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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9 09: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区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6789776,邮箱:jygfda@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促监管,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众利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明确由机关各科室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补充、更新、完善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的汇总、审核和发布工作。二是对《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增加了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的内容,并通过局网站进行发布。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相应的制度规范,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四是在嘉峪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开设了公告通知、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栏目,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对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都加强审核、确认,严把入口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五是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的理解,我局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等形式,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知识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1%;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占2%;业务类信息252条,占36%;行政事务类信息201条,占29%;工作信息类119条,占17%;其他类108条,占15%。

  三、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二)申请受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需进一步细化,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按照《条例》的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目录,使之覆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个环节,进一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网站进行信息整合,增强服务功能。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和热点问题,科学设置专题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准确界定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正确区分信息公开与业务咨询,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同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以积极服务的态度,进一步做好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答复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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