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财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9〕80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财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财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财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和单位财务核算工作,有效解决机构改革后全市会计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财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依据和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建立以“服务、监督、规范”为宗旨,以“规范管理、高效快捷”为目标的会计记账服务,结合我市预算单位实际,成立市财务服务中心,推进实施财务代理核算管理。整合财务人员,节约人力资源,完善制约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运行机制一体化,达到科学理财、有效节财、合理管财的财务管理目标,促进财务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对人员较少、资金量较小的一级预算单位,逐步由市财务服务中心代理记账核算;对人员较多、资金量较大的一级预算单位,仍由原单位核算。二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逐步推行财务集中核算。
(二)坚持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纳入代理记账核算和部门集中核算的单位,资金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财务自主权、核算主体责任不变。预算单位负责预决算编制及公开、资金收支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内控制度建设等财务工作。市财务服务中心根据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做好会计核算及业务指导等服务工作。
(三)坚持服务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市财务服务中心为纳入代理记账核算的预算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会计核算服务的同时,履行财务监督职能,融监管与服务为一体。
三、实施范围
实行代理记账核算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由市财务服务中心承担,实行专人、专户、专账核算(首批纳入代理记账核算的单位名单见附表)。
实行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逐步推行财务集中核算。主要包括:教育、文旅、卫健、民政、住建、街道办、农业、林草、水务等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嘉峪关市财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常成武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永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崔志军 市委编办主任
许万勤 市财政局局长
侯 强 市人社局局长
王继红 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许万勤同志担任,负责市财务服务中心机构组建、人员调配、政策宣传、账务移交、工作协调等具体事务。
(二)成立机构,建章立制。组建嘉峪关市财务服务中心,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财务代理核算相关制度。
(三)账务移交。市财务服务中心督促纳入代理记账的预算单位对移交前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完成账务处理,做好账务移交工作。首批纳入代理记账核算的单位中,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从2019年9月1日开始逐步移交。原独立核算单位按会计核算年度从2020年1月1日起移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代理记账核算和部门集中核算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和全局意识,主要领导要负总责,按照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二)做好前期准备,按时移交。实行代理记账核算的预算单位要认真编制移交清册,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做好移交、接交工作。市财务服务中心和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共同负责监交。
(三)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周密布置,细致安排;实行代理记账核算的预算单位,要按规定确定本单位的财务审批人和专职会计人员,并及时向市财务服务中心报备,确保会计核算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各部门要主动接受与财务代理记账核算有关的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
(四)严肃组织纪律,确保实施。实施财务代理记账核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突击花钱、乱发钱物和挥霍浪费。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财务代理记账核算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首批纳入市财务服务中心核算单位名单
附件
首批纳入市财务服务中心核算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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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财政供养人员数(人) |
2018年预算拨款(万元) |
1 |
市委组织部 |
27 |
2018年经费在市委办公室核算 |
2 |
市委宣传部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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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委编办 |
13 |
|
4 |
市委网信办 |
8 |
|
5 |
市文明办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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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团市委 |
9 |
|
7 |
市妇联 |
10 |
|
8 |
市信访局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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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档案馆 |
12 |
|
10 |
市直机关工委 |
11 |
|
11 |
市文联 |
6 |
|
12 |
市政府研究室 |
5 |
2018年经费在市政府办公室核算 |
13 |
市政府金融办 |
5 |
|
14 |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16 |
2019年度开始独立核算单位 |
15 |
市政府国资委 |
6 |
2019年度开始独立核算单位 |
16 |
党史和市志研究院 |
3 |
2019年度开始独立核算单位 |
17 |
市委办公室 |
28 |
2018年经费在市委办公室核算 |
18 |
市政府办公室 |
36 |
2018年经费在市政府办公室核算 |
19 |
市工商联 |
9 |
145 |
21 |
市民兵武器管护队 |
12 |
172 |
20 |
市地震局 |
5 |
139 |
22 |
市委老干部局 |
19 |
753 |
23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20 |
1389 |
24 |
市委党校 |
32 |
762 |
25 |
市科协 |
10 |
279 |
26 |
市供销联社 |
11 |
215 |
27 |
市应急管理局 |
27 |
480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