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吸引总部企业集聚

发布日期:2023-02-10 21: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 500 强、中国企业 500 强、中 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 30 位的龙头企业,在我省实缴注册 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 500 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奖励。我省企业首次进入世界企业 500 强、中国企业 500 强、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中国民 28 营企业 500 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 30 位,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 500 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奖励。