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关于促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02 15: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2024年7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受其他运输方式等冲击,道路客运市场占有持续下滑,道路客运量逐年下降,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经营困难。加之道路运输经营模式僵化,供给产品单一,市场活力不足,无法适应群众品质化、便捷化的出行需求,转型发展问题十分迫切。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强国甘肃方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构建便捷普惠的出行服务体系,优化区域城际出行服务,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鼓励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出行服务体系,对进一步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意见》出台是深入推进交通强国甘肃实践,加快构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道路运输体系,促进全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任务

《意见》紧密结合省情实际,确定了到2027年底和到2030年两阶段的任务目标。计划到2027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转型升级为多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客运站点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全省道路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定制客运服务,兰州市与周边地区客运班线的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60%,其他市(州)与周边地区客运班线的定制客运服务比例达到40%;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30%以上县(市、区)实现全域公交,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A级县达到90%。

三、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了6个方向1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培育发展道路客运市场主体。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推动道路客运经营主体整合重组,提高道路客运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扩大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释放市场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和站场建设。

二是推动定制客运全面发展。培育道路客运转型发展新动能,引导其他道路客运经营者参与定制客运,实施定制客运备案制管理,推广定制客运适配车型,适度发展符合条件的5座乘用车参与定制客运。

三是促进旅游客运融合发展。优化旅游客运市场营商环境,调整包车客运管理方式,引导城市大、中型旅游客运企业依托自身旅游客运优势,拓展旅游市场经营领域,整合旅游和客运资源,促进运游融合发展。

四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农村客运经营模式,推动农村客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水平,促进农村“交商邮供”融合发展。

五是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优化客运站布局,加大客运站转型发展政策支持,支持客运站综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引导客运站挖掘自身商业价值,实现以商养站,站商融合,打造“一站多能”的多元化发展经营综合体。

六是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压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等激励机制。

四、亮点特色

一是突出改革创新。提出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适度发展定制客运5座车型、探索农村地区互助出行模式、推动“交商邮供”融合发展、建立客运驾驶员主动创安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具有我省特点,符合我省实际,在全国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创新性。

二是突出简政放权。简化定制客运审批流程,实施备案制管理。优化包车客运管理方式,扩大电子包车标志牌使用范围,降低经营主体负担。提升班车客运经营者运力调配、班次安排等自主权,自主调配符合要求的自有客车开展经营,为乘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服务。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推动客运站多元化发展,打造“一站多能”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运输线路、运营信息等共建共享,推动客运、邮政、电商、供销融合发展,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整合旅游和客运资源,促进运游融合发展。

四是突出城乡一体。发展城乡公交客运和城际公交客运,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全域公交试点工作,逐步提升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是突出政策支持。统筹资金在3年转型期内按客运站等级给予转型发展资金支持。对客运站承担的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等公益性服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给予一定补助。支持客运站进行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六是突出协同发力。道路客运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意见》明确了各项任务责任部门,压实工作任务,确保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推动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