长城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展示和体验“我在嘉峪关修长城”“我在嘉峪关画长城”“我在嘉峪关颂长城”等文艺创作成果。依托现有文化场馆,开展长城文化创作和展示活动,举办以书法、美术、摄影、绘画为主题的长城文化艺术节,讲好“长城故事”“嘉峪关故事”。建立长城文化艺术创作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推出更多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文学艺术精品力作。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22.开展长城特色研学主题活动。持续深度开发“我到嘉峪关修长城”系列研学课程,设立长城修缮体验区,感受长城传统建筑工艺。开展长城主题游览,由专业讲解员介绍其历史、建筑特色等;体验剪纸、刺绣等传统手工艺活动,传承技艺;举办主题摄影展,征集优秀作品展示长城之美;开展歌舞、戏曲等传统民俗表演等。通过这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增强对长城文化遗产的认知了解,激发“爱我中华,护我长城”的爱国精神,推动更多人参与保护传承。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23.开展长城文化“赋能+”活动。积极开展“长城文化+体育”,培育打造嘉峪关长城马拉松等主题品牌赛事;积极开展“长城文化+文创”,将长城文化创意融入文旅商品开发,让“嘉有好礼”带着嘉峪关故事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积极开展“长城文化+乡村振兴”,打造长城元素民宿并提供徒步向导服务。设立长城农耕体验区,感受长城脚下传统农耕,开发美食体验。搭建民间故事剧场,推出长城传说故事。将非遗文化和文化遗产有机结合,开设非遗传承作坊,教授传统技艺。设置长城星空露营地,打造长城户外主题亲子乐园及科普活动。将长城元素融入农产品,以长城品牌促进农产品产业化升级。在“活化”传承中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让长城文化赋能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实现“产城一体”。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24.打造长城文化公园城市。利用长城文物和文化资源外溢辐射效应,将长城文化和长城气质融入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城市规划、设施建设、地名编排、微景观打造等方面融入长城元素,打造全国特有的长城文化公园城市,实现景城一体,为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注入长城文化活力,使长城文化公园城市赋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25.创新长城文化联动交流合作典范。抢抓一带一路新机遇,深入挖掘嘉峪关长城所蕴含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历史底蕴,聚焦成果展示、交流互鉴与文旅融合,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与长城沿线代表,定期举办嘉峪关长城高峰论坛中国长城文化联展,开展东西方长城文明对话展等交流活动,举办世界青少年研学中国联盟大会,促进东西方文化融合发展,为共建一带一路注入强劲动能。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物局)

配合单位:嘉峪关长城研究院

完成时限:2024-2026

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2024年初)。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作推进大会,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宣传,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42026年)。依照建设实施方案,聚焦改革创新,聚焦示范引领,聚焦赋能发展,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总结验收(2026年底-2027年)。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城文物保护利用成熟做法和典型经验,迎接国家文物局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甘肃嘉峪关长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机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统筹示范区建设工作,在甘肃省文物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嘉峪关市文化和旅游局,协调各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市财政逐年加大长城保护专项经费支持。有效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聚力实施示范区建设项目,实现长城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收益类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三)强化推进落实。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对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细化落地、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建立“周调度、月督促、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盯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加速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方案实施情况,专项督导重点事项进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通报制度,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严格追责问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