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水务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件制发、文书档案、公共关系、建议和提案办复、信访、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水利学会及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党建及党员管理、党员培训、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节能减排、后勤管理、车辆管理工作。
二、财务中心(内设)
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研究拟订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研究拟订本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本系统行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局属水管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理资产评估管理和产权登记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参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年检等管理事项。
三、规划计划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水利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投资计划,提出水利建设年度计划和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和技术指导,涉水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负责水利工程的定额与造价管理、概(预)决算的审定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承办取水许可审批,负责取水许可证的发证和换证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乡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全市年度取水、供水、节约用水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参与全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论证和水资源论证评价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全市水规制度,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参加水行政诉讼,承办水行政复议工作。
五、抗旱防汛服务队
负责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管理;具体组织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承担抗旱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应急抗旱防汛物资运输、防汛抢险和救援、供应抗旱设备和物资机具、应急供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河道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河道治理计划,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河道管理承包责任制;加强河道及堤防的检查和维护,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负责采砂管理费的征收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水政监察支队
负责组织实施水法规、节约用水知识的普及及宣传;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承办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相关设施的水事纠纷和案件处理;负责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员培训、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
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水行政监督工作,委派质量安全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质量与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水利建设管理站
负责全市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包括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五小工程”(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及验收工作。
九、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水土保持查勘,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制定水土保持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查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行使项目审核、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组织协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征缴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负责全市水土保持业务培训、统计信息、档案管理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开展水土保持对外交流合作;行使《水土保持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水旱灾害防御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监测预警平台、自动监测系统、网络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调试、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非工程措施正常运行。
十一、峪泉水利站
负责峪泉灌区农业灌溉管理、水量调度及用水量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峪泉灌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峪泉灌区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负责峪泉灌区防汛抗旱、水法宣传、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峪泉灌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新建、改造、维修和养护工作。
十二、文殊水利站
负责文殊灌区农业灌溉管理、水量调度及用水量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文殊灌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文殊灌区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负责文殊灌区防汛抗旱、水法宣传、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文殊灌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新建、改造、维修和养护工作。
十三、新城水利站
负责新城灌区农业灌溉管理、水量调配及用水量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新城灌区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新城灌区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负责新城灌区防汛抗旱、水法宣传、水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新城灌区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新建、改造、维修和养护工作。
十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质安全的各项政策、法令、标准规程和制度;负责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取样、分析、检测等工作;开展突发性水质污染、水质投诉和其他水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水质监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统计报表的编制、保管、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台账。
十五、河长办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河道管理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抓好河道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巡查工作;配合做好水行政执法及其他涉河涉水联合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务局设四个内设机构:
负责人:王国华局长
一、办公室305 联系人郝晓春(联系电话:6319907)
负责对全局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的协调督查,财务管理,协助审计工作,机关公文处理,职工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工资核算、督促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落实及考核工作。
二、规划计划科210(联系电话:6261387)
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发展规划,指导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查,管理全市水利市场,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三、水政水资源科202(联系电话:6322998)
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全市计划用取水总量控制,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全市节水工作监督管理,协助处理水事纠纷,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科315(联系电话:6215990)
负责编制河流(山洪沟道)治理规划,对度汛工程进行安全检查,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防汛值班,坝顶兼做公路行政审批,在大把管理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行政审批。
王国华,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嘉峪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王凯,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嘉峪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水利工程项目规划计划、审批、统计及招投标,河湖长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农业水价改革、农业灌溉,共青团等工作。
分管:规划计划科、嘉峪关市抗旱防汛服务队、嘉峪关市河长制办公室、嘉峪关市新城水利站、嘉峪关市文殊水利站、嘉峪关市峪泉水利站、嘉峪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

赵永飞,男,汉族,198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嘉峪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普法宣传、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水政执法,水资源税征收,水旱灾害防御,项目建设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水土保持监督与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人事劳资、财务管理,职称评定,作风建设,国家安全,网络安全、舆情处置,保密管理,综治信访,主动创稳,固定资产管理,教育培训,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信息报送,老龄工作,禁毒,文化宣传,局工会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行政、水政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嘉峪关市水利建设管理站、嘉峪关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嘉峪关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
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地点: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629
联系电话:6319879/632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