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168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真抓实干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8〕7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争取政策支持
1.大幅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对企业多类产品实行一并核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通行便利给予支持。根据国家、省上致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扎实推进《嘉峪关市推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嘉财建〔2015〕2号)确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明确对我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用户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市民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配合)
2.推进能源革命试点示范,构建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电网、油气管网布局优化和互联互通,增强天然气供给保障能力和油气储备应急能力。
(1)按照《嘉峪关市试点开展清洁能源消纳产业示范园区方案》、《嘉峪关市嘉北高端铝制品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方案》、《嘉峪关市开展新能源直购就地消纳方案》等方案,扎实推进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围绕降低工业用电成本价格,稳妥开展嘉北高端铝制品加工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编制规划建设方案,落实用地选址,优选项目业主,通过引进或组建第三方售电公司对试点园区开展局域电网规划建设,降低用电成本,促进新能源消纳。(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继续配合电网公司、酒钢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开展酒钢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消纳试点,加强与电网公司、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的沟通衔接,协调落实新能源消纳、供电、用电价格、新能源配比、并网等事项,积极推进试点落地实施。按照全省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嘉峪关市2018年-2020年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方案》,统筹推进地方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设施建设,增强我市天然气冬季储气调峰能力,建立市场化调峰机制,完善储气调峰服务市场机制。(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为契机,改进优化报建审批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推行网上行权。
(1)放管服工作方面。认真落实《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等方案,稳步推行重点项目“1+(2+X)”并联审批,协同推进在线审批平台运行,全面推进我市“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及时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加强部门纵横联动,将更多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社区及三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创业,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放管服办、市编办、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根据《甘肃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嘉峪关市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政策,初步实现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发改部门在线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着力简化流程,对每个事项的每个环节进行论证,加快推进城市各社区(镇)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规范城市各社区(镇)事项办理流程。(市放管服办、市编办、市电子政务办、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围绕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嘉峪关市“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5.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执法体系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嘉峪关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嘉峪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嘉峪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和《嘉峪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办法和意见,建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执法体系和政府投资项目稽查体系。(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为基础,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对督查稽察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督查稽察全覆盖,促进全市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办事程序,实行“先建后验”,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切实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同时,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和投资项目承诺制,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6.争取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和天然气配售环节改革试点。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深化电力、天然气、城镇供水、农业供水、医疗服务、铁路运输等领域垄断环节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加强与省上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和天然气配售环节改革试点。加快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深化电力、天然气、城镇供水、农业供水、医疗服务、铁路运输等领域垄断环节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7.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认真落实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公平投资环境,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电信等领域。
(1)落实好《嘉峪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嘉峪关市促进民间投资止跌回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嘉峪关市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实施意见》和《嘉峪关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全面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领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进一步放开棚改、城市基础设施和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相关领域投资兴业。坚持放管并重,同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中,不以任何形式设置或提高准入门槛,在项目审批、市场管理等领域探索推行全程代理服务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式、全过程代办服务。(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8.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嘉峪关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逐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市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9.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推进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严格落实《嘉峪关市农村困难户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认真分析相对困难农户的致困原因,整合各类资源,继续开展相对困难家庭人员创业就业培训、相对困难家庭和农民电子商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将帮扶任务下达到各帮扶单位,并在年终对各帮扶单位帮扶效果进行考核。(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卫计委配合)
10.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根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相关政策,明确《嘉峪关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嘉峪关市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政策任务分工,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做好贯彻落实,跟进具体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1.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铁路运输比例。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铁路运输政策,进一步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扩大对外贸易。(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2.编制乡村振兴规划,重点强化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实施。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根据《嘉峪关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7-2030)》要求,2017-2022年基本完成村庄基础设施及重点农业项目建设,构建生态宜居具有和谐美好乡风的美好乡村和合理、协调、绿色的乡村发展格局。(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3.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争取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根据省厅关于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争取做好补贴资金“一折统”发放工作。(市国土局、农林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4.落实和完善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争取加大对口援助力度。争取国家在制定西部大开发新的指导意见时给予甘肃更多支持。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西部大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抓住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西部大开发新格局等机遇,聚焦“三大攻坚战”、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动能转换、财源培植、转型创新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能够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的2019年西部大开发重点前期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5.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转让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及省上出台的农村土地农村土地(宅基地)流转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符合市情的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市国土局牵头,市农林局配合)
16.加速升级旅游消费,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与省旅发委、财政厅及各旅游项目建设单位沟通衔接,争取中央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速升级旅游消费速度,大力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市旅游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7.积极争取开展城乡居民增收和专项激励计划试点,深化收入分配领域配套改革,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群策群力,多措并举,运用财政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待遇水平和机关单位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水平,确保年均增长7%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人社局、市农林局、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8.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争取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尽早实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积极推行低保人员、残疾人、特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府补助政策,争取对我市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政府代缴的惠民政策。加快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9.巩固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进一步扩大联网基层医疗机构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发展情况,将符合纳入条作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时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为更多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根据统一政策安排,适时提高参保居民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基金支撑能力。(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0.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拓宽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空间,继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落实“全面改薄”、“高中普及攻坚计划”等工作,争取中央及省级学校相关配套项目建设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关于大力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中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资金支持,争取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缓解我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短缺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形成和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2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建设,提升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尽快明确峪泉镇卫生院还建项目责任单位,并督促其尽早还建,待项目还建后,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进度。(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2.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元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1)根据已建立的CCB金融公寓手机APP,实现搜索房源、预约看房、在线签约、在线备案缴费支付等功能全流程线上租赁交易。(市房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房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贯彻落实好现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缓解当前房地产去库存压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将其持有房源依法向社会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市房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在项目建设中,对今年尚未开工的项目逐一进行梳理,跟踪督办,深入现场调研,摸清问题症结,用足用好政策,帮助房地产企业完善手续。(市房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3.建立健全用能、用水、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深入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根据全市18家企业编制的《2010-2015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容要求,对全市重点高耗能企业发展现状、能耗情况及温室气体排放状况进行逐一摸底调查,建立高耗能企业和温室气体排放大户名单。积极对接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2016-2017碳排放报告及监测计划报告核查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4.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制度创新。推进国家公园体制配套制度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嘉峪关市不是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不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范围内。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及省上相关政策,积极对接尽可能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扶持。(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市农林局配合)
二、争取项目支持
1.积极争取“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和增强制造业核心竟争力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创造业智能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开展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示范。抢抓设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发展基金机遇,争取对我省制造业发展给予更多支持。
(1)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改革开放40周年和酒钢建厂60周年等重大政策机遇,科学研判形势,找准政策切入点,发挥特色优势,完善提升两条千亿级首位产业链发展水平和质量,加快结构调整,推动转型发展。(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引导市内工业企业顺应市场形势,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推动我市工业产品向多元化、终端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上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建设一批共享经济示范平台。组织实施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抢抓设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机遇,争取对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给予更多支持。
(1)信息基础设施方面。按照《嘉峪关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市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共建共享的通知》要求,统筹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督促三大运营商落实国家“提速降费”要求,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充分利用各级两化融合支持引导政策,调动激发两化深度融合贯标和对标企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将酒钢公司贯标达标、索通公司列入工信部贯标试点企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工业企业推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贯标达标工作,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关键环节和核心生产线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按计划逐步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及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
(2)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根据《嘉峪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支持宏达建材、天成彩铝、索通公司、润源公司等企业申报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支持索通公司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研究室),发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骨干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抢抓国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机遇,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现代物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域旅游新业态、体育产业新业态、现代农业信息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前规划储备竞争力强的项目,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项目资金。(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
3.开工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2018年我市无中小河流治理及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及省上相关政策,积极对接尽可能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扶持。(市水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支持普通国省干线提级改造。紧抓G312嘉峪关至清泉公路(嘉峪关段)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严格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市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5.积极推进机杨建设。按照《嘉峪关机场总体规划》规划进度,尽快提交民航西北管理局审批,并按程序向西北民航管理局报审报批,力争10月开工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6.继续推动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争取国家布局建设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充分利用各级两化融合支持引导政策,调动激发两化深度融合贯标和对标企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抓好西部重工新丝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互联网+制造业”双创云平台等信息化和大数据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瓶颈问题,推动项目早日见效。(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7.建设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平合,开展“双创示范基地十强百佳工程”和“创投基金十百千工程”。
(1)扎实推进《嘉峪关市关于推广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嘉峪关市促进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方案 》和《嘉峪关市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认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夯实创业承载力,引导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在有色冶金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程度高、产业整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好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持续推进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加大对空余厂房、办公楼、院落进行改造力度,形成一批专业楼宇、创业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物理空间。积极筹备“2018年嘉峪关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及时推出我市创新创业行动计划和扶持政策,加大创新创业舆论宣传力度,多方位宣传推介我市创新创业优势,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的浓厚创业文化氛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围绕重点产业需求,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战略合作,激励青年大学生创业,鼓励企业以平台、项目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吸聚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和海内外人才来嘉创新创业。建设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并建立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8.加快建设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抢抓启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机遇,争取对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给子更多支持。
(1)按照中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把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质量、增强产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积极谋划军民融合产业和项目,聚焦核装备制造产业,结合中核工业集团将投资2000亿元与甘肃省在核技术及装备制造领域开展合作的发展机遇,争取核装备设备、核非标设备等研发加工项目在我市落地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充分发挥重要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和军力提升的支撑作用,统筹兼顾军地需求,广泛开展军民合建共用基础设施,推动军地资源合理开发和合作使用,稳步推进嘉峪关至黑鹰山战备公路(断山口至树窝井)建设工程、S215线嘉峪关至黑鹰山战备公路(树窝井至南泉段)建设工程、嘉峪关68207部队训练场至黑鹰山战备公路建设工程等项目。(市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9.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力度,重点支持“两州一县”贫困乡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不属于深度贫困地区,没有以工代赈工程,亦不在两州一县范围之内。根据中央及省上相关政策,积极对接尽可能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扶持。(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0.增加清洁电力供应,稳步推进浅层地能利用、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供暖等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工程,因地制宣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根据国家财建〔2017〕238号文件要求,做好积极申报工作,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项目推进的资金问题,争取把嘉峪关列入城市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努力争取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低息贷款,与国内外投资基金及节能公司等方面开展合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耕地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底建成,确保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按照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程序,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资金关、安全关、技术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央资金和省上资金支持范围和力度,加强沟通衔接,全力争取2亿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市环保局、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12.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与建设,推进以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品种技术生产研发推广,实施现代种业竞争力提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1)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好《嘉峪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1万亩,将1万亩划定任务分配下达三镇落实,计划于2019年6月前全面完成划定任务。(市农林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积极开展项目技术服务询价及项目资金申请干工作,认真研究国家、省上有关资金支持的政策,积极衔接,努力争取给我市相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认真办理“三证一书”,把控项目建设的质量关和资金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市农林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3.加快完善农村水利、交通、通信、电网、环保、物流等基础设施,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示范,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生态清洁流域建设,梯次推动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
(1)积极实施2018年农村公厕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嘉峪关市农村改厨改厕工作方案》和《嘉峪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市委农办、市农林局、市卫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实施好文殊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尽快办理招投标、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建设,争取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市水务局、市水投公司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4.促进国家级新区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有序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规划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枢纽经济发展规划(2018—2030年)》和《嘉峪关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嘉峪关空港建设,加快发展航空运输、航空维修、航空培训、航空制造、机场配套服务等临空产业为我市发展临空经济,构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方向。吸引一批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航空公司、地面配套服务公司、货运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公司及以中航油、中航材等为代表的航空贸易类企业入驻嘉峪关航空产业园。积极谋划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及通信科技等临空生产型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5.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有序推进县改市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加快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人文城市。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
(1)扎实推进《嘉峪关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建设面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农户档案等,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中央资金发挥效益。加强与省住建厅积极沟通,争取中央及省补资金,启动实施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市建设局、市房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认真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建工程和城区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按照《嘉峪关市老城组团雨水专项规划》的内容,逐年实施道路雨水收集工程。(市建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6.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三农”、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根据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年内完成“三农”建设、创新驱动、生态环保、民生改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7.继续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及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接。加快推进铁路、公路、通信、电网、港口、产业合作园区、能源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强政策规划标准三位一体“软联通”。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推进数字(网上)丝绸之路建设和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支持跨境电商等各类新业态健康发展。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1)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我市企业、产品“走出去”步伐,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用好两种资源,加快嘉峪关市“一带一路”对外贸易驻霍尔果斯联络处建设进度。(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2)贯彻落实《嘉峪关市枢纽经济发展规划(2018—2030年)》,构建高水平对外运输大通道、建设内陆开放型现代化口岸、打造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局、市商务局配合)
(3)积极推进鑫海成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进度,向省上积极争取其能成为全省丝绸之路经济带信息港建设重点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依托国家“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我市运输通道、枢纽场站、物流节点、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完善交通物流服务体系和产业服务保障体系,搭建交易结算等服务平台,促进交通、商贸物流、先进制造、高端服务等产业依托平台实现转型和跨越式发展,与酒泉市共同构建全国性组合型综合交通枢纽。(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8.研究制定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编制完成《嘉峪关市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崛起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嘉峪关市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汇总表》,将我市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落到实处。(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工业园区配合)
19.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和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工作。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适时启动祁连山生态搬迁。深化国土综合整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深化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1)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农牧厅审核通过的《嘉峪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积极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市国土局牵头,市农林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2)进一步争取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实施生态防护林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与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市农林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
三、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1.抢抓国家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和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机遇,加大衔接争取力度,进一步增强我省财力。
(1)制定嘉峪关市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制定嘉峪关市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考核办法。(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按季度或按月对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情况进行通报,按规定对专业业务费进行奖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政策在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改善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1)开源节流,狠抓财政收入,严格落实收入组织责任制,对收入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进一步加大税收监管力度、稽查力度,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全面加强各类非税收入的监管,针对非税收入组织不力,少交、缓交、不交非税收入的行为,开展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专项检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各部门一般性支出按10%以上进行压减。(市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用好差别化准备金、差异化信贷政策等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地区。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金融支持,加大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信贷政策、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力争将释放资金必须全部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积极引导和支持农发行申请棚户区改造贷款(人民银行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持续按进度为棚改项目持续提供低成本、长期限的信贷资金。(人行嘉峪关中心支行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对中央预算尚未全部落实到地区、有争取空间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中央资金管理渠道,由各相关部门加强与中央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中央政策资金支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