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2年为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2〕34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2年
为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2年为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事一:关于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
改厕所”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6号)中对增加学位、消减大班额的要求,结合全市中小学现状和教育发展需要,拆除市第二中学部分C级危房后原址新建综合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2142.6平方米,内设普通教室24间,新增学位300个。
二、资金及来源
市第二中学综合教学楼总投资4169.46万元,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市级财政资金。
三、实施步骤
(一)复工阶段(3月)
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办理复工手续,做好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开工建设。
(二)室内墙面、地面及安装、绿化施工阶段(4—5月)
完成室内粉刷、水磨石地面施工、门窗、管网安装及室外绿化施工。
(三)外墙真石漆及室外工程施工阶段(6—7月)
完成教学楼外墙面施工、室外硬化及路面施工,办理项目各分项验收手续。
(四)验收阶段(8月)
完成各分项验收及整体验收。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与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完成。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把项目资金使用、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采购、验收等环节中的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发生。
实事二:关于建设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适老实用、就近就便,充分利用乡镇现有养老设施,通过资源整合、升级改造、配置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建成具备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等短期照料服务功能的文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二、改造内容及标准
(一)基本情况
河口村孝老饭庄坐落于河口村7组60号,由原河口村小学一层校舍(共三层)改造而成,为辖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爱心午餐等服务,目前二三层原校舍尚未使用。
(二)改造内容
对河口村孝老饭庄二、三层进行改造提升,加装外挂楼梯和无障碍电梯,增设老年人居室及淋浴室,增加监控、应急疏散、照明设施和室内消防软管卷盘,室内进行适老化升级改造,地面及楼梯间做防滑处理,配备老年人日托、周托等短期照料服务和休闲文化娱乐设施设备,新增消防车出入口并改造部分路面,整合孝老饭庄一层部分功能,建成1所具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供餐、助浴助洁、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资金安排
省市两级对文殊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补助3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5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月—3月中旬)。按照省政府为民实事方案和乡镇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完成项目选址,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民政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10月上旬)。按照建设标准和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资金配套、招投标等工作,并开始项目施工。
(三)评估验收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前)。10月中旬前,项目实施主体组织自查自评。10月底前,完成评估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晋婷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郊区工作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人社局、文殊镇政府,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实施主体:市民政局、文殊镇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及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保障资金,严格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原则,管理好、使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杜绝专项资金滞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台账,强化督查。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市政府坚持周统计、月调度、季检查,加强对建设进度、资金配套、建设标准以及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适时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
实事三:关于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及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
一、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产训结合,聚焦我市“2+6+N”产业布局,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及“马兰花”创业培训活动,全年计划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次。
(二)实施范围
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的对象为:脱贫劳动力、院校应届毕业生(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对象为:企业职工。
创业培训的对象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对象,除此以外还包括: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及高(中)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三)资金安排
统筹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延用2019年以来省市制定的各项标准。
(四)实施步骤
1.任务分解(2月底前)。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人社局向各相关单位征集培训项目并分解指标。
2.组织实施(3月—10月)。市人社局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和个人参加培训,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3.总结评估(10月底前)。市人社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对为民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检查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
(七)保障措施
1.靠实工作责任。由人社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厘清责任,细化分工,形成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大培训”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2.提升培训实效。健全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导向,培训就业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广泛开展订单式、嵌入式、套餐制、项目制培训。针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强化高层次技能人才培训。扩大优质培训资源供给,择优选择培训机构。
3.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广运用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监管平台,政府补贴类技能培训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培训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严格培训资金监管,聚焦机构选择、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补贴资金、靠训吃训、定向指派培训业务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2022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单位就业。
(二)实施范围
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我市乡镇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扶持政策
1.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2.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享受省级财政生活补贴期间,允许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项目,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四)实施步骤
1.征集招聘岗位,审核单位资格(5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征集单位及岗位,向税务、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部门函询单位诚信、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严格审核把关。
2.制定实施细则,发布招聘公告(7月底前)。市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实施细则,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做好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双向对接,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召开专场招聘会,同时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招聘指标数,综合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向用人单位分解下达招聘指标。
4.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9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市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招聘的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宝毅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市人社局备案,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将做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2.严格资金监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防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督促问效。市人社局将对下达指标任务的用人单位加强统筹督导检查,每季度对下达招聘指标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通过的,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实事四:关于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
入学资助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二、资助标准
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三、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团省委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3—4月)。由团市委牵头研究制定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政策宣传解读(3—7月)。通过嘉峪关新闻、“雄关新青年”栏目、嘉峪关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各级团组织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教育局向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家庭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摸底统计(4—6月)。市教育局对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四)确定资助对象(7—9月)
通过教育统计(8月20日前完成)、民政比对(8月25日前完成)、团委汇总公示(5个工作日)的工作流程,以及初统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五)发放资助金(8月至9月)。团省委根据资助学生名单,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于9月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六)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七)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八)学子关爱服务(长期)。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徐金丽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由团市委牵头负责,统筹资助工作。市教育局负责2022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的统计汇总。民政部门负责入学新生与享受低保家庭的比对审核。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发放由省级财政和团省委统筹安排。
(二)严格统计数据。市教育局及时、准确统计入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市委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团市委、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实事五:关于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3年内未受检的550名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和300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单位无法提供体检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可参加。所有接受检查的妇女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徐金丽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雄关街道、钢城街道、郊区工作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医院,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细化工作流程。
(二)项目实施阶段(3—10月)。对承担妇女“两癌”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建立检查资料。
(三)评估检查阶段(10月底前)。完善项目基础资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放调查问卷,评估实施效果。
四、工作经费
妇女“两癌”检查费用为120元/人,按照省市1:1的比例分担。由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1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1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妇儿工委的领导下,建立“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推进项目组织实施。
(二)注重宣传倡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我市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及时了解“两癌”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强化监督管理。市妇联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市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实事六:关于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老年人
慢性 “四病”健康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项目
(一)目标任务
配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全市移动核酸检测能力提升至每日1万管。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利用资源,磨合队伍,做好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工作;大规模核酸检测时,全市统筹调度,实现快速机动支援。
(二)实施内容
1.配备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达到1万管的移动核酸检测能力。
2.强化人员培训储备。每1万管配备40人的检测队伍。在此基础上,各级医院(含中医院)、疾控机构共同培训储备核酸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作为机动支援人员储备。同时要做好采样人员的培训储备,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力争全员掌握核酸采样技能并获得相应资质,组建2000人的核酸采样队伍作为机动支援人员储备。所有机动支援人员要提前编组并储备相应的工作、生活物资,随时集结出动。
3.提升移动核酸检测效率。按照“平战结合”的思路,做好移动检测能力的软硬件储备。要优先选择机动性强的车载式、拖挂式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单舱检测能力原则上要达到1万管。保证在满负荷运转的情况下,每天至少达到6个循环的检测能力。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人机检测实战演练,在机动条件下对照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的工作负荷锻炼队伍,确保在接到调度指令1小时内,配套的全部人员、物资集结出动。
4.提高移动核酸检测质量。将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纳入质控、质评体系统一管理,做好日常质控监管和不定期抽查等工作,规范检测流程、确保检测质量。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活动,加强样本管理,防止实验室泄露或人员感染,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原有渠道下达的2022年公共卫生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和中医机构检测能力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月)。省卫生健康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标准。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单位,市财政局落实配套资金。
2.实施阶段(2—3月)。2月底前根据建设标准,采购能快速机动的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及配套设备、物资,配备、培训承担核酸检测的人员,3月底前全部到位。
3.验收阶段(4月)。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方式,市级完成项目自评,省级于4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宝毅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2年4月底。
(七)保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追踪指导。市财政足额配备配套资金,不得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资金转嫁给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医疗卫生机构负担。
2.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资金使用、招标采购等关口,确保项目实施高效平稳顺利。加大项目动态检查和日常监管,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完善运行机制。全市建立统一的调度机制,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维护与运转,锻炼队伍、提升能力,确保全市区域内可在短时间内相互支援,快速完成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
二、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项目
(一)目标任务
逐年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比例;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率达到50%;脑卒中干预人群规范随访率达到90%。
(二)资金安排
市级通过管理平台支撑开展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业务所需经费,在2022年省级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相关项目资金中承担。
(三)实施措施
1.提升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水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人工智能赋能老年慢病管理信息平台智能电话调查等途径,提高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提高慢阻肺、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比例。定期分类精准推送健康教育信息,开展个体化的健康宣教、就医指导、用药提醒、复诊提醒、心理关怀等服务。
2.智慧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宣教、问卷调查、体检预约、疫苗接种预约,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辅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疫情重点人群排查、流调随访等服务。
3.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应用。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在诊疗过程中提供所需知识、经验、方法,辅助基层医生提高电子病历质量,提高基层医疗诊断合理率,降低漏诊、误诊率。
4.开展运行监管和智慧考核。实现对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动态监管,对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全省慢病管理形势开展数据分析。
(四)实施范围
在全市开展老年人慢病管理平台应用和慢性“四病”管理。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宝毅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完成时限
2022年10月底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项目启动采购(1—3月)。此阶段为平台建设阶段,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及时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平台建设及推广应用(4—9月)。6月底前完成系统对接、人员培训;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完成老年人慢性“四病”健康管理工作目标等工作。
3.评估、验收及总结(10月)。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及时优化完善工作措施,完成项目验收并总结。
(七)保障措施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实施老年慢性“四病”健康管理项目,做好项目的培训、推广应用、考核和成效评估工作。
实事七:关于建设2个“新就业形态
劳动者驿站”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在全市物流园区、快递网点、环卫场站、街道社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的生活聚集区,通过共建、联建、自建等方式,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以下简称驿站)。按照省总工会安排部署,根据近三年已建成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21家的10%确定,今年计划新建2家。
二、建设标准
对驿站进行整体设计装修,包括墙面、地面等硬件建设。驿站配备可供休息就餐的桌椅、饮水机(烧水壶)、微波炉、空调(电风扇)、医药箱、多功能电源插座、打气筒、维修工具箱、垃圾桶、雨伞、书报架等物品。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月—3月)。积极与相关单位及基层工会沟通联系,综合考虑区域位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等因素,深入实地,调研论证,合理选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建成2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做前期准备。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0月)。按照建设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借助党政、社会、企业等多方资源,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市总工会不定期对各建设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达标验收阶段(10月底前)。市总工会对建成的驿站进行集中考核验收。查找薄弱点,提升建设水平、巩固建设成果,填补建设盲区、扩大覆盖范围。
四、资金安排
省财政、省总工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市总工会本级自筹。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徐金丽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动员社会参与。各级工会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临街商户、超市等企业参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和服务工作。及时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解决驿站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驿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大力宣传引导。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的功能作用,提高驿站的社会知晓度,扩大驿站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建设工作经验,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增强参与单位与商户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风尚。
实事八:关于自然村(组)通硬化路
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自然村(组)硬化路32公里。修建一批便民出行路、乡村旅游路和产业资源路,达到乡村振兴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乡村示范建设有效推进、产业发展有力支撑的新局面。
(二)改造黄草营危桥一座。黄草营三组简易桥已列入2022年全省危桥改造项目库,该桥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现有桥梁为拱桥、板桥组合形式,2021年检测鉴定为四类危桥。
二、资金安排
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危桥改造项目估算投资1950万元,其中:自然村(组)路项目估算投资1450万元,黄草营危桥改造估算投资500万元。
向上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每公里20万元的补助政策,不足部分通过整合乡村振兴涉农资金、市级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元永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水务局、文殊镇、新城镇、峪泉镇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各镇上报农村公路建设需求,根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广泛征求农业农村局、郊区工作办、镇、村等单位意见后,制定2022年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计划,建立项目明细,加快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9月)。紧盯年度建设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优化施工组织,抢抓年内有利施工季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建设管理,推进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施工。
(三)验收阶段(10月底前)。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和危桥改造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联合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落实安防工程、防排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计划调整和设计变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保护”三条红线,提倡就地取材、经济适应、耐久可靠、符合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规范项目管理。依法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加强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好投资控制关、材料入口关、施工工序关、安全质量关、现场管理关和工程验收关。积极与农业农村局、郊区工作办、镇政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邀请镇、村代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开展义务质量监督和政策宣传工作。
(三)完成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对为民实事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总结梳理,科学分析研判,确保10月底前完成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危桥改造项目建设任务。
(四)加强养护管理。项目竣(交)工后,移交当地村委会管养,组织村民自管、自养,保持路容路貌干净整洁,将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治共享范畴,吸纳群众参与,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积极性作用。
实事九:关于“打通最后一公里”农村水利
惠民工程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计划实施为民实事农村饮水安全提质改造工程1处,即实施嘉峪关市峪泉小城镇人饮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年内开工,更换改造输水管道1.7km,配套建设阀门井、检查井等附属管道设施。
二、资金安排
工程概算总投资3965.15万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325万元。资金由国、省补资金,统筹各类涉农资金、企业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阶段。(4—9月)责任单位根据“十四五”相关规划和农村供水实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和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招标、合同签订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10月)。10月份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驻工地,全面开工建设。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督促各参建方开展工程施工,组织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阶段(10月底前)。责任部门组织完成施工场地恢复平整、设备调试等扫尾工作,并着手开展工程通水试运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档案资料规整,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决算和审计,做好工程验收及移交准备工作。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晋婷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嘉峪关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靠实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落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运行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合理推动项目建设,适时分析研判、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建设管理。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加快审批,确定建设任务,逐级建立并报送任务清单和台账。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并尽早开工建设。树立精品工程意识,强化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各环节的管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运行管理。工程建成后,各项目单位及时明晰产权,落实 “三个责任”,健全 “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水价机制,加强供水调度和运行管理,做到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效益发挥一处。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