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有了刚性约束

发布日期:2022-05-17 09: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自今年5月1日起,《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之前的自律到倡导再到劝阻,终于迈出实质一步,有了地方禁止性条例,必将对制止我市餐饮浪费行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意义重大。

《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份量的菜品、主食和饮品,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的经营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应主动进行提醒、劝导;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受理和查处。而对于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这些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能够落地得到很好的执行的话,对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近年来,为了制止餐饮浪费,全国多地餐饮协会、烹饪协会都发出了节约倡议,我市文旅、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也不止一次向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就餐者发出“节约粮食、光盘行动”倡议:树立“浪费可耻,崇尚节约”的新生活理念,做到点餐不攀比,按需取餐,不剩菜、不剩饭,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倡导“光盘行动”等。虽然对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没有硬性规定和刚性约束,浪费餐饮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据央视报道,中国人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粮食达500亿公斤,接近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十分之一,价值高达2000亿元,被倒掉的食物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又相当于2亿亩耕地的产量,比第一产粮大省黑龙江省一年的产量还要多。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小学生都耳熟能详的唐诗《悯农》,教育人们从小要节约粮食,不能铺张浪费。但是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餐饮消费方式越来越便捷的同时,很多人早已把这样的警句当成了耳边风,在日常生活中食品浪费触目惊心。尤其在讲排场、好面子、互相攀比等不正之风的影响下,宴席成为当下浪费餐饮的“重灾区”。此前有媒体调查显示,不少“剩宴”浪费惊人,尤其是婚宴、生日宴等,有的一桌浪费约四成。

我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也就短短30年时间。60后70后,甚至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的80后,可能都有过刻骨铭心的“饥饿记忆”。笔者记得在小时候青黄不接时,为了吃饱肚子,可谓煞费苦心,树上的青果子、长在地里的土豆、白萝卜、山上的野菜……但凡能吃的东西,几乎被吃了个遍。一位老人曾经说过,他小时候饥饿难耐误食了一种有毒的野菜,中毒昏迷了3天,差点没命,后来虽然捡回来一条命,但是精神恍惚了好几年。小时候,为了确保粮食颗粒归仓,不造成浪费,每到割完麦子豌豆,大人都会让孩子去捡拾麦穗豆荚甚至豆粒;剩饭要下顿热了再吃,吃饼子吃馍时,如果不小心掉渣了,都要捡起来吹一吹吃了,以免浪费。由此可见,当时的粮食何其珍贵。

随着生活条件持续好转,人们的节约意识越来越淡薄,比排场、讲面子、互相攀比日渐盛行,甚至有了“我花了钱,想吃就吃,不想吃就倒掉,别人无权干涉”的扭曲心态。比如嫌单位食堂的饭菜口味不好,打来的饭没吃几口就扔下又去外面餐馆买饭吃;嫌家里做的饭菜不好吃,不顾已做好的饭菜如何处理又去“下馆子”。参加过婚宴、生日宴等宴席的人们会发现,满桌的饭菜吃得连一半都不到,甚至有的整盘菜几乎没有动过筷子就剩下,最后被白白倒掉,看着十分可惜。

如今,我市有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餐饮浪费不再是靠自律和倡导的私事,而是涉及法规的“公事”,相关餐饮经营者如果不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将会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当然,监管部门也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让条例落地见效。另外,消费者也要摒弃“面子消费”,不讲排场,合理适度点菜,不贪丰求盛,同时要养成剩菜打包的习惯,餐馆酒店的服务人员要及时提醒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完就主动给打包。另外,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让每个人都成为节约粮食的坚定践行者。

相关文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