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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嘉峪关市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16: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发布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创新了公开载体的形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设。依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指定1名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的编辑、收集与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广泛地发布商务要闻、商务法规、党建工作等各类公开信息。全面积极地反映了嘉峪关市商务工作的发展现状,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机关建设等情况,并每月按时上报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2021年度,我局通过本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商务要闻类信息95条,党建工作类信息1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市场流通类信息1条,市场秩序类信息29条,对外贸易类信息12条,分析预测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商贸服务类信息4条。通过商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商务信息。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2021年,市商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202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整体上看,我局在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开工作中通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继续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本报告由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http://swj.jy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峪关市商务局办公室,电话0937-62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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