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4 00:00 浏览次数: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15〕4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需要,把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统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应急防灾等全过程,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创新能力,全面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二、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包括我市城镇区域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

  地下管线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危险源和管线设施老化、腐蚀程度,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四、信息系统建设

  在管线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有效指导今后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相融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进平  副市长

  赵宝毅  市政府党组成员、大景区管委会主任

  李育宏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朱爱炳  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何正义  市发改委主任

  赵大鹏  市财政局局长

  侯金森  市建设局局长

  保元庆  市规划局局长

  侯 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贾光军  市文广新局局长

  侯银泉  市安监局局长

  赵永芳  市水务局局长

  朱纯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丁南江  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邹发英  市房管局副局长

  闫 涛  市园林局局长

  张世虎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孟 钢  酒钢(集团)钢铁公司公共服务中心主任漆柏林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佳  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副总经理

  徐 炜  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薛昀东  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袁 琳  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于志军  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 斌  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侯金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六、部门职责

  (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进展汇报;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审定验收成果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主要职责是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推进普查工作落实,包括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机制建立、普查资料汇总、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移交归档等工作。

  (三)管线权属单位职责

  按照普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办公室汇交;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具体管线权责划分如下:

  1.市政区域供热、供水、排水、中水回用、路灯线缆等管线、暗渠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2.市政区域内,嘉北工业园区、三镇供水管线设施、园林绿化输配水管线、暗渠及附属设施、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水务局、市园林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安监局)

  3.探测范围内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信号输配管线及附属设施、探测范围内监控网络等(包括架空管线、通讯基站定点)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电力局、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权属单位,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4.工业园区内供热、供水、排水、中水回用、燃气、路灯线缆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5.市政区域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6.酒钢厂区及其生活区供热、供水、排水、中水回用、煤气、工业管线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酒钢(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7.铁路及周边生活区供热、供水、排水、电力、通讯、工业管线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牵头单位:兰州铁路局武威房建段、兰州供水段、嘉峪关供电段、嘉峪关电务段;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安监局)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4日)

  管线普查办制定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领导动员大会,根据《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各单位进行普查培训。各相关责任单位须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制定各自具体实施计划。各管线设施权属单位,应根据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管线普查办的具体安排,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标准要求,组织落实各自产权范围内的管线普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5日—2015年10月18日)

  9月中旬前完成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探测数据采集工作,并组织相关管线权属单位按照技术规程对探测数据进行质量准确性检查核实。10月中旬前,各管线权属单位须将本单位调绘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至管线普查办。对数据探测完成成果组织阶段验收,提出隐患排查方案。

  (三)平台建设阶段(2015年10月19日—2015年12月10日)

  由管线普查办组织开展收集汇总工作,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完成信息系统软件平台搭建和系统试运行,并进行阶段验收,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总结。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31日)

  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成果验收,鉴定标准原则要求达到省、部级以上成果奖项标准。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并形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级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此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并形成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实现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管理,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网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明确目标,强化领导,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做好普查实施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各管线权属单位要确定1—2名熟悉管线情况的人员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并于2015年8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务必于2015年10月18日前完成现场踏勘、探测补测、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并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验收,初步建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12月25日前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同时,要做好探测施工协助、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科学组织普查。根据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的质量要求和《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普查探测单位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测绘院所承担实地调查和测绘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探测技术手段和先进设备,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在普查过程中重点对资料不全、情况不明或资料(图纸)与地下管线情况不符等进行探测和测绘,确保普查成果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公安交警、市政管理部门要为探测过程中施工车辆的行驶、停放以及在道路设施作业面上勘探工作给予配合和支持。

  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所需的工作费由各成员单位自行承担,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费以及每年的信息更新和补充测量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承担。

  嘉峪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

  目 录

  1 总则

  1.1 普查目的

  1.2 普查范围

  1.3 普查内容  

  1.4 组织机构  

  1.5 质量保障制度

  1.6 组织培训  

  1.7 更新维护机制

  1.8 普查依据  

  2 普查实施要求

  2.1 普查总体要求

  2.2 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及调绘 

  2.3 现场踏勘  

  2.4 探测实施  

  2.5 探测成果要求

  2.6 事故隐患排查

  3 成果验收、提交与归档

  3.1 成果验收  

  3.2 内容检查

  3.3 提交普查报告

  3.4 组卷归档  

  3.5 成果移交  

  
 

      1 总则

  1.1 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嘉峪关市城市范围内的各类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各类地下管线的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1.2 普查范围

  嘉峪关市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中水、 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1.3 普查内容

  1.3.1 基础信息普查

  主要内容: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管线种类主要包括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

  1.3.2 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应依据相关行业法规、标准,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1.4 组织机构

  1.4.1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任组长,市发改、财政、工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监以及市政公用、通信、广电、电力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确定市建设局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牵头部门。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负责重点、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1.4.2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

  主要职责是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我市普查标准规范,组织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

  1.4.3 管线权属单位职责

  按照普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按照住建部《城市地下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和《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技术标准,对所属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电子和纸质数据及相关属性数据等资料进行整理,向管线普查办公室汇交;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

  1.5 质量保障制度

  建立普查工作检查验收质量保障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管。制定统一的技术方案和标准,开展技术培训。明确责任目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

  1.6 组织培训

  包括基本培训和专题培训。基本培训主要是对普查工作基本情况、资料调绘相关要求、测绘数据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专题培训主要是根据不同对象的特殊需要,对管线管理、权属、测绘等单位开展培训。

  1.7 更新维护机制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及时采集、入库竣工数据,定期开展数据修(补)测绘,即时交换数据。

  1.8 普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

  (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4)《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6)《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8)《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9)《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11)住建部《城市地下普查工作指导手册》

  (12)《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

  (13)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普查实施要求

  2.1 普查总体要求

  2.1.1 普查计划安排

  根据普查工作的总体时间要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机构分工,及时安排普查工作,并提出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组织方式、实施计划、质量监控、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

  2.1.2 普查工作流程

  普查工作一般应按下述流程进行:

  (1)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及调绘

  (2)现场踏勘

  (3)实施探测

  (4)形成成果

  2.2 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及调绘

  为方便管线普查的工作量测算及工作计划安排、为后续探测工作提供工作依据,在探测工作前需进行管线资料调绘工作。

  2.2.1 资料调绘定义

  资料调绘是指将现有管线资料(示意图、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等)进行搜集、分类、整理,并转绘到基本比例尺底图(交通图、地形图、正射影像、道路规划红线等)上,作为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参考的依据。资料调绘工作应在开展管线实测工作前完成。

  2.2.2 数据来源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管线权属单位;二是市规划管理部门;三是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四是其他管线信息管理部门。

  2.2.3 一般要求

  为统一调绘资料、规范调绘资料成果,形成调绘资料、图一般应满足下述要求。

  (1)调绘数据范围:普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管线附属设施、场站设施点、危险场站点,以及综合管廊等。

  (2)调绘数据要求:搜集、整理已有资料,绘制调绘图。调绘图应标明管线的敷设方式、类别、管径、埋深、高程、长度、起止点、压力、流向、材质、附属物、权属、建设年代、使用状况、完好程度(有无破坏、损坏、腐蚀点)等基本信息。废弃管线应单独列出。

  (3)具体规定:

  1.敷设方式一般是指:直埋、管沟、综合管沟等;

  2.管道类别一般是指: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

  3.材质一般是指:钢管、铸铁管(球墨铸铁管、灰口铸铁管)、塑料管道(PE、UPVC等)、玻璃钢管、排水塑料管道(双壁波纹管、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钢塑复合缠绕管等)。

  4.管径一般按下述要求标注:钢管一般以外径D表示;铸铁管、玻璃钢管一般以公称直径DN表示;供水塑料管道(PE、UPVC等)一般以公称外径dn表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排水塑料管道(双壁波纹管、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钢塑复合缠绕管等)一般以公称直径DN表示。

  5.供水、中水、燃气、热力管道压力一般应统一以MPa;排水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一般分为Ⅰ级管、Ⅱ级管、Ⅲ级管、排水塑料管道一般应标明管道环刚度SN4 、SN8等表示。

  6.管道埋深、管道长度应统一以米(m)表示。一般供水、中水、燃气、热力等有压管道埋深以管道中心高程计、而排水(包括污水、雨水)管道一般以管道内底高程计。

  2.2.4 调绘成果

  调绘工作完成后,应编绘管线普查资料调绘图,作为探测作业的参考。

  2.3 现场踏勘

  根据调绘成果对测区进行现场踏勘,拟定探测方法与技术方案。现场踏勘应核实调绘图中明显点与实地的一致性以及调绘图中没有反映的各类管线情况,同时掌握测区内测量控制点的位置和保存情况,测区地物、地貌、交通、地球物理条件及各种可能存在的干扰因素。

  应注意对未在调绘图中显示但在现场踏勘中了解到的各类管线进行标注,为下一步管道探测提供依据。

  2.4 探测实施

  (1)测区划分

  根据探测任务划分测区。不同测区间应做到无缝接边。

  (2)工作程序

  接受任务(委托)、搜集资料、现场踏勘、仪器校验和方法试验、制定探测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制定安全施工管理措施、实地调查、仪器探查、建立测量控制、管线点测量与数据处理、内外业衔接、管线图编绘、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成果提交和成果验收。

  (3)全过程监管

  各管线权属单位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作业安全、成果归档等进行全过程监管。

  监管内容包括:合同履行、工程准备、工程进度、探查、测量、数据整理、归档、作业安全和资料保密等及质量评价。

  (4)涉密资料管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2.5 探测成果要求

  探测成果须参照《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二章第5节。

  2.6 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贯穿在资料收集调绘、现场踏勘及探测实施的各个阶段,并根据各类地下管线在使用中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的排查,通常应从各类年久失修的管线、管线重叠交叉较多的地段、管线水平距离过近的地段等方面重点进行排查,对排查存在隐患的管线应做好记录。

  3 成果验收、提交与归档

  3.1 成果验收

  验收主要包括过程验收和成果验收。过程验收是指探测单位自验、权属单位核验、行业监管单位查验;成果验收是指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

  3.2 内容检查

  成果验收检查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内业检查包括属性完整性,图库一致性,数据库格式,数据入库接边,管线类别、图层、编码正确性,图面元素等;外业检查包括探查精度,测绘精度,漏测、错测及连接关系等。

  3.3 提交普查报告

  普查工作完成后应提交普查报告,普查报告一般应包括下述内容:

  前 言

  一、概述

  本次普查所包括的范围、工作内容、地下管道类别、建设年限等基本情况。

  二、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及调绘工作概述

  对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及调绘工作过程进行简要描述,对形成的调绘资料进行说明。

  三、现场踏勘工作概述

  对现场踏勘工作过程进行简要描述,对现场踏勘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

  四、探测实施工作概述

  对探测实施工作过程进行描述。

  五、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说明

  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进行描述。对拟采取的预防措施、整改措施及计划进行相应的说明,并做好相关的安全标识。明确相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六、工作成果相关说明

  提交最终形成的成果图纸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等,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成果。提交形式参照《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节。

  七、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主要包括过程验收和成果验收资料。

  3.4 组卷归档

  3.4.1 项目归档

  包括前期准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计划批文、招投标文件、合同、会议纪要、大事记、通知、组织实施文件及专家评审验收文件等。

  3.4.2 成果归档

  包括成果报告、成果图及对应的数据库文件等。

  3.4.3 归档要求

  纸质与电子两种形式一并归档。

  3.5 成果移交

  移交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