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创新了公开载体的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依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指定1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的编辑、收集与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广泛地发布商务要闻、商务法规、党建工作等各类公开信息。全面积极地反映了嘉峪关市商务工作的发展现状,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机关建设等情况,并每月按时上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2021年度,我局通过本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商务要闻类信息95条,党建工作类信息1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市场流通类信息1条,市场秩序类信息29条,对外贸易类信息12条,分析预测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商贸服务类信息4条。通过商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商务信息。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市商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202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上看,我局在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继续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报告由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http://swj.jy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937-622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