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117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全市各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作风转变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以改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甘肃省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功成不必在我,功夫必须在我”的信心和恒心,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将转作风、促发展的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1.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执行力度,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非负面清单的项目,政府实行备案制,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项目等设置附加程序。
责任单位: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2.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完成园区低碳和循环化改造试点任务,持续加大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配套水平,吸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企业和项目落户。探索工业用地供应和价格形成新模式,通过“税费控地”、整治“圈而不建”、查处违规用地等措施,盘活闲置土地,提高投资强度和投入产出比。增强园区产业聚集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打造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工信委、发改委、国土局、国税局、人社局
3.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快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协议签订步伐,积极推动四〇四生活基地、兰州铁路局嘉峪关市职工家属区、酒钢公司职工生活小区、嘉峪关供电公司职工家属区、大唐祁连水电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大唐八〇三发电厂职工家属区、嘉峪关市烟草公司职工家属区等小区的管网改造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生产生活便利。
责任单位:建设局、财政局、房管局
配合单位: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兰州铁路局、酒钢公司、供电公司、烟草公司、大唐八〇三电厂、大唐祁连水电公司
4.完善金融供给支持。全面落实我市深化投融资改革“19条”,发挥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服务小微企业和信用担保作用,发展“转贷基金”业务,开展超短期融资,发挥“文银通”“创业贷”“互助贷”等政府性担保基金业务金融产品组合作用。充分利用嘉峪关市融资需求项目库,实现投融资信息双向互通、资源共享。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服务网点布局,加快中小微专营机构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助推企业快速发展。拓展中小微企业多元融资渠道,规范发展融资担保机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金融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
配合单位:人行嘉峪关市中支、嘉峪关银监分局、工信委
5.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及平台,支持以集装箱、中置轴挂车、厢式半挂车为标准运载单元的联运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提高多式联运全程服务能力。加快嘉峪关国际港务区、甘肃(嘉峪关)国际空港建设进度,搭建面向社会的跨行业、跨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酒钢公司、新惠海公司物流、三川物流、金翼城乡电商快递物流、万利物流等物流公司的仓储、运输和配送信息,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努力降低物流成本。
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
配合单位:工信委
6.降低能源要素成本。推进配售电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积极争取省政府关于白银刘川工业园新增电价政策落地我市,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积极开展新能源直购电交易,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有效降低工业用电价格。支持燃气公司对用气大户,通过阶梯价格等方式实施优惠。继续缩短现有天然气预付款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
责任单位: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7.强化招才引智服务经济发展。落实好《嘉峪关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好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青年人才等重大工程,用更大力度、更加灵活、更为柔性的政策措施吸引旅游、工业、文化、服务、教育等专业类人才,服务我市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8.深入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工作。按照《嘉峪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试点实施方案》,继续完善和规范我市涉企行政性收费目录及免征清单,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推动我市“零收费”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继续加大“乱收费”清理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
1.提高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优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企业主体地位。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2.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落实《嘉峪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和《嘉峪关市重点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办法(试行)》,修订市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做到一次性告知,全过程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类型归口管理,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指定具体办理人员,做好责任到人,保障重点项目投资落地。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3.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好《嘉峪关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 “多证合一”,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编制“嘉峪关市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试行目录”。进一步深化完善简易注销工作,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中的社会应用,稳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执照改革,做到“一个部门发照,所用部门流转”,真正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主动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居民住宅用作经营场所,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动力。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办(审改办)、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4.大力扶持非公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执行非公奖励、实体经济奖励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引进和支持咨询、监理、审计、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推进生活性服务品牌化、生产性服务高端化发展,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5.强化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等活动,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动态项目库,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定期上报在谈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完善投资审批服务机制,建立健全领办、协办和跟踪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以“店小二”精神对项目的立项审批、注册登记、开工建设等环节手续实行全程、全天候领办与协办。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招商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
1.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发挥地企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与酒钢集团、中核四〇四、中核龙瑞等企业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全面服务企业项目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加快率先转型步伐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政府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政策措施,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企业和定期调研座谈会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鼓励支持正常交往,规范党政干部与企业的行为,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的工作关系,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2.简化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全面落实《嘉峪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和《嘉峪关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建设政务服务数据中心、“互联网+惠民服务”等改革举措,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揽子组合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科学确定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材料清单化、审批透明化、流程规范化、时限明确化”的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完善网上并联审批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办理时间原则上再压缩30%以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争取年内办理时间原则上压缩50%以上。
责任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办(审改办)
配合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工信委
3.积极营造创业创新氛围。认真落实双创“45条”,强化双创资金保障,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双创场所,定期举办“双创周”活动,争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引导资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认真落实《嘉峪关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构建创新创业发展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扶持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科技创新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4.全面落实利企便民措施。推进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模式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使群众和企业有最大获得感。编制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生育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政务服务清单,着力解决上下左右联通的问题,在社区设置综合窗口,公布和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并逐步扩大便民服务事项数量,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
责任单位:编办(审改办)、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局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
1.营造良好的涉企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实现“多帽合一”,按照“宣传告知在前、执法整改在后”的原则,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推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减少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的重复干预,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编办(审改办)、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2.着力推进社会诚信共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升级已建信用信息平台,与省上对接,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披露工作。坚决整治和打击各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环境,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开展放心经营活动,鼓励市场主体维护商誉、诚信经营,为诚信市场主体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公开曝光并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发改委、社会治理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3.深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非公有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随意干预。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坚决杜绝利用权力侵犯私有财产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矛盾调解等活动,力争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能力素质大提升”、“行政效能大提速”、“项目建设提质年”等活动,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实效”,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查实找准本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列出清单,分类、分层、分责限期挂账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督查问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现有的各专项小组的沟通联系,对各专项小组在工作中发现的作风、效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及时汇总,严格督查问效,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市“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扩大监督方式,从“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聘任“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监督员,参与明察暗访和监督评议,倒逼作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典型经验的推广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形成相互学习、互促互动、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环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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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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