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打底 温度加持 环境执法“刚柔并济” 为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发布日期:2024-05-15 15: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免予处罚?在嘉峪关,这事儿还真有可能。随着我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柔性服务与刚性执法并行模式,以环境执法组合拳打通生态环境治理难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这还得从近期的一次日常检查说起。原来,市生态环境局在检查时,发现嘉北工业园区3家废钢铁回收企业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依据相关规定,可对这些废钢铁回收企业分别作出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但鉴于这3家废钢铁回收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且积极配合调查,并当场改正,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教育。

“处罚不是目的,给企业改正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才是环境执法的根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理德说。

王理德告诉记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些企业由于对环保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刻,日常环保管理时会因“不小心”“疏漏”而存在问题,这不仅可能面临罚款,更有可能因受罚而给后续经营带来影响。对此,市生态环境局一直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排查环保风险,给予企业环保持续改进建议,帮助企业合规运营,指导企业守法经营,实现绿色发展。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15家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姚彬介绍到,2023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某食品公司使用渗坑非法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核查取证,查实违法行为后,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罚款12.7万元,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6日。同时,按照《嘉峪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

“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企业意识到主体责任的重要性,通过技术改造、赔偿修复等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能,保持达标排放。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实现监管‘无事不扰’,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服务型执法’‘柔性执法’方式,为企业实现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鱼新科表示。

宏大的课题,往往体现在小情小节中,在细微之处洞见气度。生态环境领域的监管模式不仅考量法纪的刚性,也体现了城市的温度。

固然,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硬杠杠”,法治的底线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破。但回过头来看,法治也是有温度的,从严执法并不意味着简单的“一刀切”“一罚了之”。

如果总是以刚性、强硬的方式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一刀切”,总是“冰面容”“铁面孔”,无形中会在人们心中产生隔阂,缺少城市温度、法治柔性。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防止和避免过度执法;推行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对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防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从关键施策中可见,我市更加突出劝诫、引导等方式,让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直抵人心,这种方式必将积极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