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5〕1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025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和《嘉峪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嘉办字〔2023〕71号)要求,结合新法新规颁布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2025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计划安排学习法律法规12次,原则上每月安排学法1次。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密切相关的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学法时间、顺序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前通知解读单位。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各解读单位要围绕学法计划,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做好解读准备,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
(三)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谋发展、保稳定的重要举措,结合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确保学法培训与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印发 |
附件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序号 |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 施行时间 | 解读单位 |
1 | 信访工作条例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22.2.25 | 2022.5.1 | 市信访局 |
2 |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24.11.29 | 2025.1.1 | 市发展改革委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11.8 | 2025.3.1 | 市文旅局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11.8 | 2025.1.1 | 市发展改革委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11.8 | 2025.6.1 | 市教育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6.28 | 2024.11.1 | 市应急局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12.25 | 2024.12.25 | 市科技局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4.11.8 | 2025.7.1 | 市自然资源局 |
序号 |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 施行时间 | 解读单位 |
9 |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2024.10.11 | 2024.12.1 | 市税务局 |
10 | 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 省人大常委会 | 2024.9.26 | 2024.11.1 | 市残联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23.12.29 | 2024.6.1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8.4.29 | 2021.4.29 | 市消防救援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