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9〕84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第一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
目录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110项证明事项及相关材料目录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将本部门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同时进行公示,并在一次性告知书中进行全面告知。凡承诺书直接代替证明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特殊规定,承诺后需要延期提交的,要在承诺书和告知书中明确说明,并立即实行容缺受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承诺事项核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扎实推进“最多跑一趟”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附件:嘉峪关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材料目录(第一批)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