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大引强奖

发布日期:2023-02-10 21: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以及进入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 500 强、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榜单的企业在甘肃省设立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在我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 于 5000 万元,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 500 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 财政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