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sjyg.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0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6318743,邮箱:www.jygczj8743@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信息公开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稳步提升财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上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要求各科室要从思想上真正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所各自分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保证各科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嘉峪关市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分别对党务、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及范围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举办、开展常规化的督查落实。以提高财政工作动态的公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报送1篇高质量信息。坚持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就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提出要求,定期对全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部门报送信息数量、质量严格审查。积极向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宣传国家财税政策、全市财政动态等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全年向市政府、市委及各类媒体报纸报送信息共计2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财政政策法规、预算决算数据、财政工作动态等。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其中通过嘉峪市财政局门户网发布政府信息100条,通过雄关信息、政务信息、报刊、电视新闻形式发布信息103条。
(一)严格要求,认真审定公开内容。基于财政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始终坚持谨慎性原则。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将所有需要公开的数据信息一律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对于未经局领导审核、业务科室确认的文字和数据信息,不能向外界公布。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对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专人统计。在保密审查工作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保密要求。
(二)分类推进,着力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情况。我局将“三张清单一张网”建立工作作为深化财政改革、建设法制财政的首要任务来抓,给予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嘉峪关市财政局 “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明确了《嘉峪关市市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制定责任。共清理出行政权力226项,经市审改办审核后,已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嘉峪关市市级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共确定专项25项,预算金额6762.8万元,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已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公布。二是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市级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市属各部门按照要求将本部门的概况、部门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情况等公开至各部门网站,内容细化至项级科目。除涉密单位外,市属各预算单位已完成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的公开工作。三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会同市发改委审定并联合发布了我市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根据国家、省上定价、收费目录格式,联合规范了我市各执收单位的收费公开样式,在与市发改委联合审定后,各执收单位已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四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以“五个明确”、“四个公开”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精细化和操作规范化。“五个明确”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明确信息公开主体,明确信息公开时限,明确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媒体,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个公开”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工作。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开,要求不论是公开招标,还是询价等非招标方式,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的、机会均等的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开标现场公开,切实保证开标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采购结果公开。将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网上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公开投诉、处罚决定,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全年共审批政府采购598件,审批金额2.46亿元。五是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发挥国资监管职能,按年度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公开了所监管企业的各项财务决算指标信息、日常财务指标信息、国企改革改制法律规章制度、改革改制程序公开决策信息、改革改制参与者选聘程序过程结果。同时,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要求,我局牵头各主管部门,对提高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及对其经营情况、业绩等情况按政策规定予以公开提出了要求。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等信息公开,由于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未涉及收费事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在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公开力度等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定期维护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对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长足发展。三是加强信息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财政信息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及时有效得更新信息,提升财政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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