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二十四批1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GS202312130003 | 1.酒泉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每年产生大量铁厂、钢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和减量化指标严重不符。申报环保、工信部门产生量和实际库存量数据相差巨大,存在数据造假问题;(2)将固废交给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擅自处理,相关负责人员等参与利益分配,润源公司监管不力,非法进行销售处置;(3)冶金渣厂工业固废种类多、数量大、堆存不规范,至今没有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建防渗地面,全部露天堆,不苫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2.酒钢集团公司东兴铝业:伙同润源公司在处理危险废物(大修渣)不按要求处置,不规范处置,部分危废涉嫌按一般废物处置,涉嫌处置数量造假。 | 嘉峪 关市 | 土壤 | 1.关于“每年产生大量铁厂、钢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和减量化指标严重不符。申报环保、工信部门产生量和实际库存量数据相差巨大,存在数据造假问题”问题,经查举报反映的固废主要包括高炉干渣、高炉水渣、碳钢钢渣和不锈钢钢渣四种工业固废,全部交由润源公司处置,通过调阅系统填报数据及相关台账资料,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2.关于“将固废交给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擅自处理,相关负责人员等参与利益分配,润源公司监管不力,非法进行销售处置”问题,经查润源公司在审核委托处置工业固废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时把关不严,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酒钢纪委监委暂未发现润源公司监管不力,非法销售及擅自处置固废以及相关人员参与利益分配等现象。 3.关于“冶金渣厂工业固废种类多、数量大、堆存不规范,至今没有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建防渗地面,全部露天堆,不苫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核查,润源公司较好落实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冶金渣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同时为强化扬尘管控,通过覆盖抑尘网、边坡喷播草籽绿化、渣堆生态化治理、喷洒结壳剂等抑尘措施,形成了分类施治的抑尘治理模式。2021-2023年润源公司累计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检测11次、土壤检测2次、地下水检测5次,未发现超标问题。但也存在部分未硬化道路洒水抑尘不及时、拉运后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部分较长时间不动用的区域喷洒结壳剂不及时的问题,在管理的精细化、检查巡查的经常化上还需要加强。 4.关于“酒钢集团公司东兴铝业:伙同润源公司在处理危险废物(大修渣)不按要求处置,不规范处置,部分危废涉嫌按一般废物处置,涉嫌处置数量造假”问题,经查东兴铝业大修渣转移计划均经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通过后进行转移处置,委托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运输,每批次运输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办理转移联单,并建立危险废物出库台账,润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大修渣,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账、记录。 | 属实 | 1.督促润源公司加强工业固废利用企业处置固体废物资质与技术能力的把关、审核; 2.加强酒钢冶金渣场精细化管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要求润源公司加强对冶金固废的销售流程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业固废利用企业处置固体废物资质与技术能力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高炉水渣、大块钢渣、高炉干渣使用抑尘网进行了全面覆盖,覆盖面积95万平方米;对易产生扬尘的冶炼废渣喷洒结壳剂3.5万平方米。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