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嘉峪关市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及下属单位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的有关精神,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原则,不断加强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市文广新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机构,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加强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我们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全局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新闻动态、基层动态等信息,确保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余条,其中:其中新闻动态124条、政务公开26项,其它各类通知公告18条。全年向市政府信息办报送信息155条,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信息40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网络电视台、微信客户端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文化动态”、“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党的建设”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主要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为民办实事类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办理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单位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扎实,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二是工作机制和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等。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四是紧跟时代步伐,建立完善全新传播平台。充分利用我局下属嘉峪关广播电视台这一优势资源,完善文化专栏,建立手机微信平台,从政策解读和信息答疑方面宣传我局肩负的便民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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