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18201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2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

实施方案

 

为提升人民群众营养健康水平,根据《甘肃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11)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政府引导、科学发展、创新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嘉峪关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全市营养工作制度及体系逐步完善,基层营养工作得到加强;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实现以下目标:

——人群贫血率得到有效控制。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2%,孕妇贫血率低于15%,老年人群贫血率低于10%,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低于10%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距;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2030年,全市营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均控制在10%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提高10%

——城乡学生身高差别进一步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进一步提高。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较现有水平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地方营养健康标准。

加强我市地方标准制定的基础研究和措施保障,科学、及时制定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地方营养健康标准。市卫委牵头,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营养能力,加强人才培养。

1.参与完善食物、人群营养监测与评估的技术与方法研究,探索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市卫计委负

2.鼓励开展营养与健康、营养与社会发展的经济学研究。(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营养人才培养力度。强化营养人才的专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对我市各综合医院、市妇幼计生中心、三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疗卫生人员、集中供餐单位配餐人员等的营养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市卫计委负

4.开展营养师、营养配餐员等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展营养专业人员培养途径,开展营养教育培训。(市教育局负责)

(三)强化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1.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积极参与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测等信息。持续做好孕妇和乳母营养监测、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学生营养监测等项目工作。针对我市区域特点,根据需要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人群,力争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配合)

2.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定期开展食物成分监测,逐渐拓展食物种类及成分监测内容,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数据,关注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配合更新、完善省级食物成分数据库,逐步建立市级食物成分数据库,推动建立实验室参比体系,强化质量管理。(市卫计委牵头,市农林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3.探索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及时收集、系统整理和整合各类监测数据,建立综合数据库。(市农林局负责) 

4.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探索开展膳食营养素摄入、污染物等有害物质暴露的风险受益评估,积极开展食物营养价值评价,指导人群科学膳食。(市卫计委负责)

5.强化碘营养监测与碘缺乏病防治。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使全市95%以上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持续开展人群尿碘、水碘、盐碘监测以及重点食物中的碘调查,建立全市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并据此制定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确保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市卫计委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四)推进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1.大力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落实国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三品一标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加快营养型农产品推广体系建设,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市农林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配合)

2.规范指导满足不同需求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加强我市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发利用,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和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产品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加强对传统烹饪方式的营养化改造,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的问题。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营养主食、双蛋白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力度。推动马铃薯主食产品消费引导,以传统大众型、地域特色型、休闲及功能型产品为重点,开展营养主食的示范引导。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的加工技术工艺创新力度,开展双蛋白工程重点产品的转化推广。(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食品加工营养化转型。逐步采取措施控制加工食品中油、盐、糖含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6.探索不同贮运条件对食物营养物质等的影响,控制食物贮运过程中的营养损失。(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地方特色,提升传统食养服务。

1.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制定符合我市现状的居民食养指南,引导养成符合我市饮食特点的食养习惯。(市卫计委负责)

2.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的食养指导和营养干预,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传统食疗药膳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适合国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建立传统养生食材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传统食养产品的研发以及产业升级换代。将现代食品加工工业与传统食养产品、配方等相结合,推动产品、配方标准化,推进产业规模化,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市卫计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农林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六)加大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库建设力度,推动数据共享利用。

1.大力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加强营养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协同共享环境、农业、食品药品、医疗、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建设跨行业集成、跨地域共享、跨业务应用的基础数据平台。建立营养健康数据标准体系和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信息安全能力。积极推动互联网+营养健康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以营养健康为导向的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2.全面深化数据分析和智能应用。建立营养健康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级授权、分类应用、安全审查的管理规范,促进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推动多领域数据综合分析,构建关联分析、趋势预测、科学预警、决策支持模型,推动整合型大数据驱动的服务体系,支持业务集成、跨部门协同、社会服务和科学决策,实现政府精准管理和高效服务。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配合

3.大力开展信息惠民服务。发展汇聚营养、运动和健康信息的可穿戴设备、移动终端(APP),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前沿技术与营养健康融合发展,开发并推广应用个性化、差异化的营养健康电子化产品,如营养计算器和膳食营养、运动健康指导移动应用等,提供方便可及的健康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力度。

1.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结合我市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以及传统食养理念,编写适合不同人群的居民膳食指南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建立免费共享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平台。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世界粮食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小屋等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实施国民营养重大行动

(一)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推进市妇幼计生中心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市孕前和孕期检查,有针对性地指导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合理补充营养素;开展孕产妇的营养筛查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宣传普通中医药预防保健知识,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发挥中医医疗保健在饮食起居、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方面的健康促进作用。在省级指导下,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市卫委负责)

2.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继续推进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提高叶酸服用率和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识知晓率。加强围孕期健康教育,倡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儿童营养缺乏。(市卫计委负责)

3.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针对我市产儿科人员开展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培训,加强我市爱婴医院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母婴室。推广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研究实施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防控策略。(市卫计委负责)

4.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营养成分和重点污染物监测,加大婴幼儿配方食品及辅助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质量。(市工信委、市农林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科学指导学生营养就餐。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和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推行学校食堂集中供餐模式,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与安全操作规范。鼓励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学生超重、肥胖干预。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研究,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指导学生均衡膳食,加强营养宣教,引导学生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物售卖的管理。(市教育局牵头,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中小学加强营养健康教育。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继续抓好营养校园项目试点创建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卫计委配合)

(三)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1.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省级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和我市三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积极推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市卫计委负责)

2.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康老龄化。依托我市三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加强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宣传培训,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市卫计委负责)

(四)探索推进临床营养行动。

1.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全面推进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使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加强医护人员营养膳食相关知识培训,开展营养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卫计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工作,了解患者营养状况。落实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市卫计委负责)

3.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以临床营养干预指南为依据,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工作。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市卫计委负责)

4.推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治疗膳食的规范化应用。探索完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细化产品分类,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和生产。(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推进吃动平衡行动。

1.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控制食盐摄入量,逐步量化用盐用油,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动形成和巩固健康饮食习惯。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共同牵头,市文广新局配合)

2.提高运动人群营养支持能力和效果。推动建立运动人群营养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运动营养处方库,积极开展运动人群精准营养指导,降低运动损伤风险。依据运动营养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运动营养食品技术研发能力。(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体医融合发展。调查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市卫计委、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确保取得实效。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整体组织实施工作,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

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依据具体的实施项目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鼓励拓展其他资金筹集渠道,并加强资金监管。

(三)广泛宣传动员

组织市营养学专业委员会以及我市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

(四)开展督查评估

全市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评估,并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