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9129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万千瓦以上,农机具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果菜、制种等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取得较大进展,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4万千瓦以上,农机基础设施和作业条件显著改善,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全面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果菜、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以上。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发展

(一)培育农机装备生产体系。瞄准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对农机装备的需求,培育、壮大晨光管业、鸿禄泰设备制造等企业农机装备的研发、制造,构建现代农机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十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支持农机企业围绕洋葱、甜叶菊等经济作物生产、农田残膜回收、种子加工等开展装备研发,着力解决关键薄弱环节“无机可用”的短板,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加快农机标准制定,构建现代农机装备地方标准体系。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重点产品实施行业规范管理。大力开展农机装备行业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聚焦洋葱、甜叶菊、蔬菜制种等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依托农机化推广项目,加大农机引进、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蔬菜、水果机械化移植和采收,着力提升经济作物机种和机收水平。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和废膜捡拾农机化技术推广,重点引进蔬菜栽植和收获、畜牧养殖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粪污综合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和储藏冷链、设施农业工厂化育苗、智能调控和信息化管理等装备技术,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三区、市发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建立农机农艺融合机制,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基本前提,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每年按规定创建500亩以上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1,加快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三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快经济作物、特色产品的农机装备及技术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落实农业以奖代补政策,扶持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建设,重点开展主要特色优势农作物、戈壁生态农业、青贮饲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机装备示范推广。支持经济作物种植收获、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技术的示范推广。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引进无人机统防,提高农作物统防统治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三区、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二)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互联网十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农机深松、深耕、播种、收获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效率与监管水平。推广使用补贴机具手机APP申请和审核,优化补贴政策便民利民措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五、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一)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机械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农机化项目、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以及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合作社组建联合社,鼓励合作社抱团发展,发挥农机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到2025年,全市农机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达到8家,组建农机合作社联合社2家。(牵头单位:三区、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落实有关规定,为联合收割机免费办理跨区作业证,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车辆的通行费。(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切实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一)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重点解决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等问题,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短板。将“宜机化”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2025年,高标准农田区大型农机通达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七、创新完善扶持政策

积极落实补贴政策。推进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行动,积极争取省级“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提升全市农机装备水平。落实农业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机合作社建设不小于400M2,市级给予2万元配套补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大户开展深耕、深松作业,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5/亩的市级补贴;对新型经营主体、农机大户引进的薄弱环节生产机械,市财政给予购机价10%的累加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中央补贴金额。对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或个人购买的机具,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牵头单位:三区、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机生产企业新产品规模化生产、技术改造升级、扩大生产给予信贷支持,促进农机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抵款。市财政对购买大型、新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八、不断加大农机人才培养

(一)提升农机化管理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基层农机服务机构,加强农机推广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等能力。继续落实农机管理“六项免费服务”政策。(牵头单位:三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加强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和农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机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专业技术知识、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机实用人才。加强农业机械化工作队伍建设,注重专业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机人才队伍。(牵头单位:三区、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实施机制。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牵头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破除发展障碍。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三)促进良性互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发展空间,提供必要支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市场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9日印发

 

 

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峪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