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更好服务社区居民

发布日期:2022-11-25 11: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坚定了我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信心和决心。”近日,市司法局朝阳司法所所长王小萍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自到司法所工作以来,王小萍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日常排查化解工作中,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纠纷当事人宣政策、讲法律、说人情,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2020年以来,共指导各级调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先后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度嘉峪关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室,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嘉峪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生活幸福作出了贡献。

王小萍说:“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拼搏进取,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