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2022-08-16 09: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按照省级指导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分类分档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340元;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补贴标准为220元。此次共计补发一次性生活补贴50.42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571人。我市于7月底前已全部补发到位。

为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市民政局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密切关注我市食品价格及居民消费价格变化情况,达到启动条件后及时足额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不断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省级预警监测平台,对符合救助政策的给予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