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2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
为巩固打击取缔“地条钢”非法生产工作成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甘肃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甘发改电〔2018〕18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大清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阶段安排
(一)部门自查阶段(1月30日一2月25日)。三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委等部门对照《嘉峪关市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工作,在前期历次排查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划内或分管领域内所有钢铁、铸造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相关企业使用中(工)频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逐户填写《甘肃省嘉峪关市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企业汇总表》和《甘肃省嘉峪关市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情况摸底表》(见附表1,2)。于2月25日自查工作结束前,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自查报告》及附表。
(二)市级排查阶段:2月26日至27日,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三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嘉峪关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排查工作组,围绕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任务要求、靠实部门责任、聚焦易发领域、认真排查核查、加强督查检查、完善举报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发挥舆论作用等重点方面,对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大排查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排查,彻底清除“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隐患。
(三)省级督查阶段(3月1日一4月30日)。由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组成省级专项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督查。
二、排查重点
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铸造企业,除采用感应炉作为熔炼设备生产各类铸件产品外,严防违规生产钢坯(锭)及钢材;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特钢企业,除用中(工)频炉熔化铬铁、镍铁等合金情形外,不能直接生产钢坯(锭)及钢材;已取缔“地条钢”产能的企业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的情况;用电异常企业;废钢收购市场管理及废钢流向渠道;此前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中,排查没有发现“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及排查摸底不到位的区域。对所有核查企业要建立台账,加强监管。
三、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责任书》和《嘉峪关市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三区及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本辖区内涉钢涉铁企业日常监管,做到“地条钢”非法生产监测全覆盖不留死角。
市发改委负责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工作的机制建立、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和沟通衔接工作。同时,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或审批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市工信委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对钢铁、铸造等重点企业的监管。与供电部门建立会商沟通机制,发现用电异常及时交流沟通信息并开展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钢铁企业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监管,加大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地条钢”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市场流通环节的“地条钢”销售行为及产品进行清查,加强对钢材销售市场的监管,加大钢铁产品质量抽样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钢材等违法行为。
市建设局要加强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进场钢材的监管,一旦发现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购使用“地条钢”,立即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原地封存,通报有关部门协助依法追查“地条钢’’生产销售源头。
市环保局要强化环保执法,支持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配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安监局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嘉峪关供电公司要加大对用电企业的监测分析,对用电异常的企业及时通知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助查处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
市社会治理局配合三区构建打击取缔“地条钢”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手册,将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实际出资人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在排查和打击“地条钢”活动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和其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市监察委员会要依法依规对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不力、导致“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问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舆论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发动社会各界积极监督。
其他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全力配合做好打击防范“地条钢”非法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上对打击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对“地条钢”企业“零容忍”,切实巩固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果,坚决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靠实部门责任,积极做好防止 “地条钢”死灰复燃各项工作。对此次大排查大清查中发现的“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对隐瞒不报、查处不及时不坚决的部门及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三)进一步落实网格管理。充分发挥我市现有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建立“地条钢”网格化监管体系,织密监管网格,明确区、镇、村网格负责人员,并做好 “地条钢”日常监管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举报机制。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建立“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响应机制的实施方案》,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设立了“地条钢”及违法违规产能举报平台,省上也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举报平台,举报电话:0937-6310411,6225946,举报邮箱:jygfgwcyk@163.com,gxwjszbk@163.com。
2.甘肃省嘉峪关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情
况摸底表
附件2
甘肃省嘉峪关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情况摸底表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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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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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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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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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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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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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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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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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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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型号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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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手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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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核准、备案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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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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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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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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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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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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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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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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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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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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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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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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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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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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