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8 16: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5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6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025“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嘉政办发2012110号)和《嘉峪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嘉办字〔202371号)要求,结合新法新规颁布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2025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计划安排学习法律法规12次,原则上每月安排学法1次。

二、学法内容

重点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密切相关的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最新颁布实施、修订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附件)。

三、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学法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学法时间、顺序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前通知解读单位。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安排学习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各解读单位要围绕学法计划,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做好解读准备,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

(三)各部门要切实将学法培训活动作为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谋发展、保稳定的重要举措,结合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确保学法培训与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附件: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8日印发

 

附件

 

202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清单

 

序号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施行时间

解读单位

1

信访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2.2.25

2022.5.1

市信访局

2

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24.11.29

2025.1.1

市发展改革委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11.8

2025.3.1

市文旅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11.8

2025.1.1

市发展改革委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11.8

2025.6.1

市教育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6.28

2024.11.1

市应急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12.25

2024.12.25

市科技局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11.8

2025.7.1

市自然资源局

序号

法律法规规定名称

发布/修订机构

(简称)

最新修订/

发布时间

施行时间

解读单位

9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10.11

2024.12.1

市税务局

10

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24.9.26

2024.11.1

市残联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3.12.29

2024.6.1

市粮食和储备局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4.29

2021.4.29

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