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嘉政办发〔201978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4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甘肃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嘉峪关市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嘉峪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源结构得到不断改善,初步形成了全省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在促进能源产业升级、能源结构调整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三五时期能源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能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市电网建设不断加快,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全面提高,电网供电明显增强。截止2017年全市已形成以330千伏为主网架,110千伏电压等级配电网供电,10千伏电压等级辐射供电为主的网架结构,建成投运雄关330kv变电站,增容扩建了嘉峪关330kv变电站,110kv祁连变电站工程,建成110千伏线路567公里,35千伏线路89公里。城乡配电网建设得到加强,电网改造升级力度加大,供电能力、智能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酒钢公司自备电厂及电网建设同步快速发展,煤化工与钢铁、电解铝、电力等产业实现高效耦合发展,嘉酒风电基地高载能特色铝合金节能技改配套4×35万千瓦火电机组建成投入使用。全市用电负荷达到4360兆瓦,全社会用电量达到258.9亿千瓦时,已成为河西走廊电力负荷中心和嘉酒电网调配中心。

油气战略通道地位进一步提升。西气东输、西油东送、西电东送75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和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等国家级能源网穿境而过,嘉峪关市作为从中亚和新疆向内陆地区输送油气资源的重要战略通道已基本形成。油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以管道天然气、CNGLNG等方式多元化市场供应天然气总量规模已达5500万立方米,天然气利用量年均增长18%。建成运营LNGCNG加气站 9座,加油站17座,市场供应量达到10万吨。

全市境内油气输送管道329.24公里,嘉峪关天然气利用工程,酒钢公司不锈钢厂天然气管道工程嘉北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铁路住宅区天然气LNG城市气化站等一批天然气利用重点项目建成投运。以中石油、中石化为主,民营企业为辅的多元化、多渠道油气外供体系基本形成。

(二)能源结构调整逐步优化

电力装机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8年底,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413.025万千瓦,其中,火电299万千瓦,余热余压35.9万千瓦,光电77.9万千瓦,水电0.225万千瓦。嘉西光伏产业园区入驻企业17家,建成并网、在建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779兆瓦。园区已建成并网光伏电站全部通过110千伏送出工程接入330kV雄关变电站实现并网发电2018年嘉峪关市光伏发电量达到8.46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弃光率由38降至17%

煤炭、电力、热力消费快速增长。天然气利用领域拓宽,新能源利用不断提高,能源消费结构趋于合理。2018年末,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8%。全市新能源产业实现快速增长,规划启动了嘉西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已初步形成全省重要的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以光伏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7.5%

(三)能源价格机制不断完善

稳步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启动了新能源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的直购电交易,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天然气用气居民用户阶梯价格制度,实行差别化天然气价格政策。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已基本形成。能源价格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全社会合理节约用能和清洁能源的推广和使用。

二、发展环境

(一)面临的机遇

1.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布局为我市能源建设提供政策空间。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已将新能源列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甘肃、青海专题回访调研报告提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指导帮助甘肃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清洁能源本地消纳、加大电量外送等办法,研究解决弃光弃风问题建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关于按照大战略、大政策、大试点原则,开展风光电就近消纳示范区试点等重要批示精神,为发展清洁能源,探索新能源发、输、供、用良性循环的新路子、新模式提供了新的战略机遇。

2.陆上综合性能源战略通道为我市新能源发展提供便利支持。十三五及更长一段时期,国家将继续加大中亚地区能源资源进口利用数量,建设新疆油气生产、加工和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并穿越我市境内向全国供应油、气、煤、电的数量和规模将不断提高,嘉峪关作为能源运输必经的战略通道,可以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条件,有效低成本的利用多种能源。

3.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市新能源发展带来潜在机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要求能源发展方式从粗放式发展向提质增效转变,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受限、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为此,我市积极持续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为非化石能源发展提供新的市场空间。

4.甘肃省创建新能源就地消纳综合示范区为我市新能源就地消纳带来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这将进一步促进我市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将成为国家重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产基地、新能源科技进步基地和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基地,将进一步提升甘肃在全国新能源建设的领先地位,为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1.能源供应对外依赖性强。全市一次能源资源匮乏,煤炭、石油(成品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全部依赖外地供给,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过高,能源储备和能源设施保障不足,能源需求受自身外向型经济的影响较大。

2.新能源开发利用比重较低。嘉峪关市是全省7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之一,发展面临地域资源、发展空间等瓶颈制约。各领域开发利用太阳能程度不高,分布式光伏发电尚未全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发电尚处空白,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例较低。

3.新能源弃光限电问题突出。受全省用电负荷增长较慢,省外市场用电需求下降影响,弃光限电问题严重,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下降。电力电量资源优势没有转化为投资环境及生产要素优势,新能源发电上网难和用电企业电价高企问题并存。

4.能源体制改革亟需深化。电价改革红利没有完全释放,市场化交易体制仍不完善,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交易格局尚未形成,社会资本总投资增量配电业务等售电侧改革工作受多重制约。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发展原则,以提高新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提升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科技和体制创新,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促进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协调发展,提升能源消费结构,构筑安全、清洁、高效、协调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比重,实施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和化解过剩产能,全面实施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形成科学合理的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

2.坚持创新发展。加强能源科技创新,突出新能源领域和煤炭清洁化利用先进成熟技术示范及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用能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3.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能源系统协调,优化开发布局,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合理把握项目建设节奏,实现各类能源协调发展以及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开放发展。贯彻落一带一路战略,坚持把全面开放作为能源开放发展的前提,通过市场有效配置和政府有效作为,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和稳定、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70%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5%以上,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比重的20%,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升。新能源发电效率明显提高,弃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弃光率逐年下降,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新能源高比例就地消纳。电力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电源结构不断优化。天然气需求持续增长,到2020年,天然气总需求量达到2亿立方米,市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电煤、天然气、成品油主要能源品种储备能力达到10-15天的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坚持内外并举、量质并重,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为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深层次区域间合作,形成来源广、品质好、物流畅、价格优的能源资源供应体系。

1.煤炭:

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促进我市优势产能走出去,优质资源引进来,加强与新疆、内蒙、山西等传统煤炭基地合作,在巩固传统煤源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新煤源地,实现多元化渠道保障煤炭资源稳定供应。加强燃煤电厂储煤能力建设,提高煤炭应急保障能力。

逐步扶持壮大清洁煤发电,立足千亿级煤--冶产业链建设,提升煤炭高效清洁开发利用水平,积极参与哈密等地区大型现代化矿井和配套洗煤厂建设,推进洁净煤发电行业发展,建设煤电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强燃煤与节能环保产业联动发展,提升燃煤发电除尘、脱硫、脱硝和节能节水水平。加快酒钢公司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创效步伐,推进后续工程前期工作。

推进煤电集约高效发展,按照国家煤电超低排放标准,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实施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单机10万千瓦以上自备煤电机组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到2020年底前,现役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到2020年,全市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20/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空冷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5/千瓦时。

规范煤炭综合交易中心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煤炭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煤炭供应、储存配送等环节环保监管。强化政策指导和制度约束,全面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严控煤炭消费总量过快增长,积极控减煤炭载荷,保障合理用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酒钢(集团)公司

2.电力:

加大输变电项目投资建设力度,在特高压示范工程成功投运并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同步完善110kv及以下配网,十三五时期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配套建设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强电力通道建设,提高电网整体配送能力规划,建成发输配一体化的智能电网。支持酒钢公司将电力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之一,积极实施现役燃煤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促进煤电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

加快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建设,支持嘉西光伏产业园光伏发电电力外送融入跨境电力与输送通道建设,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建成330kv雄关变110kv送出工程、嘉西光伏产业园110kv送出工程、110kv嘉东输变电工程、110kv嘉北输变电工程等,进一步完善区域电网结构。

改造提升城市配电网,大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补齐配电网薄弱短板,优化网架结构,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动建立配电网信息化管理体系,大幅提升城乡配电网供电质量和智能化水平。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缩小城乡电力差距,显著提升农村供电能力、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嘉峪关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3.天然气:

依托西气东输在我市过境优势,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储气规模和应急调峰能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在嘉北工业园区、嘉东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和营运,为发展我市不锈钢产业,冶金新材料(高载能)产业、电解铝等特色产业提供配套服务。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道路网络和天然气发展规划布局,合理规划布局全市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满足全市车用、民用天然气需求。加大天然气替代力度,稳步推进农村三镇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扩大天然气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1.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

1)打造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基地。发挥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对接甘肃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有序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利用既有输变电设施就近发展光伏发电、就近接入消纳的同时,扩大太阳能集中开发利用规模,充分利用十三五期间甘肃电网启动河西地区主网加强方案,强化新能源电力外送和就地消纳转化,打造全省重要的光伏发电基地。

2)加快建设以清洁能源综合利用为主的产业集群,立足我国太阳能产业化技术及装备升级发展趋势,吸引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光伏设备企业在园区布局建设,积极承接单晶硅、多晶硅材料及组件研发生产转移的同时,重点引进高效率晶体硅电池和新型薄膜电池关键设备研制和生产。研究建立太阳能热发电与光伏发电等互补利用,发电可控可调的混合式新能源发电基地,提高光伏产业整体竞争力。

3)试点开展清洁能源消纳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十三五时期,通过培育优质用电负荷,扩大新能源直购电交易规模,开展自备电厂与新能源企业发电权置换交易等多种方式,促进新能源多发满发,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推动新能源产业与先进高载能产业联动发展。

4)开展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期推进的原则,在工业园区启动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支持能源投资企业攻坚太阳能热发电关键技术,布局高效率大容量高温储热、高能效太阳能聚光聚热项目,引进全天发电的太阳能热发电集成等技术领域的关键设备,提升光热发电在全市电源结构中的比例。

5)加快推进酒钢公司企业电网列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增量配网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尽快开展增量配电业务,积极打造电价洼地,扩大用电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酒钢(集团)公司

2.多元化发展太阳能发电

实施光伏进万家工程,组织推动开展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利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积极推进企业分布式能源建设,支持城镇公用设施、学校、商业建筑、工业园区等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对新建和改扩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空间。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嘉峪关供电公司

3.试点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引领,积极推动电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共建平台、合力推进、项目切入、试点先行的原则,积极引进国内能源企业参与我市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积极推进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高端铝制品加工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以甘肃益工铝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以高精度交通用铝合金板带及直升机无人机机体外皮、铝制槽罐车、铁路铝制集装箱等为主要加工项目,支持配售电公司试点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降低新增大工业项目用电价格,促进先进高载能产业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经开区公司

4.开展绿色低碳城镇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行动

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支持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等技术在城市的利用。将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储能系统、微电网智能控制技术调度融合,开展多能互补微电网示范工程。依托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为平台,探索新能源终端应用新模式,提高新能源应用效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嘉峪关供电公司

5.建立促进新能源电力消纳的市场机制

1)打造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互济、自供电与大电网供电并举的能源综合供应体系。通过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自备电厂的规模化替代发电等方式,促进电力作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新能源产业与先进高载能产业及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挖掘企业自备电厂消纳新能源的空间和潜力,兼顾自备电厂、电网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各方利益,推进自备电厂参与新能源消纳,支持酒钢自备电厂与新能源企业发电权置换电量,有效降低我市石化能源消费占比。

(2)支持园区内新增用电负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或园区内企业统一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与新能源企业开展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给予一定的输配电价优惠,进一步降低输电成本。通过增加用电负荷、扩大直购电交易数量、促进新能源多发满发等综合措施,使新增大工业用电价格在现有基础上降低,促进先进高载能产业集聚发展。

3)扩大新能源参与大用户直供电交易范围,充分发挥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载能产业优势,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高载能企业提高负荷率,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构建能源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完整产业链条,鼓励上下游企业、高耗能企业以及发电企业以多种方式联合,提高整体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嘉峪关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光伏企业、各用电企业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整车引领和加强配套相结合,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我市与国内重点汽车生产企业的战略合作,形成新能源汽车规模生产能力。依托嘉东工业园区汽车产业整车生产规模,积极引进掌握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上游关键技术的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培植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招商局

2.加大公交、旅游景区、公共机构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20年,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中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传统燃料公交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步伐。以景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及公共交通、环卫、电力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大景区管委会

3.按照因地制宜、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经济合理的原则,积极整合市政、交通、电力等公共资源,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以运行区域相对固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为重点,优先发展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配建充电设施,逐步向私家车拓展;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发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示范推广与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充电设施,合理布局城市辅助充电设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加强政策支撑和保障,完善规划、用地、财政、价格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到2020年,初步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牵头单位: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大景区管委会、嘉峪关供电公司

)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建设

1.加快实施以太阳能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清洁能源方式供暖,实现电代煤气代煤。对全市集中供热设施未覆盖的城市东区五大市场区域、农村三镇、工业园区实施取暖清洁化,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校采用电热膜、发热电缆等终端直热式电能清洁供暖,对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厂房、综合楼、仓库等公共建筑采用电能清洁供暖,对农业大棚、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设施的取暖用煤进行电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扩容,达到煤改电采暖要求。鼓励新能源企业自建配电网和供热站,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清洁供暖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长城区、镜铁区、雄关区、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园区管委会

2.实施工业余热清洁取暖工程。利用酒钢电厂余热实施工业余热供暖工程,改造酒钢电厂循环水系统,利用电厂循环水余热集中供暖,提高供热能力,扩大城区供热面积,实现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到2020年,全市集中供热和农村三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长城区、镜铁区、雄关区、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酒钢(集团)公司

)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展低能耗高能效和节能环保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进程,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1.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加快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结合实际,适度超前布局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2.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大力实施和推广电能替代,实施煤改电工程、煤改气工程,减少城市中化石燃料直接燃烧,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加大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推进风电、光电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利用,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动以太阳能、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提高城镇用能效率

1)推动城镇用能方式转变。积极推动信息化、低碳化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建设低碳智能城镇,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科学发展热电联产,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清洁供暖供热方式,减少化石燃料供热产生的污染。  

2)推进农村能源高效利用。加快推进清洁供暖,按照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抓好《嘉峪关市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持续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农村生活用能污染物排放,开展农村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替代煤炭等传统生活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利用和清洁供暖比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发展目标、政策取向和政策措施,发挥好能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产业政策对投资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加强能源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能源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建立能源规划实时评估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能源及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筑政府主导资源,载体定向招商,部门联动服务的推进机制,完善重大新能源项目落地协调机制。

(二)深化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直购电交易,逐步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有序扩大直购电交易规模。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逐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有序推进电价改革,在扎实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增量配电网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组织开展我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竞争创新,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积极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开展天然气供销体制改革,建立上游生产商与下游用户的直接交易关系,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门站价格并轨。加强成本监审,从紧核定配气价格,综合考虑天然气采购成本;兼顾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落实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好国家、省上和我市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电价、清洁能源供暖政策等。强化政策引导扶持,支持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简化项目核准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发电权、排污权、煤炭削减量指标交易,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和能源服务公司,实施能源审计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对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价及信息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标准制定及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等。

(四)优化发展环境

全力支持重大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提高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等环境容量保障程度。积极争取将重大项目列入国家支持目录。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实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通过业主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清洁高效燃煤电站、热电站等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天然气发电、余压余热发电等项目建设,推进新能源高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风电、光电等电源工程和储能装置。结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乡配电网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使用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