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政务数据安全屏障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国俊

发布日期:2024-04-19 09: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日报

随着数据跃升为新型生产要素和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依法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保护数据安全这一任务随着数据的激增而日渐紧迫。政务数据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要素,涵盖公民、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的敏感信息和重要数据,做好政务数据安全保障意义重大。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数据安全责任意识。从“进一门”到“最多跑一次”,从“不见面”到“一网通办”,近年来,我市通过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等方面积极探索,用好数字赋能、改进审批环节,政务服务不断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网上办事的便捷化、便利化,得益于相关数据的共享交换和合理利用。然而,数据在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高度集中、共享开放,数据安全的隐患和风险也在陡然加剧。数据安全事件日益频发,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刻认识维护数据安全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真学习贯彻《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数据安全素养,强化数据安全意识,把数据安全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守住数据保密这条安全红线,紧扣容易引起数据泄露的具体问题,指导职工规范数据应用行为、提高数据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守牢数据安全警戒线。

二、聚焦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数据安全责任。总体国家安全观既强调安全,又强调发展,这就要求在扩张数据安全治理范围时坚持科学、审慎的态度,在推进政府数据共享的过程中实施精细化管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聚焦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托规范管理实现政务数据安全。完善政务数据安全配套制度,结合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及我市实际,制定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办法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不同主体的数据监管权限,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监管制度,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遵循政务公开“三审三校”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误表述。强化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围绕政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交换、销毁全生命周期,完善安全基础设施,为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高效、平稳、安全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日常运维,着力推动安全治理平台系统升级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协同的政务数据安全管理队伍,建立常态化、高频率和全方位的数据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常态化网络安全检测和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大数据安全治理平台对接入数字政府的业务系统、主机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定期进行扫描,主动发现并及时排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提高整体数据安全。通过远程扫描、现场核查,检查机房环境、网络安全保护设备安全性,发现政务数据安全隐患,提高对数据安全事件的处置应急能力,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坚持节假日7×24小时值班值守,按照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工作要求,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媒体发布重大活动信息,回应广大网民关切,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网络谣言、有害信息,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网络秩序,保护网络空间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当前,我市已经构建起初具规模、运行效果良好的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探索“数据堡垒”的构思,强化安全的政务数据市场化配置支撑环境及全面的保障机制,确保数据安全、合法、有序流动,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持续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