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5 15: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5〕56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市政府组织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对2017年以来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章,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28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嘉峪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嘉峪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32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嘉峪关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补助奖励办法》等1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需修改完善。此次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公布的文件目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废止、修改等各项工作,同步完成已修改、废止文件的网站链接更新。对需保留的文件,持续抓好贯彻执行,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对需废止的文件,经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废止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对需修改的文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并按程序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重新公布,修订期间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过渡,保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连续稳定,坚决杜绝监管真空、执行混乱等情况发生。


嘉政办发〔2025〕56号- 关于公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附件).xlsx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