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民宗委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及2011年度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执法科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建设东路1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5966010)
一、概述
2011年,市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有关信息,提高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部署,重点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根据《甘肃省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和《嘉峪关市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制度,坚持做贯彻制度不打折扣,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三)不断拓宽信息主动公开的载体和内容。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特点和实际,紧紧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依托市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大网上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政府各类报刊、工作信息、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公开重大事项以及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方面信息;积极创新公开载体,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及时、便捷地公开信息。在公开内容方面,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丰富充实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的政策性、权威性、服务性特点,主动公开有关规范性文件、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注的事项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嘉政办发〔2011〕27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13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精神,市民宗委通过政府网站和文件形式主动公开信息124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87条,专项信息29条。全年编辑、发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34期,其中:主动公开29期,向省市各级单位发送405份。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按规定认真受理、审查、答复公众对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确保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11年我委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们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中均没有收取费用。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共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咨询8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0人次,电话咨询10次,均及时予以解释答复。
六、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受理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促进了机关工作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本机关没有自己的网站,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做好信息工作的设备严重不足,具体开展信息工作的人员没有专用的计算机、照相机等设备,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
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信息公开评议,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
--- #turnpagefl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