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通报表扬的通知
嘉政发〔2022〕23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通报表扬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察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包括我市在内的9个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环境治理改善明显的城市予以督查激励,水环境治理工作受到生态环境部全国通报表扬。这是对我市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的充分肯定和极大鼓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书记雷思维同志作出批示“生态是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盯减污降碳重要任务,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责,把我市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文明城市”。全市上下坚决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四水四定”等硬约束,不断强化“三水统筹”,以水环境治理为抓手,凝心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区内污水管网体系,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1年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并稳定运行,再生水全部用于城市景观带和防风林带绿化带。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大力实施酒钢公司水资源循环化利用项目、酚氰废水达标处理回用项目,工业园区废水实现应收尽收,再生水全部用于生产调配和绿化灌溉,冶金厂区实现废水“近零”排放。切实强化河湖全过程精准监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三级河湖长制,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全面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和周边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查河湖“四乱”问题,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着力推动上游联防联控,实施镜铁山矿给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优化改造,外排水量和污染物浓度大幅降低,水源涵养能力持续提升。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21年度国家地表水断面考核位居全国第二,优质良好的水环境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促进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突出成绩予以通报表扬。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通报表扬作为新的起点,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只争朝夕,主动作为,不断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步伐。要以先进典型为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进一步激发创造一流业绩的崇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见贤思齐中奋力担当作为,紧密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过硬的举措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努力为我市争取更多的荣誉。要大力弘扬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在服务大局中总结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创新工作举措,不断为实现“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奋斗目标赋能添彩、贡献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