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整治改造 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1 浏览次数:
   

嘉政办发〔202065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整治改造

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整治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2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整治改造提升     行动方案(2018-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环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园区绿色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二、总体目标

争取到2020年底,园区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8年下降3%,氮氧化物下降4%危废处置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涉水企业污水实现集中处理,新增绿化防护带超过35,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固废、危废管理更加规范,从源头上杜绝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引进,企业环保设施和处置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三、园区基本情况

(一)园区规划

省政府批复的规划面积65.07平方公里,其中嘉东工业园20.67平方公里,嘉北工业园41.65平方公里,双泉工业园2.75平方公里,后根据我市发展需要,将双泉工业园从工业园区划出,目前园区规划面积62.32平方公里。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道路和供水管网实现了全覆盖,供电线路117km,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站各一座,日处理能力3.6m3,污水收集管网47公里,实现了国批区全覆盖,规划面积已建成区覆盖面积超过80%,天然气管网41公里,嘉北工业园有用气需求的企业已实现全覆盖,嘉东工业园80%的企业已覆盖,未综合利用的固废主要通过酒钢工业垃圾厂处理。

(三)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嘉峪关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符合《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嘉峪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要求,《规划》提出以冶金制造为主导,以能源、装备制造业、民用核技术应用为重点,以食品工业、循环经济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基础,形成相互协调发展的产业结构,都属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园区不含淘汰类项目,新入园项目不含淘汰类和限制类,近年来,建成投产项目主要有绿色短流程铸轧铝深加工项目、4万吨矿渣棉等项目,均符合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相关产业政策。

(四)规划环评情况

200811月原省环保厅批复了《嘉东、嘉北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5月原省环保厅批复了《嘉北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批复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五)环境准入制度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明确提出了环境准入及禁止要求,其中入园企业应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并对投资强度、生产工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是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高污染项目均禁止入园。工业污水经预处理达到要求方可排入污水主管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后剩余部分运往酒钢公司工业垃圾厂,危险废物暂存企业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园区整体摸排情况

(一)污水处理现状。无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嘉东工业园主要涉水企业大友嘉能、紫轩酒业等已接入嘉东污水处理站处理,嘉北工业园主要涉水企业东兴铝业、索通等已接入酒钢污水处理厂或嘉北污水处理厂处理。主要涉水企业建有污水预处理设施,均无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污水须经预处理达到规定标准方可排入主管网,嘉东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400-800 m3,嘉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1.2m3

(二)废气排放现状。东兴铝业、索通等11家企业属我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均建有废气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净化后排放,共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系统60套,2018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0007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7323吨。

(三)固体(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现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脱硫石膏等,2018年产生量约116.5万吨,综合利用量约11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1%。危险废物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精蒸馏残渣等,2018年产生量约6.79万吨,综合利用量约1.24万吨,处置量约1.07万吨,处置利用率34%,累计安全贮存量约42.93万吨。已建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4个,年设计处理能力27.8万吨,主要处理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矿物油等

(四)土壤污染监管现状。聚鑫达、大友嘉能等14家企业属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已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民丰化工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有序推进。

(五)环境风险排查情况。有色金属冶炼生产企业1家,黑色金属冶炼生产企业4家,化工企业11家,主要为煤化工、炭黑生产和气体储运,无印染、制革、造纸等高污染企业,环境风险主要集中在上述企业,正编制园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六)清洁生产水平及循环经济。2015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含重点项目28项,计划总投资40.56亿元,已全部建成。园区循环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产业关联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循环经济产业不断壮大。

五、整治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到2020年底,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省政府批复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开展综合整治。

六、重点整治任务

(一)科学制定规划,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工业园区及后续扩区符合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按照生态红线和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合理布局,不得设立在环境敏感区。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三线一单”整体要求,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依法依规做好重大项目环评管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优化产业结构,严把准入条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绿色崛起的决定和省政府绿色生态产业体系规划,争取在202010月底前制定出切实可行园区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制度。加大“落后产能”清理力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清理工作。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

(三)开展集中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程监管,确保嘉东污水处理站、嘉北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自动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发挥项目减排效益。督促企业建设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达到规定标准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争取到2020年底,园区涉水企业污水实现集中处理。(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推广清洁生产,完成东兴铝业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线建设。深入开展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积极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按要求对物料运输、装卸等开展深度治理,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企业。督促企业对厂区内原料、废料等进行覆盖,严格园区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五位一体作业模式。(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渗漏等措施,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废物减量化,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主体责任,引导其建设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争取到2020年底,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对于暂时无法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各企业要根据危险废物危害程度和环境风险等级实际情况,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更新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在开展涉及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土地征收、收购等工作,应充分考虑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严格入园项目审批,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项目要做好评估。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向公众公开,督促民丰化工加快推进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争取202010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为抓手,加快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做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终期验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按照企业循环式生产、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化组合要求,进一步强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资源能源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加强工业园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履行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预案,争取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园区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应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大气环境等全覆盖生态预警体系,第一时间掌握企业排污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预测预警突发情况,确保环境监管精准到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财政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和协调整治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任务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不重视、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部门要加大对中央、省上相关资金争取力度,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园区环保项目,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环保设施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为整治改造提升行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