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我市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16批次20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期间,共向我市交办16批次群众举报件共20件(来电16件,来信4件),涉及土壤环境污染5件,噪声环境污染6件,大气环境污染6件,生态破坏2件,辐射污染1件。
截止2024年8月9日,16批次共20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
办理情况汇总表(16批次共20件)
填报单位(盖章):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时间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GS2023 | 市区的文化南路和体育大道交界处的兴达小区,13号楼后有一家经营门窗的小作坊,作坊没有名称,从2019年开始每天都有,没有固定的时间,存在电锯割钢窗和卸货期间的噪音扰民和刺鼻的油漆气味扰民,2019年跟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后被取缔,一两个月督察组走后,又再次开始生产,一个月前半夜库房发生了火灾,存在安全隐患,现要求进行彻底处理。 | 嘉峪关市 | 噪声 | 经调查,兴达小区13号楼后为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企业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场地,院内有一家金属门窗加工作坊,营业执照名称为嘉峪关鑫跃驰劳务服务中心,营业执照中无门窗加工及喷涂。院内堆放有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门窗及其他货物。仓库内有切割机、油漆桶、电焊机等设备,现场有生产加工痕迹。仓库内房顶及墙上有明显过火痕迹。根据消防支队出警记录显示,11月4日该加工点发生过火灾。 | 属实 | 清理现场存放的切割机、油漆桶、电焊机等设备和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门窗及其他货物,督促加工点负责人尽快搬离。 | 2023年12月2日,嘉峪关鑫跃驰劳务服务公司已将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门窗等货物搬离至酒钢厂区,切割机、电焊机等设备出售,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完毕,并承诺今后不在该处进行任何生产加工、维修安装、仓储等活动。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今后不得将该场地出租给易产生噪声污染的租户。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对嘉峪关市镜铁综合执法支队给予全局通报,对镜铁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政委分别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3名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 2023年12月5日办结
| 无 |
2 |
| 昌明小区内30号楼南侧建立的两堵墙已有十几年一直未拆除,建设方不详,路面未硬化,垃圾乱扔在里面,污染环境。 | 嘉峪关市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件中反映的昌明小区30号楼两堵墙分别位于该楼体东南侧及南侧,两堵墙于2003年7月由嘉峪关市雄关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建成;该楼南侧和西侧有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的砂石地面,未硬化;楼后空地垃圾主要为干枯草木树枝、砂石、砖块。 | 属实 | 1.立即拆除昌明小区内30号楼南侧和东南侧的两堵墙; 2.立即清运30号楼南侧、西侧空地内垃圾,并将该区域纳入物业保洁范围,日常按时进行清扫;3.2024年5月开始对该栋楼南侧未硬化地面进行改造,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 | 2023年11月30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督促责任人肖刚拆除围墙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市房产服务中心督促长城物业公司对区域内彻底清扫,清扫区域500平方米,清运垃圾约2吨。2024年5月28日,市住建局按照嘉峪关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昌明小区30号楼南侧未硬化地面改造工作。2024年6月4日,雄关街道对昌明小区30号楼进行入户满意度调查,共计调查23户(该楼住户共计25户,其中2户为空户),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100%。 | 2024年6月7日办结 | 无 |
3 | D3GS202311290038 | 举报人称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冶金公司,该公司将大量的炼铁炼钢工业废渣,没有做任何措施,露天堆放在冶金公司9-5号门内,没有扬尘防护设备。 | 嘉峪关市 | 土壤 | 经现场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是酒钢5号门(疑为接电记为“9-5号门”)附近为酒钢冶金渣场,该渣场始建于1971年,位于酒钢冶金厂区北端,占地3.8平方公里,主要用于堆存和处置酒钢公司产生的碳钢钢渣、不锈钢钢渣、高炉水渣、高炉干渣等。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该冶金渣场由润源公司负责统一管理。 冶金渣场现场露天堆存有碳钢钢渣、高炉干渣、高炉水渣等冶金废渣,近年来,润源公司不断开展科技创新,探索各类治理途径,持续推进冶金渣场环境治理。自2018年以来,累计投资7200余万元,先后实施了酒钢冶金渣场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渣场生态化环境整治项目、冶金渣场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并通过覆盖抑尘网、边坡喷播草籽绿化、渣堆生态化治理等方式控制扬尘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自2022年开始,润源公司大面积采用结壳剂喷洒的抑尘措施,基本形成了分类施治的抑尘治理模式:对历史堆存的短期无法利用的渣堆采用堆体整形,结壳剂喷洒固化抑尘方式进行治理;对短期贮存可利用的渣堆采用抑尘网覆盖的方式进行抑尘治理;对不锈钢渣、高炉水渣,利用其遇水凝固的特点,采取不定期多次洒水、逐层压实的方式抑尘;对高温流体类(如高炉干渣等)不易产生扬尘较大的块状工业固废物料采取喷水冷凝,自然形成固化外壳的方式进行抑尘,截止目前共喷施固化31.77万平。总体来说在扬尘防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现场核实也发现冶金渣场仍存在部分未硬化道路洒水抑尘不及时、拉运后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部分较长时间不动用的区域喷洒结壳剂不及时的问题,在管理的精细化、检查巡查的经常化上还需要加强。 | 属实 | 督促润源公司加强酒钢冶金渣场精细化管理,对各类工业固废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苫盖和结壳剂喷洒;加强现场各类作业过程的管控,装卸料作业现场采用雾炮抑尘措施,对物料运输车辆及时进行苫盖,严控车辆速度,及时对车辆外部进行冲洗,对未硬化的运输道路及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扬尘产生。 | 润源公司对照以上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更换破损的抑尘网,使用抑尘网对高炉水渣、高炉干渣、大块碳钢钢渣进行覆盖,覆盖面积达95万平方米,对短期内不循环利用,且易产生扬尘的冶炼废渣喷洒结壳剂3.5万平方米,及时清扫硬化道路,对未硬化道路限制车辆速度并及时洒水抑尘,及时修订冶金渣场抑尘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同时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技术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 | 2024年1月8日办结 | 无 |
4 | D3GS202311300026 | 酒钢集团下属的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不详),经营不锈钢、各类生产出的钢渣废渣。1、该公司固废处理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2、固废露天堆放,未按照环保要求及时遮盖,导致周边环境被污染,已持续多年。 | 嘉峪关市 | 土壤 | 1.关于举报称“该公司固废处理不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问题的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润源公司于2021年投资4014万元在冶金渣场建设年处理能力80万吨的碳钢渣全流程生产线,2021年8月25日,取得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8月3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除尾渣堆存场地未进行防渗外,其它固废管理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另外,因市场原因,2023年产生尾渣46万吨,外销售25.8万吨,尚未销售20.2万吨暂贮存在冶金渣场内。润源公司利用高炉水渣制做蒸压粉煤灰砖工程项目, 2012年取得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共建设两条5000万块生产线,年综合利用高炉水渣10万吨。该项目除尘灰等固废管理措施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 | 属实 | 对钢渣生产线,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于2024年7月30日前建成20000m2尾渣贮存场,所有尾渣全部堆存至该贮存场。严格落实冶金渣场抑尘措施,对高炉水渣、大块钢渣、高炉干渣及时进行覆盖。 | 润源公司对照以上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更换破损的抑尘网,使用抑尘网对高炉水渣、高炉干渣、大块碳钢钢渣进行覆盖,覆盖面积达95万平方米,对短期内不循环利用,且易产生扬尘的冶炼废渣喷洒结壳剂3.5万平方米,及时清扫硬化道路,对未硬化道路限制车辆速度并及时洒水抑尘,及时修订冶金渣场抑尘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同时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技术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在冶金渣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Ⅰ类场”技术要求,投资105万元实施《酒钢润源冶金渣场尾渣堆存区域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主要新建一般Ⅰ类固废堆存场一处,项目总占地面积2.5万m2,堆存场占地面积2万m2,配套建设267m3渗滤液收集池一个,项目选用HDPE防渗膜作为主要防渗材料,防渗膜防渗系数达到1.0×10¯5cm/s以上,防渗膜上层敷设500mm戈壁土和300mm水渣保护层,项目于2024年2月26日开工,4月28日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所有尾渣均入场堆存。 | 2024年5月16日办结 | 无 |
5 | D3GS202311300030 | 去年铁塔公司在小区11号楼楼顶建立5G基站,存在电磁辐射。 | 嘉峪关市 | 辐核 | 经现场核查,中鹏嘉年华11号楼顶现有通信微基站2座(4个抱杆7面天线),其中移动公司微基站1座(3个抱杆4面天线),电信公司微基站1座(1个抱杆,3面天线),楼下未设置《通信基站电磁场强信号公示栏》。中鹏嘉年华11号楼顶2座通信微基站为2018年建设(4G基站),是该小区建设时配套的通信基础设施,5G基站由原4G基站升级优化建设,基站序号595。 | 属实 | 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加强电磁辐射相关知识科普宣传。 | 2023年12月2日,市工信局委托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中鹏嘉年华11号楼楼顶现有通信基站进行了电磁环境监测,所选取的11号楼16层楼道及周围等6个点位功率密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其中:16层监测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为0.00054W/m2,约为控制限值0.4W/m2的1/800,远低于国家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同时,依据要求在中鹏嘉年华小区11号楼楼侧悬挂了《通信基站电磁场强信号公示栏》。为进一步降低电磁环境暴露值,2024年2月,市工信局协调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对中鹏嘉年华小区11号楼顶基站天线下方铺设铜网用于电磁屏蔽,并悬挂禁止踩踏标示牌。随后,委托湖北君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3月8日对中鹏嘉年华11号楼楼顶通信基站对楼内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最顶层16楼监测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为0.00017W/m2,约为2023年12月2日检测值得的1/3,约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0.4W/m2的1/2300;15楼监测监测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为0.00045W/m2,约为控制限值0.4W/m2的1/900。2024年7月16日,市工信局带领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工作人员,开展中鹏嘉年华11号楼通信5G基站电磁辐射监测结果满意度入户调查。 | 2024年3月21日办结 | 无 |
6 | D3GS202312010002 | 钢城街道南湖鑫港小区楼下二层商铺的二层楼上有安装大型抽烟机,例如:1、伊人居、福味轩川菜馆、老地方私房菜、沙县小吃,均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的情况,影响的时间段为每天中午11:00-14:00,晚上17:00-21:00左右,目前还在持续发生;2、孙氏独一味牛肉面在早上06:00-10:00散发的酸臭味;3、小区楼后的冷风机夏天在小区内排污水,目前冬天没有发生,已持续一年左右,现要求增加异味过滤的设备、安装静音的风机和隔音棉。 | 嘉峪关市 | 大气 | 经调查,南湖鑫港小区西门南侧共有商铺15家,其中商店、超市等商铺6家,餐饮商铺9家。餐饮商铺中3家仅销售不加工,不产生噪声油烟,1家(福味轩川菜馆)已于11月25日停业待转让,5家正常营业,其中,伊福顺餐厅、沙县小吃(营业执照名称:嘉峪关市青欢餐饮店)、福香味饺子馆、老地方私房菜(营业执照名称:嘉峪关市蜀留湘餐饮店)4家餐饮店铺在营业时间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孙氏独一味牛肉面馆有酸臭味,后墙有两台制冷风机,夏天使用时会产生废水排放问题。经委托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噪声监测,共布设3个采样点,分别为伊福顺餐厅后厨边界1m处、老地方私房菜后厨边界1m处、沙县小吃后厨边界1m处,监测结果显示,沙县小吃后厨边界1m处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其他2个点位均超标,最大值为65.5dB(A),超标0.09倍。 | 属实 | 伊福顺等4家餐饮店铺更换静音风机、对排烟管道加装隔音棉、更换油烟净化器并及时进行清洗。孙氏独一味牛肉面馆餐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夏季使用制冷风机将冷凝水排入下水道。再次进行噪声监测,确保达标。 | 伊福顺餐厅、沙县小吃、福香味饺子馆和老地方私房菜4家餐饮店铺已按要求更换静音风机、对排烟管道加装隔音棉、更换油烟净化器,孙氏独一味牛肉面馆已将冷风机产生的冷凝水通过管道接入自家下水管道。整改后再次进行噪声监测,共布设3个采样点,分别为伊福顺餐厅后厨边界1m处、老地方私房菜后厨边界1m处、沙县小吃后厨边界1m处。监测报告显示,以上3个采样点噪声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整改后对南湖鑫港小区3、6号楼19户住户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 2023年12月13日办结 | 无 |
7 | D3GS202312020019 | 8年前嘉峪关铁路工务段将土地租赁给举报人,在举报人种植400亩树苗后,被告知取消承包,将水源掐断,导致400亩树苗死亡,举报人称目前干死的树苗还在地里扔着。 | 嘉峪 关市 | 生态 | 经核实,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工务段出具了《关于对林地的说明》,确认我市境内无嘉峪关工务段所属林场。经与省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沟通,要求将该群众举报件转嘉峪关工务段办理。现场督办组按照要求立即发函将该件转交嘉峪关工务段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我市积极配合,同嘉峪关工务段工作人员到玉门镇防沙林场查看,确有部分树木死亡。 | 属实 | 具体办结目标建议由后续办理单位确定。 | 举报的林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工务段所属,已转嘉峪关工务段办理,双方积极协商,协商不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2024年1月19日办结 | 无 |
8 | D3GS202312020031 | 举报人称如意庭院B区3号楼的快递站租赁一楼商铺设立24小时自助洗车房,洗车水泵震动声噪音扰民。 | 嘉峪 关市 | 噪声 | 该自助洗车房为嘉峪关市洗事临门汽车装饰店,位于嘉峪关市南市区,提供24小时自助洗车服务,店内有洗车机、气泵、吸尘器、洗衣机各一台,洗车时由于水泵与地面接触以及水管通过与房顶硬链接造成震动噪声扰民。 | 属实 | 按照整改要求,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调整营业时间,确保噪声监测值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I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 该洗车房按整改要求将洗车机水泵下方增加了2cm隔音垫,拆除了水管与房顶硬链接、吸尘器和气泵,同时将营业时间调整为09:00-12:00、15:00-20:30两个时间段,完成了问题整改。2023年12月4日,再次委托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如意庭院B区3号楼3单元2楼201、3楼301和302住户的南侧客厅、卧室6个点位进行了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值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I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12月5日,针对洗车房噪声扰民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钢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如意庭院B区3号楼3单元7家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8家住户,1家无人居住),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100%。 | 2023年12月6日办结 | 无 |
9 | D3GS202312030045 | 小区楼下1楼有个中通快递驿站开的洗车房,洗车的机器在楼板上震动,嗡嗡声扰民,周六周天最严重。 | 嘉峪 关市 | 噪声 | 经现场核查,该自助洗车房为嘉峪关市洗事临门汽车装饰店,位于嘉峪关市南市区,提供24小时自助洗车服务,店内有洗车机、气泵、吸尘器、洗衣机各一台,洗车时由于水泵与地面接触以及水管通过与房顶硬链接造成震动噪声扰民。现场核查时该洗车房正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 属实 | 洗车房社会噪声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I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 | 该洗车房按整改要求将洗车机水泵下方增加了2cm隔音垫,拆除了水管与房顶硬链接、吸尘器和气泵,同时将营业时间调整为09:00-12:00、15:00-20:30两个时间段,完成了整改。12月4日,再次委托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如意庭院B区3号楼3单元2楼201、3楼301和302住户的南侧客厅、卧室6个点位进行了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噪声监测值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中I类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12月5日,针对洗车房噪声扰民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钢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对如意庭院B区3号楼3单元7家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8家住户,1家无人居住),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100%。 | 2023年12月6日办结 | 无 |
10 | D3GS202312050032 | 昌盛小区40号楼的西侧有三家厂房,1.其中一家经营门窗,名称不详,周末和每天7点左右到20点左右噪音扰民严重,目前还在持续发生;2.一家经营加工广告支架;3.另一家的经营范围不详。因后两家厂房被遮挡住无法看清,故两家噪音扰民和气味扰民的时间段不详。 | 嘉峪 关市 | 噪声 | 经调查,昌盛小区40号楼西侧共两处大院。距40号楼较近的大院共有厂房三间,第一间厂房为嘉峪关市冠雅不锈钢经销部,厂房内有液压剪板机、板料折弯机、切割机、角磨机等设备,现场有加工痕迹。南侧第二间厂房为嘉峪关鑫欣易安金属制品店,厂房内广告扣板加工设备两台,堆放金属材料,无明显加工痕迹。南侧第三间为卫浴产品库房。距40号楼稍远的大院共有两间厂房及其他商贸公司不锈钢板房办公点,其中嘉峪关市弘锦不锈钢加工部,有7间库房,用于贮存不锈钢原材料,放置小型切割机一台,偶尔按照客户要求切割不锈钢材料;嘉峪关市中耀玻璃经销部,店内有玻璃磨边机2台,加工时厂房密闭。居民反映的气味问题为广东弘锦不锈钢加工部院内东侧有一处水冲厕所,距离昌盛小区40号楼约3米左右,且面向40号楼开有窗户,由于长时间使用,冲洗不干净,造成臭味扰民。 | 属实 | 生产设备搬离现场,清理店内存放的氩气、乙炔等危险气瓶,及时清理打扫厕所卫生。12月21日前完成整改。 | 截止2023年 12月21日 ,嘉峪关市弘锦不锈钢加工部已将店内所有设备搬离,院内东侧厕所已清理,抛洒石灰消毒,封闭门窗;嘉峪关市冠雅不锈钢经销部已将液压剪板机、板料折弯机、切割机、角磨机等设备全部搬离;嘉峪关鑫欣易安金属制品店已将广告扣板加工设备搬离。2024年3月10日 ,嘉峪关市弘锦不锈钢加工部院内东侧冷库已停用,冷库设备已搬离,整改全部完成。雄关街道对昌盛小区40号楼18户住户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 2024年4月17日办结 | 无 |
11 | D3GS202312070005 | 嘉洲物流每天晚上十点多至凌晨五六点不定时的装煤、卸煤,导致粉尘、煤灰到处飞。 | 嘉峪 关市 | 大气 | 经调查,甘肃嘉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嘉北工业园区内,主要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业务,该公司露天货场西侧有两条铁路专线,煤炭从新疆哈密市通过汽车运至该公司货场内,装载机装入火车集装箱及火车车皮后发往外地。该公司建有一座封闭料棚和一座半封闭料棚,棚内堆存有石油焦3400立方米,货场堆有集装箱200个,露天堆存煤炭4500立方米、石油焦2550立方米,其中500立方米煤炭及250立方米石油焦未采取覆盖措施。地面进行了清扫洒水作业,但粉尘清理不彻底。货场北端出口安装有洗车台。经调阅该公司12月6日至8日监控视频,发现晚上十点多至上午八九点装载机露天往火车车皮装载煤炭时,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 属实 | 对甘肃嘉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方案各项措施。 | 2023年12月29日,甘肃嘉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货场内露天堆存的煤炭、石油焦全 部清理。2024年7月完成全封闭式料库建设,彻底解决露天堆存问题。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5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2024年7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组成验收组对甘肃嘉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核查,该公司已将露天堆存的煤炭进行了清理,并将石油焦转入棚内堆存。配备2台雾炮洒水车、1台多功能抑尘车,煤炭全部进入新建成的1万平方米料棚内堆存,煤炭装卸时采用雾炮洒水车降尘,进出货场车辆经自动洗车平台清洗,同时,每日不定时对现场进行清扫和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 2024年8月9日办结 | 无 |
12 | D3GS202312070006 | 1.静轩路226-2号的卡立杰24小时自助洗车房(紫轩三期楼下),振动加噪音,周内的早上中午晚上、周末全天噪音扰民比较严重;2.静轩路丁字路口的河边(就在洗车房附近)有个自主收垃圾的站点,只在周末营业,味道特别臭。 | 嘉峪 关市 | 噪声 | 1.经调查,嘉峪关卡立杰24小时自助洗车服务中心位于嘉峪关市静轩路266-2-3-4号。店内共有3台洗车机,配套气泵和吸尘器,洗车机水管与房顶有硬连接。2021年因居民投诉,该洗车服务中心已进行整改,将水泵统一安装在商品北侧靠墙位置,加装了减震器,并将营业时间调整为每天08:00至21:30。 2.经调查,静轩路丁字路口西侧空地处,由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于每周日15:00-18:00期间在该处空地开展“定时定点”流动回收废旧物资,主要回收种类为废纸板、塑料瓶、泡沫板等生活类废旧物资。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地面干净整洁,无废品污染痕迹、无臭味。 | 属实 | 1.洗车店采取降噪措施,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严格按照洗车机设定时间营业。2.该回收点经营者不在该地开展回收业务。 | 根据现场情况,在嘉峪关卡立杰自助洗车服务中心完成减震降噪整改的基础上,经工作人员多次组织住户和嘉峪关卡立杰自助洗车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措施。2024年6月11日 ,该洗车店完成防水及降噪整改,将硬连接转移至龙门架并加装隔音垫避免向上传导振动,洗车水泵更换消音器。6月13日 ,钢城街道对紫轩三期26号楼进行入户满意度调查,共计调查10户 ,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 100%。针对“静轩路丁字路口河边(就在洗车房附近)有个自主收垃圾的站点,只在周末营业,味道特别臭问题”的问题,经调查,静轩路丁字路口西侧空地处,由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户丁成军于每周日15:00-18:00期间在该处空地开展“定时定点”流动回收废旧物资,主要回收种类为废纸板、塑料瓶、泡沫板等生活类废旧物资。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地面干净整洁,无废品污染痕迹、无臭味。经与该回收点经营者协商,以后不在该地点开展回收业务。 | 2024年6月27日办结 | 无 |
13 | D3GS202312070005 | 酒钢储运部在嘉东和铝电料场存储大量不合格动力煤(有害元素汞超标),主要品种有策克、天宝、广汇等,储量约5-6万吨,担心会对大气、水造成污染,要求核查。(举报人称为应付本轮环保督察,企业目前生产中优先使用不合格动力煤,用合格动力煤覆盖不合格动力煤) | 嘉峪 关市 | 大气 | 经核查,酒钢公司动力煤主要来源为新疆、策克口岸、甘肃本地(天宝)。目前,嘉东料场和铝电料场共储存动力煤56.65万吨。1.动力煤质量管控情况:经调查核实,2023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宏晟电热公司动力煤累计采样检测13批次;企业委托第三方单位检测8次;接到本次群众举报件后,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10日在嘉东料场和铝电料场各采集2个煤样进行检测,在宏晟电热公司和东铝自备电厂供煤运行的入炉皮带处各采集2个混合煤样进行检测。以上检测结果均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商品煤汞含量标准限值。 2.动力煤燃烧后环境监测情况:经查阅2023年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宏晟电热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报告和企业自测报告,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均远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标准限值,尾水中总汞、甲基汞、乙基汞均未检出,未对大气、水环境造成影响。3.动力煤堆存及使用情况:受嘉东料场和铝电料场工艺限制,酒钢公司动力煤堆存按照相应动力煤品种从下往上进行堆存,嘉东料场刮板机及铝电料场取料机取料时只能从上往下逐层取料,不存在“优先使用不合格动力煤,用合格动力煤覆盖不合格动力煤”的情况。 | 不属实 |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件不属实,已办结。 |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件不属实。 | 2023年12月17日办结 | 无 |
14 | X3GS202312130003 | 1.酒泉钢铁集团全资子公司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每年产生大量铁厂、钢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和减量化指标严重不符。申报环保、工信部门产生量和实际库存量数据相差巨大,存在数据造假问题;(2)将固废交给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擅自处理,相关负责人员等参与利益分配,润源公司监管不力,非法进行销售处置;(3)冶金渣厂工业固废种类多、数量大、堆存不规范,至今没有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建防渗地面,全部露天堆,不苫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嘉峪 关市 | 土壤 | 1.关于“每年产生大量铁厂、钢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和减量化指标严重不符。申报环保、工信部门产生量和实际库存量数据相差巨大,存在数据造假问题”问题,经查举报反映的固废主要包括高炉干渣、高炉水渣、碳钢钢渣和不锈钢钢渣四种工业固废,全部交由润源公司处置,通过调阅系统填报数据及相关台账资料,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 属实 | 1.督促润源公司加强工业固废利用企业处置固体废物资质与技术能力的把关、审核; | 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实发现存在部分未硬化道路洒水抑尘不及时、拉运后覆盖不及时不严密、部分较长时间不动用的区域喷洒结壳剂不及时的问题,在管理的精细化、检查巡查的经常化上还需要加强。润源公司对照以上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更换破损的抑尘网,使用抑尘网对高炉水渣、高炉干渣、大块碳钢钢渣进行覆盖,覆盖面积达95万平方米,对短期内不循环利用,且易产生扬尘的冶炼废渣喷洒结壳剂3.5万平方米,及时清扫硬化道路,对未硬化道路限制车辆速度并及时洒水抑尘,及时修订冶金渣场抑尘管理相关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同时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技术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 | 2024年1月18日办结 | 无 |
15 | D3GS202312150016 | 该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嘉峪关市期间,采取降低生产产量的方式应付检查,但是督察结束之后,恢复原生产方式,夜间粉尘特别大。 | 嘉峪 关市 | 大气 | 经调查,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共有8台矿热炉,其中7#矿热炉2023年11月29日开始进行调试,12月12日起正常生产。该公司除3#-5#矿热炉未进行封闭式改造不具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条件,7#矿热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改造完成正在调试外,1#、2#、6#、8#矿热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均正常运行。经对督察组在嘉峪关督察调研前后的数据分析,12月1日至2日,该公司计划日生产产量平均为568吨、实际日产量平均为550.29吨、用电量约380万千瓦时,完成率96.88%;12月3日至6日,计划日生产产量平均为568吨、实际日产量平均为546.84吨、用电量约378万千瓦时,完成率96.27%;12月7日至15日期间,该公司计划日产量平均为590吨、实际日产量平均为603.76吨、用电量约397万千瓦时,完成率102.29%。对比数据显示,该公司12月7日前平均日产量及用电量未发生较大变化,12月7日后平均日产量增加了56.93吨,增幅10.41%;用电量增加了约19万千瓦时,增幅5%,增加原因是7#矿热炉从调试到正常生产,所以产品产量和用电量有所增加。根据12月1日至15日1#、2#、6#、8#矿热炉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7.0~29.07mg/m3,低于《铁合金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50mg/m3的排放限值,且其日均值曲线图和小时值曲线均未出现明显波动。该公司2023年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112~0.348mg/m3,低于《铁合金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1mg/m3的排放限值。但现场核查也发现,该公司在合金破碎、装车过程中降尘措施不足,对夜间现场作业的监督检查不如白天严格,存在降低工作标准进行合金装车作业的现象,导致夜间颗粒物有所增加。 | 属实 | 督促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对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 针对存在的问题,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一是在合金破碎作业时,严格控制合金粒度,减少粉末状颗粒产生量;二是加强对夜班的生产过程管控,对无组织排放风险较大作业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落实责任,同时夜班中控调度采取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合金装车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督,确保抑尘措施执行到位。三是完善合金装车区域喷淋措施,对装车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进行喷淋降尘,进一步减少颗粒物产生。目前,该公司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措施。 | 2024年2月6日办结 | 无 |
16 | D3GS202312170028 | 1.从2017年开始,常年有村民对自然沙丘进行挖沙售卖,目前还在持续发生,破坏时间不固定,但破坏痕迹还在; | 嘉峪 关市 | 生态 |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第一个问题位于嘉峪关市新城镇观蒲村5组水泥路向东2公里附近,此处的风积沙为长期以来从西边吹过来的流沙形成的风积沙丘,面积大约为1平方公里,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举报反映的第二个问题位于嘉峪关市新城镇长城村S06嘉酒高速搅拌站北侧,此处风积沙也是风吹流沙形成的风积沙丘,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两处均有挖取痕迹。附近村民挖沙主要用于洋葱、西瓜等农作物种植。 | 属实 | 进一步调查核实是否存在售卖情况,建立规范村民自用风积沙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村民法律意识。 | 市自然资源局对新城镇观蒲村主任杨志忠、新城镇观蒲村五组村民郭海东、新城镇中沟村三组村民张建荣和新城镇长城村文书谢晗进行了调查询问,均表示风积沙都是农民自用于温室大棚蔬菜育苗、农作物种植时用于覆盖种子及改良土壤,无对外销售。新城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5日印发了《嘉峪关市新城镇风积沙资源管理制度》,划定了村民取用风积沙区域,要求取用风积沙的单位和个人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镇政府备案后方可取用,取用风积沙只能用于土壤改良、农作物生产、育苗等用途,不得销售。新城镇各村对《嘉峪关市新城镇风积沙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张贴公示。市自然资源局、市郊区工作办、市交通运输局就举报件召开了销号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新城镇政府、观蒲村、长城村组织了举报件办理情况核查座谈会,对该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了解。经核实,沙丘旁停的郭海东个人的装载机为村民提供装沙服务,每装一台拖拉机收费10-20元,每装一辆卡车收费50元,仅收取装车费用。 | 2024年1月25日办结 | 无 |
17 | X3GS202312170005 | 嘉能矿业有限公司:尾渣处理不到位,与环保要求不符;未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制砖机;不锈钢钢渣处理项目正常生产,但一直不验收;不锈钢钢渣处理项目产生大量尾渣和尾泥里含有铬(铬为危险废物,且经过水溶后危害极大),但企业按照一般废弃物进行处理;排污许可证隐瞒危废种类申报,检测报告显示含危废铬含量9-8千;涉嫌在原来项目建设上批建不符。 | 嘉峪 关市 | 土壤 | 经调查,该公司现有三个建设项目,分别为:(1)嘉峪关嘉能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钢渣综合利用及加工项目:该项目建设钢渣综合利用及加工生产线1条、7294.76平方米原料成品库1座、3738.73平方米生产车间1座,年处理废钢渣150万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5月通过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嘉环评发〔2021〕13号),2022年10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由于无原料,自2022年12月停产至今。 |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露天堆存尾砂的问题,要求该公司立行立改,尽快将露天堆存的尾砂全部转运至成品库内堆存。 | 2024年1月3日,联合组前往嘉峪关嘉能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核查,该公司已将露天堆存的尾砂全部转运至成品库内堆存,并于2023年12月19日对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进行了变更登记,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进行了登记。联合组同意问题销号,并督促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大气法、固废法,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 2024年1月11日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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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楼期间,工地内的土用黑色的网子盖着,现网子破损,风一吹,四处飞扬并伴有扬尘产生,施工方名称不详,现还在持续发生。(大唐美食街北面的工地) | 嘉峪 关市 | 大气 | 经调查,大唐美食街北侧工地为中鹏·星河湾住宅及沿街商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该工地北侧堆存有住宅楼土方开挖产生的渣土,计划用于后续施工工程土方回填,渣土堆存量约2万立方米,约40%未覆盖;工地内堆存有该项目后期用于绿化的种植土,防尘网有破损,还有部分未覆盖。 | 属实 | 覆盖露天堆存的渣土,防治扬尘污染。 | 2023年12月21日,市住建局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覆盖渣土堆、绿化用土堆;截止12月22日,渣土堆、绿化用土堆已全部覆盖,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市住建局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全市大型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防止再次出现扬尘污染问题。 | 2023年12月23日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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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之前反映的“紫轩三期楼下的静轩路266-2号的卡立杰24小时自主洗车房,振动加噪音”问题(D3GS202300781),已有整改,但后期发现在每天中午12点到下午2点期间还是有振动加噪音的情况,且每天机器的启动数量不固定,要求彻底整改处理。 | 嘉峪 关市 | 噪声 | 该群众举报问题与12月8日交办的第18批D3GS202312070006号群众举报件中反映的卡立杰噪声扰民问题相同,首次接到举报后,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值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2和表3中1类区A类、B类敏感建筑物和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该洗车店对设备进行了维护,在设备硬连接处加装了减震垫。此次举报后经现场核查,3楼住户表示加装减震垫后噪声问题已有明显改善,但仍影响中午休息,户主希望在中午12:00—14:00之间停止洗车。同时,该住户反映其地下室因洗车店防渗问题存在漏水情况,工作组现场查看地下室确实有漏水痕迹。 | 属实 | 加强沟通,深入分析症结,寻求解决措施,推进问题妥善解决。 | 根据现场情况,在嘉峪关卡立杰自助洗车服务中心完成减震降噪整改的基础上,经工作人员多次组织住户和嘉峪关卡立杰自助洗车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措施。2024年6月11日 ,该洗车店完成防水及降噪整改,将硬连接转移至龙门架并加装隔音垫避免向上传导振动,洗车水泵更换消音器。6月13日 ,钢城街道对紫轩三期26号楼进行入户满意度调查,共计调查10户 ,结果均为满意,满意度 100%。 | 2024年6月27日办结 | 无 |
20 | X3GS202312250006 | 润源公司(嘉峪关市酒钢集团下属公司)在酒钢5号门里面的润源冶金钢渣处理分厂有一条粗选粉处理生产线,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进行生产,属于未批先建。 | 嘉峪 关市 | 大气 | 经排查,酒钢冶金渣场入口处有1条80万吨的碳钢渣全流程生产线,该生产线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8月3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时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渣场内另有1条冶金渣处理分厂粗选粉循环再利用生产线,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手续。该生产线2022年8月由酒钢集团公司科技信息部同意启动,项目总投资预算为98万元。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6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1座,厂房内安装复合破碎机1台、甩磁机2台、圆振筛1台以及5条皮带运输机,该生产线建设前未向市生态环境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属实 | 对润源公司冶金渣处理分厂粗选粉循环再利用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 2023年12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润源公司冶金渣处理分厂粗选粉循环再利用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12月28日,对润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024年1月5日 ,市生态环境局对润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润源公司足额缴纳罚款,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给予粗选粉循环再利用项目负责人冶金渣处理分厂厂长王兴祁警告处分。2024年3月18日,该项目通过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嘉环评发〔2024〕8号),4月1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6月27日,该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2024年1月18日办结 | 润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给予粗选粉循环再利用项目负责人冶金渣处理分厂厂长王兴祁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