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15: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238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331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结合我市实际,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嘉峪关202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保障,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有利于更加客观、准确掌握我市各类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能有效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7.嘉峪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强化土地资源要素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能力,全力保障我市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

2.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转变土地供应政策,以需求引导供给,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3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3.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根据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五网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适当减少住宅用地供应数量,严格控制商服用地供给规模。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4.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进入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适当减少我市住宅用地供应数量,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

我市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为2023年度。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嘉峪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30.0798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嘉峪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35.109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35.03公顷,特殊用地2.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4.58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证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今年开工建设的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要,严禁将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盛行业,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

(二)保障住房用地有序供应。结合我市商品房库存与实际购买能力,在适度供应商品住房用地的同时,重点保障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危旧房改造。

(三)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土地日常动态巡查,督促企业对低效利用的土地提高土地投入产出,加大闲置土地的清查整治,建立闲置土地查处部门联运机制,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坚决予以收回。

(四)强化土地批后监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从批、供、用、补、查五个环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原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供地政策。

 

附件:1.嘉峪关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2.嘉峪关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嘉峪关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嘉峪关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力保障我市住宅用地需求,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规范)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参考上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对我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做出科学合理安排,保障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度嘉峪关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35.1098公顷,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详见附件3)。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2

 






                         单位:公顷

嘉峪关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性住宅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嘉峪关市

合计

35.1098

35.1098

0

35.1098

0

0

0

0

注:1.本示范文本及样式表格,是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补充,住宅用地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
    2.住宅用地类型按照产权性质,划分为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其中,其他住宅用地是指无法归类到前两大类的住宅用地,如回迁安置房用地等。
    3.租赁住宅用地分为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和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中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包括用于建设公租房等带有保障性质的租赁住宅用地,其余为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在土地来源上,包括通过集中建设或者配建方式新增供应的土地,不含通过改建等方式盘活的存量土地。
    4.大城市供应的租赁住宅用地一般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10%。即④=②+③,且*10

 

 

 

 

 

 

 

 

 

 

 

 

 

附件3

 

嘉峪关市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嘉峪关市嘉兴西路南侧

18668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2

长城西路南侧

2158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3

镜铁西路北侧

681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4

镜铁西路北侧,馨雅佳苑东侧

501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5

河口西路北侧

62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6

新华中路与建设西路交叉口西北侧

142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7

新华中路与建设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51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8

迎宾西路与共和路交叉口西南侧

25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9

迎宾西路和文化中路交叉口西南侧

132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10

机场路西侧,方特大道北侧,民政路南侧

780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11

南市区消防特勤队北侧

98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12

花雨路南侧、金港路西侧

6100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13

锦尚世家小区西北角,金港路西侧

2650

商品住宅用地

出让

2023年


注:1.各地根据本地区情况,可选填此表。

    2.住宅用地类型按附1的分类(商品住宅用地、共有产权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填写。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