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1〕36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原则,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坚持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相结合的原则,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在大力宣传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新政策、扩充涉企“政策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坚持便民与惠企相结合的原则,服务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在做好面向群众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财富、企业创造价值”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坚持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促进行政效能提升。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承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尽快补齐“放管服”效能短板。
(五)坚持单点服务与多点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便捷度。强化社区、镇(村)服务能力,以“就近办”改革为目标,进一步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紧盯高频事项,不断缩短服务半径,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坚持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在不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协作基础上,强化部门政策指导、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责任,靠实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素保障的属地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数据共享,强化平台支撑,大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同时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级平台数据间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2.持续推动适老化应用。10月底前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现有适老化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多措并举,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高频事项及服务场景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改造大字体版服务页面,方便老年人了解政策、查阅指南、查询信息,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快捷、普惠均等的网上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3.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9月底前,各部门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省级单位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为依据,重点围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列出本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并提出本部门数据共享需求。以清单形式明确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等内容,提高政务数据共享质量,提升政务数据支撑服务能力,推动各部门自觉进行数据共享。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4.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6月底前将涉及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再次进行梳理做好证照归集。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数据维护,实现存量证照数据和新产生的证照数据“应归尽归”。强化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聚焦高频服务领域,推动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应用。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5.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自动分析、数据混合识别、系统无缝对接。6月底前,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9月底前,根据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功能,推动省市平台之间、市州平台之间实现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12月底前,健全完善各类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二)聚焦服务升级,提升审批效率,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6.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3月底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项目责任单位要对市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代办服务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招商引资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7.扎实推进“联审联批”。围绕重点投资项目,分类制定“联审联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8.开展区域评估。适时在工业园区开展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节能评价区域评估。9月底前,推行工业园区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简化审批流程。适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开展区域评估,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地震局)
9.提升环评审批能力。4月底前对市环境部门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根据项目需要开展针对性培训。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强对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0.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落地实施,在工业园区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三)聚焦信用监管,坚持分类施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1.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实现政务大厅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线下大厅“一窗通办”。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12.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开展行政审批承接情况“回头看”,对已经取消、调整、承接的1-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检查,对应取未取、应接未接、接不到位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立即纠正;对承接存在困难的通过技术培训、硬件提升等措施尽快解决。以备案事项为重点,对以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和许可的予以整治清理;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导致取消不彻底的坚决予以清理。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实施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3.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求,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以“互联网+监管”为主的行业平台监管作用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4.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实施《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全省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落实相关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策措施。在日常监管中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对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进行约谈,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推动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库与信用等级相结合,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5.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总结,提高行政效率。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6月底前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12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16.深入实施“容缺受理”改革。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继续开展“容缺受理”改革,进一步扩大“容缺受理”范围,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材料清单,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降低企业群众行政办事成本,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聚焦政策落实,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17.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6月底前,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做好“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推广使用和相关涉企政策“不来即享”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8.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推动甘肃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甘肃省保市场主体平台招商“经营贷”、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平台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全市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五)聚焦便民利民,打造集成服务,着力提升异地通办能力。
19.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制定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升级改造,实现政务服务全市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牵头单位: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0.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镇(街道)、社区(村)全覆盖。5月底前,扩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社区、乡镇受理办理范围,集中公布社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编制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统一规范。8月底前,梳理社区、镇、村线下办理的全部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并在政务服务网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实施清单;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实现网上可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各相关部门)
21.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有关联关系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2.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梳理一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审批的高频事项,通过精简材料、合并环节、流程再造,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公布办事指南“一张清单”,推行“一表申请”;根据全省“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进度,同步推进我市“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建设,为企业办事提供线上线下套餐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3.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09号)精神,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第二批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和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借鉴试点地区经验,以务工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强与我市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我市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9月底前,与兰州市通过统一标准、建立互认合作协议,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4.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在社区、镇、村同步推动“好差评”系统覆盖,进一步扩大我市“好差评”评价范围,形成我市“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核机制,整改情况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机制
(一)靠实工作责任。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市“放管服”改革“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开展。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扛责任、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积极配合市作风办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督查,召开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各部门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市委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对标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6月底前制定对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打分细则,明确年度考核的工作内容。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电视台、“嘉快办”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以办事群众“好差评”结果作为评选主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代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
附件: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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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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