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调运高效,有效发挥市级储备成品粮调节全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作用,根据《甘肃省省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和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初稿形成后,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意见建议,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各部门职责。储备成品粮实行“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受托、市场运作”方式,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各负其责,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明确了承储企业资质条件。储备成品粮承储企业应当符合在嘉峪关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具有仓储保管能力,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等条件。
第三章承储管理。明确了成品粮储备轮换方式、承储数量标准和储备费用标准。储备成品粮油实行动态轮换,成品粮轮换产生的费用及价差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四章动用。规定动用储备成品粮,由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包含部门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内容等。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储备成品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联合检查。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办法实施时间节点和有效期。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市级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