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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嘉峪关市地震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16: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地址:新华中路566号,联系电话:0937-6226412.

一、总体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地震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2021年防震减灾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地震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结合自身履职实际,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工作机构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并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

(二)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及具体实施办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将政务公开任务分配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目标责任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网络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增强了相关人员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大政务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运用市地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材料、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政府网络、广播、电视、微信、报纸等媒体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本局的网站(http://dzj.jyg.gov.cn/)及微信公众号“嘉峪关市地震局”公布有关信息内容,网站设置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地震常识、科普知识等9个子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在追究结果情况。

12月15日,全省2021年度市州防震减灾工作考核会议在兰州召开。通过考核,嘉峪关市地震局荣获二等奖,并荣获2项单项工作奖,2名同志荣获全省市县防震减灾先进工作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提高服务效率。二是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和网上科普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震减灾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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